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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通报:黑龙江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溺亡--法制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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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22 04:4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8月21日,呼兰公安分局发布警情通报:2021年8月18日12时许,高某义(男,56岁,黑龙江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失联,公安机关随即开展查找工作,8月21日6时许,在松花江呼兰区杨林乡段水域发现一具男性尸体,经现场勘察和检验鉴定,死者身着游泳短裤,体表无伤痕,确认为高某义,系溺水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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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22 09:21 | 只看该作者
牢记安全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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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21-8-22 20:3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警钟长鸣!不是畏罪自杀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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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21-8-22 20:31 | 只看该作者
周晓峰zxf 发表于 2021-8-22 20:01
公开水域游泳戴跟屁虫还是有必要的!为自己、为家人!

警钟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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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21-8-22 20:31 | 只看该作者
不是畏罪自杀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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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21-8-23 03:0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扑朔迷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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