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777|回复: 4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陈良宇案本周五宣判(图)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8-4-9 12:2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陈良宇案本周五宣判(图)

  上海社保基金案关系结构图

  陈良宇案本周五宣判

  几天前,陈良宇案合议庭成员就已赴北京撰写判词。

  记者日前从天津司法系统获悉,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案,将于本周五(4月11日)在天津市第二中级法院宣判。

  记者得知,几天前,陈良宇案合议庭成员已赴北京,撰写陈案的判决。消息人士称,以往天津二中院审理重大案件,合议庭都是在天津当地撰写判决,然后上报最高法院。此次整个合议庭驻扎京城撰写判词,尚属首次。


  记者致电陈良宇的辩护律师高子程求证,他表示“无可奉告”。

  半个月前的3月25日,陈良宇在天津二中院受审。公诉机关指控陈良宇犯有三宗罪——受贿、滥用职权和玩忽职守。

  其中,受贿罪主要是指陈良宇利用职权,为他人在项目审批、资金安排、招商合作、土地规划、职务升迁等方面提供帮助,由其本人或通过家人收受财物,总计折合人民币239万余元。

  滥用职权罪,是指陈良宇为不法商人张荣坤获取上海社保10亿余元贷款,以及为中国华闻控股有限公司获得上海社保10亿元贷款提供便利。

  玩忽职守罪,是指陈良宇曾利用职权,助其弟陈良军从上海宝山区非法圈地783亩,并违规享受旧城改造项目100亩,由此造成的国家损失即达3441.44万余元。此后,陈良军将783亩土地使用权转手倒卖,非法获利1.18亿元。 (本文来源:中金在线 )

(责任编辑:张宬)
2#
发表于 2008-4-9 13:39 | 只看该作者
早就该判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发表于 2008-4-9 13:44 | 只看该作者

     

     罪不致死,也就判二十年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
发表于 2008-4-9 22:20 | 只看该作者

法律是公正的!

罪过永远也逃脱不掉法律的审判!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08-4-9 20:56 | 只看该作者
原文由 [B]鲸鱼[/B] 发表:

     

     罪不致死,也就判二十年吧!

也就那样吧,比陈希同还差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 ( ICP12013697-2 ) 11010802026271

GMT+8, 2024-10-6 01:36 , Processed in 0.028349 second(s), 10 queries , Gzip On,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