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那样危急的情况,就是应该毫不犹豫地救人,我从没有想过图什么回报,但是党和政府给我这么多的荣誉,我感到非常光荣!”4月7日,陈洪强被授予“湖北省见义勇为先进”称号。 陈洪强,1957年出生,崇阳县天城镇南河村村民。 2017年6月23日,崇阳县城区连续下了几个小时的大暴雨,地势低洼的南河村,内涝汹涌。下午5时20分许,两个孩子在小区场地上戏水,一名孩子不慎被湍急的漩涡吸卷进去,瞬时消失在奔涌的下水道里。 “救命呀!有人落水啦!”另一个孩子哭喊起来。正在抗洪排涝的陈洪强闻声飞奔而来救人,但小孩早被水冲走了。他转身找来一根撬杠,跑到离落水点约20米的第二个下水道口,用力撬开井盖跳进下水道,顺着水流摸索了数十米,却没有找到落水孩子。此时,场地上聚满了围观群众,有位70多岁的老太太救孙心切,不顾自己不识水性也跳进水里,幸亏陈洪强把她捞起。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很多人都认为孩子没救了,但陈洪强没有放弃,他查看小区下水道的布设后,一个人跑到管道下游、离落水点约190米的地方,咬牙拧开另一个下水道井盖,再次跳进下水井里,屏住呼吸,半跪着身子,在污浊的洪水里一步步地匍匐爬行,艰难地摸索了十来分钟,终于摸到了一只已被浸泡得冰凉的小手,他便急忙抱起这个困卡在离大河道注入口仅一米处的孩子,成功将孩子救起。 2017年7月,陈洪强被授予 “崇阳县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1月,陈洪强被授予“咸宁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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