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贴《新闻晨报》2010年6月18日的报道 鲁迅公园景观湖,私自下湖的游泳者与游船“争道” (图片由读者提供)
近日,有读者向本报反映,鲁迅公园里景观湖成了一些游泳爱好者的天然“泳池”,没有专业救生员护航,随时可能发生意外。
公园管理方昨天表示,由于“野游”不属于社会治安管理范畴,只是社会公德问题,他们也很难处理,只能按照游园规定,发现一个劝离一个,没有硬性措施。
游客:每天都有人游泳
记者昨天傍晚来到鲁迅公园人工湖边,游客渐渐散去后,几名中年男子脱下外套,“扑通”一身跳入湖中,欢快地游了起来……常来公园锻炼的张阿姨告诉记者,下湖游泳的以中老年人居多,几乎每天都有,多的时候有10多个人。这里不是专业泳池,没有救生员护航,万一发生意外怎么办?在公园里游泳不仅危险,还违反了游园规则。有时候几个朋友坐在湖边长凳上聊天,面前突然冒出一个穿着泳衣的人来,总觉得很尴尬。
“一些游泳的人,并不住在公园附近,还是从较远的地方赶来的。 ”张阿姨说,公园保安发现这些泳者,也会对其进行劝阻,但往往是保安在岸边,泳者在水里,管理起来很难。
游泳者:室内泳池不过瘾
快6点钟时,又有一名身穿泳衣的中年人出现在湖边。“这里不是不能游泳吗?”对记者的疑问,该男子表示,知道这里不能游泳,但室内游泳池太小,根本不过瘾,他们都是多年的游泳爱好者,安全方面应该没问题。说完,他跳进湖中,一会儿蝶泳、一会儿仰泳,一口气游出了几百米远。
记者观察,公园湖面很宽,岸边到处竖有“湖水2.5米深,禁止游泳”的警示牌。虽然昨天天气闷热,但记者摸了摸湖水,感觉还是很凉。
公园:我们一直在劝阻
据了解,在该景观湖中曾发生过一起游泳溺亡事件,但并未引起其他游泳者的注意。公园管理方除了在湖边设立警示牌外,还专门派保安巡逻,对私自下水游泳者进行劝阻。一名保安说,他们还曾与公安部门联系,但私自游泳者并没有扰乱社会治安,也不能作出处罚。他们只能呼吁游泳者遵守公园管理规定,到专业的游泳池游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