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04.26(四)晴(117)有其子必有其父
4月23日,经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为社会舆论所广泛关注的合肥少女毁容案在包河区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进行了不公开审理,法庭将择期作出判决。
事件发生在2011年9月17日,17岁的被害人周岩就读于安徽省合肥市寿春中学,因拒绝同校男生陶某某的求爱,而遭到对方泼洒打火机油焚烧,惨遭毁容,周岩的面部、颈部、胸部严重烧伤,一只耳朵也烧掉了,整体烧伤面积超过30%。
被告人陶某某系合肥市人,犯罪时已满16周岁但不满18周岁。公安机关以被告人陶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向包河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2012年3月27日,此案被提起公诉。
如此悲剧惨不忍睹,发生这样的悲剧其实并不奇怪。据了解陶某某是“官二代”,由于被溺爱而为所欲为,在学校不好好学习,在网上骂人挑衅且毫无理由,在挑衅时非常主动,显得很不正常。这些举动显示他是一个唯我独尊、对别人毫不在乎、以羞辱捉弄别人取乐的人,而且认为解决问题的手段就是暴力,结果导致因恋爱不成就做出了伤天害理之事。
未成年人犯罪与家长缺乏对子女的教育有很大关系。俗话说:“有其父必有其子。”我觉得反过来说也是有道理的,那就是“有其子必有其父”。最近网上盛传的三幅对联连是:1、“上联:恨爹不成刚。下联:怨爸不双江。”2、“上联:长江后浪推前浪;下联:一爹更比一爹狂。”3、“上联:李刚李阳李双江。下联:车祸家暴冲锋枪。 ” 触目惊心的事实告诉我们,家长对子女教育的责任心是多么的重要。
我虽然不赞成“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生来会打洞”的血统论观点,但是我深知家长是孩子的老师和样板,孩子的好与坏与家长有着密切的关系,这是不容否认的事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