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迦牟尼创立佛教的最初论证 佛教在古印度不是产生最早的宗教。在佛教之前古印度就有宗教派别,其中影响最大的是婆罗门教。婆罗门教在佛教出现前至少数百年就已在印度存在了,并且在思想界长期居于主导地位。公元前6世纪左右,佛教的创立者释迦牟尼诞生。释迦牟尼成年时期的古印度思想界极为活跃。当时有许多思想家对婆罗门教的传统思想加以怀疑或反对。释迦牟尼最初只是这些人当中的一个。这些思想家常常相互间进行辩论,在驳斥婆罗门教主流思想的过程中也提出自己的理论。他们聚众讨论,建立学说,吸引信众,组织派别。这个时期一般称为“沙门思潮时期”(所谓“沙门”是对出家人的一种称谓),是一个各派学说蓬勃发展的时期。释迦牟尼在这些思想家中是较为活跃和引人注目的,并且是较为出色者。他的最重要功绩就是创立了佛教,并且使之逐渐成为印度的主要宗教之一。佛教在后世流传到印度之外,成为世界性大宗教。 释迦牟尼创立佛教之所以成功与他创立时对其宗教宗旨的设立和对这一宗教成立的必要性的有力论证有很大关系。 释迦牟尼创立佛教时最初提出的主要理论是“四谛”说。这一理论确立了佛教的最高目标涅槃,并实际上论证了创立佛教的必要性。所谓“四谛”就是四个真理,即苦谛、集谛、灭谛、道谛。这“四谛”相传是释迦牟尼在菩提树下最早悟出来的。 苦谛是释迦牟尼自称悟出的关于世界是充满痛苦的真理。在释迦牟尼看来,苦是普遍存在于众生的生存状态中的,要认识这种苦存在的普遍性。关于释迦牟尼提出的苦的种类,佛典中有多种说法,其中最流行的是“八苦之说”。八苦是生苦、老苦、病苦、死苦、怨憎会苦、爱别离苦、求不得苦、五盛阴苦。八苦说是对苦的形态的一种最基本的表述,反映了释迦牟尼关于苦的类别划分的主要观点。这八苦中的前四苦(生、老、病、死)是众生自身形态发展过程中自然产生的苦,第五至第七种苦(怨憎会、爱别离、求不得)是众生在社会交往中所出现的苦,第八种苦(五盛阴)是众生由于对五蕴构成的生命体的追求贪恋而在总体上产生的苦,实际也是对前七种苦的总括。苦谛是佛教教义展开的一个基点或佛教思想发展的一个前提,因为如果世界一直处于理想状态,一直是美好的,无苦的,那么释迦牟尼也就没有必要创立佛教了。 集谛是释迦牟尼对苦产生之因分析的真理。在列举了苦普遍存在的现象后,释迦牟尼又提出了关于苦如何产生的见解。他认为,产生痛苦的直接原因是众生或人类的渴爱或欲望。有了渴爱或欲望,众生就会去追求,就会有相应的行为,而任何行为都会产生业力。这业力会推动众生继续转生或轮回。轮回状态也就是众生的生命持续或发展的过程,这之中的苦是普遍而必然存在的。集谛就是指众生对自己身体的爱恋,对妻子、眷属、财物等的贪爱,对外部相关事物的渴爱,由于这些而实施相应行为,引出业力,产生痛苦。认识到这是产生痛苦的直接的因,也就认识了释迦牟尼说的关于“集”(产生苦之因)的真理。产生苦的直接因是渴爱或欲望,但渴爱和欲望与人对世界和人生本质的不正确认识有关。如果不能正确认识这本质,那就是无明。有了无明才能有追求外物的贪欲,导致痛苦。因此,无明是形成渴爱或欲望的根本因,而渴爱或贪欲产生众生之苦。 灭谛是释迦牟尼确立的灭除苦因的目标。“灭”字源于梵语“Nirvāne”,音译“涅槃”,指要灭除造成痛苦的因,即灭除众生无明形成的贪欲或渴爱。这样就能终止贪欲等引发的行为及业力,使众生跳出轮回,达到佛教追求的涅槃状态。灭谛指众生由于认识到了佛的知见,就不再执著任何东西,灭除了贪欲或渴爱,不再贪恋自己的身体器官和外部的认识对象,不再渴爱相关外部事物。这时就能灭苦,灭苦也就是跳出轮回,达到解脱。这里说的解脱即是指涅槃状态,是佛教追求的最高目标。 道谛是释迦牟尼提出的具体灭苦方法。它包括所谓“八正道”,即正见、正志、正语、正业、正命、正方便、正念、正定。“正见”指佛弟子在认识“四谛”,求取解脱时,认识事物的根本造作、变化现象,灭除对事物的无明,较好地全面观察事物,正确地见到事物的本来面目。“正志”指佛弟子在认识“四谛”,求取解脱时,正确地观察事物,思维事物的本来面目。“正语”指佛弟子在认识“四谛”,求取解脱时,去除由口而生的四种不好行为(即妄语、两舌、恶口、绮语),并不作其他由口而出的恶行。“正业”指佛弟子在认识“四谛”,求取解脱时,去除由身体而生的三种不好行为(即杀生、偷盗、邪淫),并不作由身体而生的其他恶行。“正命”指佛弟子在认识“四谛”,求取解脱时,不贪得无厌,不以种种邪术、咒语等不当方法来谋生,而以符合佛法的方式来谋取衣食等。“正方便”指佛弟子在认识“四谛”,求取解脱时,毫不懈怠,专心致志。“正念”指佛弟子在认识“四谛”,求取解脱时,心境平顺地念诵经典,如实地忆念诸法之性相而不忘失。“正定”指佛弟子在认识“四谛”,求取解脱时,使心入定,保持平顺,不乱不散,集中在正确的禅定状态中。这“八正道”的具体内容在佛教后来的发展中还有不少丰富。 佛教的特殊价值。如所有轴心时代宗教一样,佛教具有对一切对象的普遍正义伦理,尊重一切处于义务中的人物。其宇宙论基础是灵魂转化的因果报应。佛教传统对终极状态形式与可能的参与,最惊人的方面是许诺了急剧变化的特殊可能性。释迦摩尼第一次布道时说,对八正道的掌握是走向痛苦的解脱之始。佛教最伟大的传播力在于提供了急剧的个人转变的可能。在当代宗教状态中,许多人处于多元社会背景下感到生活被割裂了,这一点显得尤为特别。佛教对于非佛教文化中的人们———社会状况混乱、生活充满暴力和贫穷的人们不太有吸引力,对他们, 福音派基督教则更有吸引力, 它强调了重建紧张、礼仪化的有组织的群体。但对那些首要麻烦在于个人或内在者,佛教提供了急剧改变的可能。这种变化涉及重组生活的内在实践和静坐。除大乘佛教之外,佛教没有花太多精力发展终极的复杂的超越符号。 佛教的实践与基础。佛教最古老和至今仍具统治性的符号是自我转换以解脱痛苦。佛教表达了正义、慈悲、绝对的价值认同,但最主要的是强调了恰当的自我整体的终极状态。因果哲学宇宙论的中心首先投向生命的成分,所有构成生命的东西都是条件性现象。构成这些成分的基础就是如其所是地接受它们,任其存在、消失而不执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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