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民政局文件 呼和浩特市体育局 呼民政发[2023]21号 关于责令呼和浩特市冬泳协会立即进行换届选举的通知 呼和浩特市冬泳协会: 你协会自2012年2月改选后,多年未进行换届选举工作,业务主管部门责令整改未见成效。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现责令你协会于2023年4月20日前发布召开换届会员(代表)大会公告,为了更好地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精神,充分发扬民主、自治的办会理念,推进社会组织协商制度建设,公告要明确告知全体会员,对有意参加竟远会长的人员,要将书面向全体会员承诺的办会理念、工作思路等内容进行公示,并报市体育局、市民政局审核同意其纳入候选人,协会要做好换届方案等前期准各工作,在业务主管部门的全程监督下,于5月20前完成换届工作。 协会要高度重视此次换届选举工作,若无特殊事由,逾期不换届,呼和浩特市体育局、呼和浩特市民政局将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给予限期整改警告、停止活动等行政处罚,并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 60号)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情节严重且拒不整改的,将依法予以撤销或吊销登记行政处罚 好和浩特市民政局 呼和浩特市体 21041002 202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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