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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应彻查平安、浦发再融资内幕--时寒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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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5 23:1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应彻查平安、浦发再融资内幕
        时寒冰


    中国平安与浦发银行的再融资计划,引发A股市场大跌,导致A股数万亿元市值灰飞烟灭,无数投资者欲哭无泪。
    但是,这两个公司在再融资方面的态度依然非常坚决。2月28日,浦发银行公布了不超过8亿股的融资方案,再融资360亿,与之前传出的400亿基本接近,使得27日刚刚步入反弹的股市再次回落,痛苦地寻找方向事实上,如果对照再融资计划的整个进程,就会发现,只要股市一有反弹,马上就会有再融资消息传出对股市迎头痛击,就好像在传递一个无形的“接力棒”,往往是一剑封喉,迫使股市下跌,显得十分诡异。本人在
《再融资背后藏着多少猫腻》亦有分析。中国平安与浦发银行的巨额再融资,似乎已成为A股前进中的两只拦路虎。
    再融资不仅可能正在演变成一种对抗民意的力量,也可能正在演变成一种对抗政府意志的隐形力量——在两会即将召开之际,有外资背景的公司在融资问题上拒不退让,给股市造成重压,正在成为影响两会和谐乃至社会稳定的一种重要因素。
    但突然传出的一个消息,为再融资事件增添了许多戏剧性。据《21世纪经济报道》透露:国税总局将于3月3日全面进驻中国平安集团以及下属各省、市、县级的所有公司,进行为期4个月的税务稽查。这个时机选择非常微妙。因为3月5日,中国平安就将提交千亿融资计划在公司临时股东大会上讨论。这意味着两个结果:其一,在3月至7月稽查期间,税务稽查没有发现平安存在大的问题,平安继续进行再融资计划,继续走相关程序。其二,在3月至7月稽查期间,税务稽查发现平安存在重大问题,再融资方案搁浅或被迫作出大的调整。
    对于“狮子大张口”的再融资方案,人们曾经寄希望于证监会直接叫停。但是,这既可能有上述公司深不可测的背景因素,也受限于程序。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应先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再融资申请,证监会在正式受理发行人融资申请后,视市场情况以及融资方案的可行性、合规性,依照法律法规要求对发行人的融资申请进行审核,然后才能决定放行或叫停。而目前中国平安与浦发银行都没有把申请递交到证监会。
    在这种情况下,税务部门的介入是一步冷棋,这很可能是相关公司行为触及国家可容忍底线的结果。
    税务部门的介入是非常必要的,但是,对于再融资事件,鉴于其复杂而深厚的背景,司法部门、国家安全部门也应该介入进行深入调查。在QFII额度从100亿美元扩充到300亿美元、在国外热钱通过各种渠道涌入我国等待建仓良机的情况下,那些有外资背景的上市公司的离谱的再融资计划,在客观上导致了对中国股市直接而沉重的打压效果,已经威胁到了我国资本市场的稳定与国家经济安全。

