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气势磅礴的“中国式正步” 我军最早的“正步”步伐,是从苏联军队的队列条令中引进的。但是,在具体的训练过程中,又不能不根据我军的实际情况作较大幅度修改。例如,苏军的队列条令规定,正步行进时,战士的目光不是向前平视,而是头向上仰30度,充分体现自豪感;但我们历来强调“解放军是人民子弟兵”,如果我们的战士这样,在中国的文化环境里就容易被人误认为“趾高气扬”。此外,苏军正步走摆臂幅度很大,向前摆时,手臂一直要摆到与下巴同高;而如果我们的战士也把手臂甩那么高,就会先得动作特别夸张,不符合中国传统审美观中的“含蓄美”。从建国初期,中国人名解放军的队列条令中就明确规定:正步走时,头要正,两眼平视。手臂摆到胸前。 置身于方队之中,若有一人中心不稳,耐力不强,姿势不好,整个横排就很难保持在一条线上,整个纵队也容易走得起伏不定。这样一来就难达到规范要求:横排,像门板一样平稳迁移;纵队,像所有人穿在一条线上;方队,各条对角线和斜线保持像刀切割一样的线。为此,我军条令对每个军人的正步动作都要严格的“量化”要求:踢出腿的脚掌与地面平行,离地面25厘米;每步距离75厘米;向前摆臂时,肘部弯曲,小臂水平;向后摆臂时(左手心向右,右手心向左),手腕前侧距裤缝线约30厘米;行进速度每分钟110-116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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