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第23届全国成人游泳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时间和地点 2023年3月25日至26日在江阴市体育中心游泳馆举行。 二、竞赛项目 50、100、200米自由泳,50、100、200米仰泳,50、100、200蛙,50、100米蝶泳。4×50米男女混合自由泳接力,4×50米男女混合混合泳接力。 三、参加单位 2022年中国游泳协会冬泳委员会团体会员单位(冬泳、成人、公开水域)及各成人游泳俱乐部、中国香港、中国澳门游泳代表队、均可报名参加。本次比赛不接受个人报名。 四、参加办法 (一)年龄规定 1、个人项目 18-24岁组(1999年1月1 日至2005年12月31日);25-29岁组(1994年1月1 日至1998年12月31日);30-34岁组(1989年1月1 日至1993年12月31日;35-39岁组(1984年1月1 日至1988年12月31日);40-44岁组(1979年1月1 日至1983年12月31日);45-49岁组(1974年1月1日至1978年12月31日);50-54岁组(1969年1月1 日1973年21月31日至);55-59岁组(1964年1月1 日至1968年12月31日);60-64岁组(1959年1月1日至1963年12月31日)。2、接力项目 (1)以4名运动员年龄累计相加设置100-119岁组、120-159岁组、160-199岁组、200-239岁组别。 (2)60岁(含60岁)以上年龄组的运动员不得参加接力比赛。 (二)本次比赛限报800人。各单位报名人数不限,每人限报2项(接力项目除外)。 (三)接力项目各代表队限报1个队,每队限报运动员2男、2女。 (四)参赛者需递交由本人签字的《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并交纳报名费均可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