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选拔办法与录取资格 (一)采用中国游泳协会审定的最新《游泳竞赛规则》。 (二)每人只参加一次选拔。每条泳道可安排多人同时进行比赛。每组选拔时间为20分钟(20分钟内未能游完1000米者不计成绩)。 (三)成绩按分、秒计算。成绩相等,由组委会采用抽签方式决定前后顺序。 (四)各组选拔赛结束之后,组委会将现场排出名次,并将各组入选运动员名单予以公示。 (五)若出现某一年龄组录取名额不足时,则由厦门市符合规定的运动员予以替补。 (六)凡因个人原因,如身份证件有误,办理赴台信息内容不属实、填写字迹不清晰等,造成本人不能按期办理赴金门手续,导致其不能参加最终举行的“厦金海峡横渡活动”者,其已获取资格由厦门市体育局依据选拔办法替补参加选拔赛的厦门籍运动员取得。 (七)比赛现场组委会不受理各种有争议事宜。 (八)凡在2011年第三届横渡厦金海峡活动男、女组别分别获取前8名的队伍可直接入围参加第四届横渡活动;为扩大各省市公开水域选手的参与,由中国游泳协会从年度全国公开水域比赛男子组、女子组前二十名挑选六支队伍直接参加本次活动;凡在2011年选拔入围的各队身体健康者均可记取选拔成绩,不必参加选拔活动。但须按成绩进行排序录取。但必须提供当年度健康证明和上述报名程序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