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624|回复: 6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日本网红眼药水引争议,买药勿人买亦买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9-6-10 12:0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日本网红眼药水引争议,买药勿人买亦买


通过海淘或代购入境的药品,却没有进行符合国内标准的分类,如此一来,就可能出现认知偏差和管理漏洞。

我们平常出国旅游除了参观景点放松身心以外,购买一些当地的特产和纪念品也是必不可少的环节。近几年,日本的药妆店就特别受到游客们的青睐。不过,这些遭到疯抢的网红药妆,最近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据中国之声报道,一些在日本受欢迎的眼药水,在今年4月就已经被加拿大列入了禁售名单。

近年来日本“网红”眼药水在国内越卖越火,不仅海淘或代购的人较多,而且购物网站也很容易买到。有国内专家指出,卖得最好的几款日本“网红”眼药水,内含名为“四氢唑啉”的肾上腺素类药物,具有较强的毒副作用。其实早在多年前,国内医学网站就曾刊文指出,这类眼药水具有很强的肾上腺素类药物作用,可导致血压升高,加重心血管或内分泌疾病。

一边是“网红”标签,一边是国外禁售令和国内专家质疑,究竟该听谁的,很多消费者为此犯了难。由于这几款“网红”眼药水的销路很广,对其负面的报道就很容易引发广泛关注,因此,此消息一出,相关新闻就被推上了热搜榜。

不少消费者将这几款眼药水当成普通药水,用于缓解眼疲劳或眼睛干涩等方面。但它属于针对性很强、使用范围很窄的一款眼药水,只能适用于特定的眼疾患者,假如将这款药水的使用范围无限泛化,相信绝大多数使用者不仅看不到预期的效果,反而可能被其毒副作用所伤害,甚至自己对此还一概不知。

“网红”标签是这几款眼药水持续受到追捧的一个重要原因。然而,其它商品跟风消费或许问题不大,但药品是特殊商品,关系到生命与健康,不应该人云亦云、人买亦买。消费者听不到质疑之声,或与质疑之声不够强烈有一定关系,因此,科普与宣传应该发挥更大作用,让消费者的选择更趋理性。

还要看到,国别不同,药品分类管理的办法也存在很大的差异。比如在日本,药品主要分为第一类医药品、第二类医药品、第三类医药品。这与国内将药品分为处方药和非处方药两大类的分法不同,日本的第一类医药品相当于国内的处方药,但并非完全等同。假如通过正规渠道进口日本药品,首先要对药品进行重新归类。然而,通过海淘或代购入境的药品,却没有进行符合国内标准的分类,如此一来,就可能出现认知偏差和管理漏洞。

日本生产的很多“网红”眼药水,都属于复方制剂。在国内没有相应的眼药水,而国产肾上腺素类眼药水,不少都属于处方药,而处方药是不允许通过网络销售的。因此,这类日本“网红”眼药水是否应该归于处方药的范围,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既然这类眼药水的毒副作用较大,将之纳入处方药的监管范围合情合理。若如此,则不仅可以更好地堵住其网售或代购等销售渠道,而且还能提高民众对其毒副作用的认识,为这类“网红”眼药水泼上一瓢冷水。



评分

参与人数 2威望 +6 收起 理由
868584 + 2 很给力!
洪499683166 + 4 赞一个!

查看全部评分

2#
 楼主| 发表于 2019-6-10 16:26 | 只看该作者
欢迎 洪499683166莅临加分支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发表于 2019-6-10 17:00 | 只看该作者
哦.眼腈是大事.别追风害了自己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
 楼主| 发表于 2019-6-10 17:16 | 只看该作者
868584 发表于 2019-6-10 17:00
哦.眼腈是大事.别追风害了自己呢!

欢迎精彩点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19-6-11 09:41 | 只看该作者
分享欣赏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8 收起 理由
探索真谛543(院长) + 8 赞一个!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楼主| 发表于 2019-6-11 12:44 | 只看该作者

欢迎版主朋友莅临分享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19-6-16 08:58 | 只看该作者
长见识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 ( ICP12013697-2 ) 11010802026271

GMT+8, 2024-4-25 18:04 , Processed in 0.048437 second(s), 15 queries , Gzip On,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