跟网友见面不上床的后果!!! 孤雁是个有理想有抱负的大龄青年,他虽然喜欢上网,但主要为了弘扬烟台阳光沙排,很少聊天和游戏,他只有一个网友,是女的,因为孤雁是男的。那天孤雁和他的网友见了面,她不算漂亮但是身材蛮好,气质也不错。他们谈得很开心,晚餐很温馨,喝完咖啡以后孤雁把她送到宾馆,在宾馆门口,孤雁彬彬有礼地和她道别,她却勃然变色:“你这是什么意思?” 孤雁有些发慌,连忙表白说如果讨厌我我就立马消失,连我的QQ号****一起作废。没想到她更加来火,挥舞着手中的家伙劈头盖脸打他,幸亏她手里只是一只坤包,要是管子钳孤雁脑袋非开瓢不可。她的英勇行为引来了许多的围观者,有一位老大娘看不下去了,对她说有话好好说嘛,孤雁像见着救星一样连忙拉住老大娘,把事情的经过说了一遍,老大娘听后气得直发抖,怒目圆睁地望着他:“你没有和网友上床就想走?你怎么可以这样做?"孤雁正在发愣,旁边一个猛男冲过来给他一个耳光:“你还算不算男人?简直是白披了一张人皮,你是不是身体有病?” 孤雁顾不得去揉被打肿的脸,连忙声明:“不是,不是,我没病,我很正常”。 此言一出,那个女网友立刻嚎啕大哭,围观的同志们义愤填膺,“好啊,原来你是故意的,打他,往死里打” 七八个人一涌而上,对孤雁拳打脚踢,他被打倒在地,他们还不肯罢手。那位老大娘又出来主持正义:“同志们,打人是不好的,多费力碍…还是让警察来处理吧。” 有个干部模样的拨打了110,很快警车开到,群众七嘴八舌向警察汇报情况,警察走到孤雁面前,和蔼地问他:“刚才群众反映的情况是否属实?” 孤雁点点头,警察为他擦去鼻血,让他坐上警车,他感激地说:“谢谢你警察同志,我不用去医院。” 警察像看外星人一样望着他:“你这个败类,真会自作多情,刚才替你擦鼻血是怕你把警车弄脏……”他转脸对女网友说:“你是受害人?麻烦你到派出所留个证词……” 在派出所里,警察向孤雁出示刚刚修改的网络治安处罚条例,其中第八百七十二条大意是:网友见面以后不上床者,罚款人民币五千,并且要通知家属或者单位到派出所领人。 这下孤雁傻了眼,连忙恳求说罚款我认了,千万不要通知我的家属和单位! 旁边一个漂亮的女警察朝他狠狠地啐了一口:“你现在知道丢人啦?早干嘛啦?” 孤雁家在外地,警察立刻通知了他的单位,让单位的领导王主任亲自过来领人。他万念俱灰地蹲在墙角,突然眼前一亮,孤雁一抬头,看见一个摄象机镜头正对着他,旁边一个在电视上经常出现的女主持人站在他旁边拿着麦说:“各位观众,本市今天发生这样一起骇人听闻的恶劣事件,市民孤某在与网友见面以后,竟然没有上床在宾馆外就试图溜走,给当事人的精神上造成极大的伤害,被愤怒的群众扭送公安机关……” 孤雁连忙捂起脸,尖叫起来:“不要拍我,不要拍我!” "你放心,"女主持人对他说:“等播出的时候我们技术人员会在你的脸上打上马赛克,保证谁也认不出你来。” 孤雁崩溃了,疯狂地推她:“走,走,你们不让人活啦” 女主持人边退边对着麦说:“欢迎收看本期的法制在线,我们下星期五晚上十八点三十分再见,下面是广告时间,别走开,广告过后更精彩……” 电视台的人走后,孤雁的老领导王主任到了,他气喘嘘嘘冲进来,一把抱住他的双肩,痛心疾首地说:“孤雁啊,你怎么能够做出这种事情来!政治学习的时候我和你们年轻人讲过多少次啊,要以什么为荣什么为耻来的?” 孤雁机械地答道:“……以随便上床为荣,以不随便上床为耻……”“你看你看,”王主任跺着脚说:“要理论联系实际啊,组织上教育你这么多年,怎么到了具体实践的时候就忘得一干二净呢?” 孤雁抱着王主任失声痛哭,痛不欲生地说:“我错了,曾经有一个上床的机会摆在我面前,我却没有珍惜,到现在追悔莫及。如果上天再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我要说三个字:请上床!如果一定要在上床前加个定语,我想是:请随便!!! 为保护当事人的隐私,文中人物均为化名,如有雷同纯属故意! 抗议、抗议,以上文章是对我们的孤雁小朋友的人身攻击和名誉诋毁。 孤雁小朋友应勇敢地站出来,拿出你的智慧用法律武器为自己的将来,告他狼3377。
[此帖子已被 兔老哥888 在 2007-2-25 15:58:43 编辑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