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979|回复: 1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酒桌技巧与技巧(纯粹转帖)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8-4-7 14:3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第一,如果自己不能喝,丫就别开始第一口,自己端着饭碗夹了菜一边吃着去。
第二,如果确信自己要喝,就别装墨迹,接下来就是规矩了。
  规矩一,酒桌上虽然“感情深,一口闷;感情浅,舔一舔”但是喝酒的时候决不能把这句话挂在嘴上。
  规矩二,韬光养晦,厚积薄发,切不可一上酒桌就充大。
  规矩三,领导相互喝完才轮到自己敬。
  规矩四,可以多人敬一人,决不可一人敬多人,除非你丫是领导。
  规矩五,自己敬别人,如果不碰杯,自己喝多少可视乎情况而定,比如对方酒量,对方喝酒态度,切不可比对方喝得少,要知道是自己敬人。
  规矩六,自己敬别人,如果碰杯,一句,我喝完,你随意,方显大肚。
  规矩七,自己职位卑微,记得多给领导添酒,不要瞎给领导代酒,就是要代,也要在领导确实想找人代,还要装作自己是因为想喝酒而不是为了给领导代酒而喝酒。比如领导甲不胜酒力,可以通过旁敲侧击把准备敬领导甲的人拦下。
  规矩八,端起酒杯(啤酒杯),右手扼杯,左手垫杯底,记着自己的杯子永远低于别人。自己如果是领导,知趣点,不要放太低,不然怎么叫下面的做人?
  规矩九,如果没有特殊人物在场,碰酒最好按时针顺序,不要厚此薄彼。
  规矩十,碰杯,敬酒,要有说词,不然,我tmd干吗要喝你的酒?
  规矩十一,桌面上不谈生意,喝好了,生意也就差不多了,大家心里面了了然,不然人家也不会敞开了跟你喝酒。
  规矩十二,不要装歪,说错话,办错事,不要申辩,自觉罚酒才是硬道理。
  规矩十三,假如,纯粹是假如,遇到酒不够的情况,酒瓶放在桌子中间,让人自己添,不要傻不拉叽的去一个一个倒酒,不然后面的人没酒怎么办?
  规矩十四,最后一定还有一个闷杯酒,所以,不要让自己的酒杯空着。跑不了的~
  规矩十五,注意酒后不要失言,不要说大话,不要失态,不要吐沫横飞,筷子乱甩,不要手指乱指,喝汤噗噗响,不要放屁打嗝,憋不住去厕所去,没人拦你。
  规矩十六,不要把“我不会喝酒”挂在嘴上(如果你喝的话),免得别人骂你虚伪,不管你信不信,人能不能喝酒还真能看出来。
  规矩十七,领导跟你喝酒,是给你face,不管领导怎么要你喝多少,自己先干为敬,记着啊,双手,杯子要低。

技巧友情提示:
  1、不要主动出击,实行以守为攻战略...........
  2、桌前放两个大杯,一杯放白酒,一杯放矿泉水,拿小酒盅干杯,勤喝水,到酒桌上主客基本都喝8分醉时,可以以水代酒,主动出击;
  3、干杯后,不要马上咽下去,找机会用餐巾抹嘴,把酒吐餐巾里;
  4、上座后先吃一些肥肉类、淀粉类食品垫底,喝酒不容易醉;
  5、掌握节奏,不要一下子喝得太猛;
  6、不要几种酒混着喝,特别容易醉;
  7、领导夹菜时,千万不要转酒桌中间的圆盘,领导夹菜你转盘是酒桌上大忌;
  8、喝到六分醉时,把你面前的醋碟中的醋喝下,再让服务员添上……
2#
发表于 2008-4-7 16:00 | 只看该作者
酒文化?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楼主| 发表于 2008-4-8 20:32 | 只看该作者
还是喝酒不醉最为高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
发表于 2008-4-8 20:57 | 只看该作者
兔宝宝对酒桌上的技巧真是了如指掌,看来我得多多学习。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08-4-8 14:48 | 只看该作者
谢谢,有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08-4-8 18:24 | 只看该作者
精典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08-4-8 12:57 | 只看该作者
还是少喝酒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008-4-9 09:21 | 只看该作者
原文由 [B]白雪迎春[/B] 发表: 还是少喝酒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2008-4-9 14:2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2008-4-10 14:46 | 只看该作者

[quote]原文由 [B]兔宝宝[/B] 发表: 老碧,弟妹劝酒可是真行啊,还是兄弟调教的好啊。

大哥,我昨天批评了她:你干吗光敬大哥酒,不敬嫂子啊?嫂子不在,让大哥替嫂子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1#
 楼主| 发表于 2008-4-9 21:03 | 只看该作者
老碧,弟妹劝酒可是真行啊,还是兄弟调教的好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 ( ICP12013697-2 ) 11010802026271

GMT+8, 2024-11-11 06:30 , Processed in 0.035088 second(s), 10 queries , Gzip On,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