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1514|回复: 1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转·人生有度方坦然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2-12-1 19:5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转·人生有度方坦然




如果生活是海,那么欲望如潮。

      人生在世,不能没有欲望,就像大海不能不涨潮一样,这是一种自然规律。假如世人都没有欲望,就会对什么事情都不感兴趣,就会缺少热情却少投入缺少追求,那会是多么苍白的生活画卷。问题的关键是,人们如何把握住自己的欲望尺度,涨潮也有落潮时,不让欲望泛滥成灾,才是可取之举。

      追求财富,占有金钱,本无可厚非。那么富有到什么程度才算富有,占有多少金钱才算最多?这大概没有一个固定的统一的标准。坦然的人生则要把握好欲望的“横”和“竖”两条线。

      所谓“横”线是以自己的富有程度为起点画一条水平线,可以看出高于水平线和低于水平线的都大有人在,自己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已经是个较佳位置了。因为生活是大海,浪高浪低纯属自然,正如人们的富有程度一样,永远不可能都在一个水平线上。所谓“竖”线是以自己从前生活中的低点为起点画一条上升线,随着这条线上升可以十分清晰的表明自己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程度,应该为此感到欣慰、充实并满足。
然而,生活中有许多人不想这么做。他们从来不蓦然回首,不和自己的从前比,而是一味和别人攀。于是,欲望的潮水只涨不落,而且一浪高过一浪。为了自己的富有与享乐,不择手段地对待生活对待他人,以至于让欲望的潮水冲开理智的大坝,危害于社会、危害于他人也危害自己。
      其实,世间万物都有其自身规律,如同春花夏荷秋果冬雪一样不容违背。明智的人对富有顺其自然,让欲望的潮水有涨有落,从不越位;愚昧的人对富有带有很强的野性,让欲望的潮水只涨不落,从不清醒。这两种心态的世人,都要在生活之树上采摘果实,有度者可能尝到多一些成功的甘甜,越位者可能尝到一些难咽的苦涩。
      古今中外,莫不如此。


      欲望适度则为利,欲望过涨则为害。人生在世,不让欲望的潮水冲开理智的大坝,才能少走弯路少流悔恨的泪水。清爽恬淡,笑对人生,也是一种高度的幸福。


2#
发表于 2012-12-1 22:4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发表于 2012-12-1 23:30 | 只看该作者
知足则常乐,不知足则害人害己。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
发表于 2012-12-2 04:20 | 只看该作者
能把握人生有度,是一种境界,是人心的自我修为,年轻时看远,中年时看开,老年时看透,凡事明白了也就坦然了,然能做到坦然的又有几人?

点评

认识你实为缘分,衷心感谢您的一贯支持,祝您吉祥!  发表于 2012-12-2 08:14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12-12-2 09:40 | 只看该作者

点评

我心向佛朋友,认识你实为缘分,衷心感谢您的一贯支持,祝您吉祥!  发表于 2012-12-2 09:42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12-12-2 15:13 | 只看该作者
汇泉湾泳客 发表于 2012-12-2 04:20
能把握人生有度,是一种境界,是人心的自我修为,年轻时看远,中年时看开,老年时看透,凡事明白了也就坦然 ...

点评

看到您的帖子感到很温馨,望今后多交流,友谊到永远!  发表于 2012-12-2 19:26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12-12-2 15:59 | 只看该作者
知足常乐、自我满足...

点评

看到您的帖子感到很温馨,望今后多交流,友谊到永远!  发表于 2012-12-2 19:25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012-12-2 20:09 | 只看该作者

点评

谢谢回复,祝您安康!  发表于 2012-12-2 20:20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2012-12-3 11:17 | 只看该作者
欲望适度则为利,欲望过涨则为害。这是很好的归纳和总结,也是为人处世的警言。

点评

真诚感谢您的一贯支持,祝您吉祥!  发表于 2012-12-3 12:2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2012-12-4 11:22 | 只看该作者
认真领教了,谢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1#
发表于 2012-12-4 20:06 | 只看该作者
学习了,谢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2#
发表于 2012-12-6 20:46 | 只看该作者
认真品味,细心思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3#
发表于 2012-12-6 20:48 | 只看该作者
认真品味,细心思考!

点评

谢谢回复,祝您吉祥!  发表于 2012-12-6 20:59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 ( ICP12013697-2 ) 11010802026271

GMT+8, 2024-12-2 13:53 , Processed in 0.061824 second(s), 15 queries , Gzip On,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