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3-14 跳舞三十年记 郭沫若在1944年著有《甲申三百年祭》,讲的是明末政治腐败导致国家颠覆,尤其是李自成及部下胜利后的骄奢表现,引起毛主席的兴趣,进而成为全党的整风文件。 今天我想写写我的跳舞三十年记,意在回首往事,让退休后的生活更加快乐幸福。 跳舞三十年的跳舞不是我小时候跳的忠字舞,也不是在学校文艺宣传队跳的新疆民族舞,更不是在广场跳的集体舞,而是一男一女跳的双人交谊舞。 我最早知道交谊舞是在看电影《一江春水向东流》,张忠良和王丽珍跳舞,被引诱后抛弃了妻子素芬,因此,我曾经一直认为:“跳舞没好人,好人不跳舞。”这也许还是如今大多数人的共同看法。是的,一男一女在一起手拉手,勾肩搭背,相拥跳舞,的确有伤风化,稍不留神,很容易发生出轨。 我第一次接触跳舞是在改革开放后的1986年,那时我在省委党校大专班学习,同学们在一起联欢时,女同学拉我跳舞,我是一点不会,只是下场跟着走了几步而已。 毕业后,我在铁路党校工作,经常参加系统会议,每次开会都组织舞会,我盛情难却,笨笨呵呵跟着女同事跳舞,还把人家的袜子踩坏了好几双。一位女同事气愤的对我说:“你要是会跳舞,我就把鞋吃了。” 后来有一年,我妻子单位组织三八节活动去铁路一剧场舞厅跳舞,我妻子说:“你说你开会时总跳舞,就陪我们女同胞去跳舞吧。”我说:“女的会跳,我能跟着跳跳而已。”在舞厅里,我妻子看我真的不会跳舞,就让我和她一起拜师好好学学。 我说:“男人跳舞可容易学坏啊。”我妻子说:“没事的,我相信你坏不了。”有了妻子的支持,我便一发而不可收,不到一年的功夫就学会了跳舞,从此便与跳舞结下了不解之缘。 跳舞有瘾的确耽误事,我妻子发觉大事不妙,就坚决反对我跳舞了。我虽然是“妻管严”,但也常违妻命,擅自去跳舞,惹妻子生气。 随着年纪增长,我妻子知道我爱跳舞,改不了也跑不了,反正工资本都攥在她手里,一个月就给我100元零花钱,便睁只眼闭只眼,不再严加管教,只好顺其自然了。 俗话说:“男人有钱就学坏,女人学坏就有钱。”我兜里没钱想坏也难。于是,我便光明正大、开开心心的跳舞了。 事实上,跳舞是一项很愉快的健身运动,不必有固定的舞伴,更不必牵扯到其他任何利益关系。我体会到,跳舞和冬泳、骑行、爬山等运动一样,大家在一起收获的就是健康、快乐、友谊和幸福。 不排除有跳舞的人发生出轨,造成家庭破裂的,但是不会跳舞的人也一样出轨,所以跳舞不是出轨的必然原因,关键还是一个人想不想出轨。相反在跳舞时可以久经考验,避免出轨,更加增进夫妻感情。 一晃儿,三十年过去了,我的跳舞技术已经非同一般,喜欢和我跳舞的人数不胜数,那愉快的心情可想而知,那健身的效果不言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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