    首先,从经济安全的角度来剖析这一问题

    巨额再融资计划的结果有二:
    其一,再融资计划被否,但之前对股市的重创已经在客观上为QFII及通过各种渠道流入中国的巨额热钱低价建仓创造了条件,这等于以中国股民数亿元的资金损失为QFII及热钱创造机会,无异于对中国民众财富的掠夺和对中国民族利益的蚕食。对于浦发银行而言,根据浦发银行与花旗达成的《战略合作协议》、《战略合作第二补充协议》,花旗承诺将继续增持浦发银行股份至19.9%,如果股价下跌,对花旗增持股份是否更为有利?这是非常值得重视的问题。
    其二,再融资计划通过,提出巨额再融资计划的上市公司,可以获得低价增发的良机——增发价格要按增发公告之前的20个交易价的平均价格来计算。当然,这一低价是以损害中国广大股民利益为代价的。
    不难看出,无论天量再融资计划最终是否得以通过,相关有外资背景的公司或其背后的外资力量,都可能是最大的受益者。
    中国平安对其巨额再融资计划的用途语焉不详,这是引发民众对其再融资动机强烈质疑的重要原因之一。中国平安的第一、第二大股东分别为“汇丰保险控股有限公司”和“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有报道认为,中国平安拟用从A股再融资的钱去购买汇丰受次债危机困扰的不良资产,倘若这一报道属实,将意味着有些人可能在通过敛取中国人的血汗钱去为海外不良资产买单,谁是受益者不言自明。这一点同样值得调查。而中国平安只在A股再融资而不在H股再融资本身,就显得非常蹊跷——中国平安H股流通股的48.18%属汇丰。
    事实上,此前,中国平安就有类似的收购行为。据国内媒体报道,
2007年11月28日,中国平安控股子公司平安人寿通过二级市场买入9501万股富通(富通集团是欧洲一家以经营银行及保险业务为主的国际金融服务提供商),占富通总股本的4.18%,成为富通第一大股东。这笔交易花费18.1亿欧元,平均每股19.05欧元。而截至1月24日,富通报14.62欧元,这意味着平安投资的18.1亿欧元已出现约4.2亿欧元(约44亿元人民币)的浮亏
    那么,中国平安此次的巨额融资,是否还要被用于填补那些无底洞?
    另有其他一些问题,见本人此前所写
《再融资背后藏着多少猫腻》
    
    其次,从司法角度来分析再融资问题

    在中国平安与浦发银行再融资计划公布之前,都可能存在着严重的泄密问题和内幕交易问题。
    2月20日,浦发银行再融资400亿元的传闻弥漫于市场,引发股市大跌,而随后,这一传闻得到浦发银行的证实,只不过“具体方案目前尚未确定”。在浦发银行董事会召开之前,增发消息何以传遍市场?而此后的报道显示,有些机构在市场有传闻浦发银行即将再融资以前就已得到消息。有媒体引述一位银行业研究员的话说:“
这次浦发尚未发布增发公告,得到消息的基金经理就提前减持,以应对增发预期。”
    中国平安可能存在着同样的问题。某媒体披露的数据显示:105家机构在暴跌前夜已经逃遁中国平安。去年12月28日,超过330家机构持有中国平安约62.8%股权,而到今年1月18日,持股机构已缩减至225家,持股比例首次低于50%,仅有46.3%。而在这一过程中,散户手中的筹码却在逐步上升。更有媒体在报道中直接提出质疑:“
似乎有些机构在中国平安发布再融资消息前半个月就得到了讯息”。
    上市公司泄密,让一些机构提前逃遁、提前落袋为安的同时,把风险转嫁给了高价接单的散户投资者手中,这对他们是一种非常大的不公,严重损害了市场交易的公平与公正,是对中国资本市场的严重伤害。而那些提前出逃者,则可以赚取一个差价,获取更大的利润,依据我国《证券法》的规定,已经涉嫌利用提前知道的消息进行内幕交易。
    根据我国相关法规的规定:“对于正在筹划中的可能影响公司股价的重大事项,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对手方及其关联方和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聘请的专业机构和经办人员,参与制订、论证、审批等相关环节的有关机构和人员,以及提供咨询服务、由于业务往来知悉或可能知悉该事项的相关机构和人员等在相关事项依法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在上市公司股价敏感重大信息依法披露前,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而泄密在事实上为内幕交易提供了便利,涉嫌违规。南开大学经济法研究室主任万国华教授表示,“我认为暂且不论浦发再融资的动机或对市场影响如何,但其再融资的信息未经合法的程序而正式在公开渠道披露前就被泄露,有关人员或行为从公司和证券法理上讲有相当的违法违规之嫌疑。”
    因此,有关再融资计划的泄密情况,国家司法部门与安全部门,应各自成立独立的专案组进行调查,追查上市公司再融资计划提前泄密的原因,严惩泄密的上市公司和相关责任人。并彻查再融资计划与做空中国股市的海外资金的联动性、QFII与热钱低价建仓与再融资计划的联动性等等问题,维护广大股民的利益,维护民族利益与经济安全。
    同时,鉴于以上原因,我支持那些抵制相关上市公司产品的正义行为。
    因时间关系,今天写到这里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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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6 09:17 | 只看该作者
对于扰乱金融市场的公司和个人,应该严格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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