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路上,看到几匹野马在戈壁上找草吃.. 新疆准噶尔盆地东部,北塔山以西,是一片茫茫戈壁,但只要有泉水积涌或季节性河流流过,就会有梭梭、红柳顽强挺立,艾蒿、芨芨草绿意丛生。
就在这片广袤的土地上,国家一类保护动物——野马,或七八成群、或十余结伴,自由奔驰。野马是家马的祖先,体格健硕、身形俊美,肩高1.4米左右,体长2米多,重达350公斤。毛发浅棕油亮,只有颈鬃、四蹄和粗大蓬松的尾巴缀以黑色。与家马相比,野马体形较小,毛色单一,特别是额部和颈部的鬃毛短而直立,不如家马长鬃飘逸。
野马性情凶悍,警惕性很高,奔跑能力很强,时速可达60公里。狼是它的主要天敌,但是,公马和带驹的母马勇敢善斗,一两只饿狼不是它们的对手。它们会用强有力的后蹄,轻易地踢断狼的下巴骨,致狼于死地。
为了生存,身处半荒漠之中的野马,多选择有水径流的地带活动。芨芨、梭梭、芦苇、蒿子是它们喜爱的食物。每天早晚,野马都要定时到泉边或溪流边饮水。在严寒的冬季,雪封大地,野马会用前蹄刨开积雪,觅食枯草,并以雪解渴。
野马具有顽强的生命力。初生的小马驹1~2小时后就会跟着母亲奔跑。虽然生活在艰苦的环境之中,寿命依然可达二三十年。
野马一般十多匹一群,一群之中只能有一匹成年公马。只有在冬季,为了御寒和防止狼群侵袭,才会结成数十匹的大群。在野马群中,实行严格的“一夫多妻制”,一匹公马,就是一群野马中的伟丈夫和“皇帝”。威武的“皇帝”周围,后宫佳丽环侍。小公马一旦成熟,就会被立即逐出群外,若争斗不分胜负,就会造成马群分裂。
在科学界,野马是具有重大科研价值的动物明星,比大熊猫还要珍贵。正是对野马及其远祖化石的研究,为达尔文“进化论”学说的确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但是,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古代广泛分布于地球上的野马相继灭绝。19世纪末,俄国探险家普尔热瓦尔斯基在我国新疆阿尔泰山发现了野马,并把一个标本带到了莫斯科,被称为蒙古野马,也叫普氏野马。自此以后,每到野马产驹季节,欧洲各国探险家接踵而来,在新疆卡拉麦里山至北塔山一带,捕捉马驹,带回欧洲,以供展览和表演马戏。
如今,世界各地动物园中圈养的900多匹野马,全都是在新疆和蒙古国西部捕获的野马后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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