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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说:哈尔滨市冬泳协会是群众性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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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8-1-28 21:3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说:哈尔滨市冬泳协会是群众性组织,自身不是经济实体,不具有独立的办公活动场所,挂靠在市总工会工人江上体育俱乐部。

        那么我就觉得其一:既然是群众性组织,每年冬泳期间的收入应该公布一下账目呀?因为群众性组织每一个成员,都有权利知道这个组织的全部情况,尤其是财务的收支情况,应该公布账目。这在国家对社团组织方面的管理都有规定啊?哈尔滨冬泳协会是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一个群众性组织,不公布财务收支账目,能说是一个守法的协会吗?

        其二:社团登记应该符合国家规定的起码条件,“不具有独立的办公活动场所”,连起码的主阵地都没有能说是符合规定吗?连协会的自身行为都违法,能说是一个守法的组织吗?

        冰,是管理中国冬泳网—哈尔滨冬泳协会板块的人员,又是协会的工作人员,有一定的地位,有说话的权利,同时也有义务为冬泳队员维护哈尔滨冬泳协会的合法性,不应该看着协会走向歧途,您应该负起责任!每一位哈尔滨冬泳队员不愿看到我们自己的冬泳协会成了违法的组织!

2#
发表于 2008-1-29 17:11 | 只看该作者

 “冰”你上边的帖子怎么自己删了。之后又注册了以上2个名称回来了。

   你在冬泳协会所在地的帖子上讲:哈尔滨市冬泳协会是群众性组织,自身不是经济实体,不具有独立的办公活动场所,挂靠在市总工会工人江上体育俱乐部。你们如何如何为冬泳人服务,所以我提出了乒乓球台的事情。

   楼上那位刚刚注册的“劳动人” 说乒乓球台占了大半个屋子,你不说100米的娱乐休息室吗?如果没有那么大,真想为队员服务十几个房间就不能再倒出一个?

   冬泳人从来没有攥钱的想法,可悲的是那些不实事求是,吹牛蒙骗网友的人。

3#
发表于 2008-1-29 13:24 | 只看该作者
原文由 [B]大兵[/B] 发表:

     谁都知道冬泳挂靠在工会江上俱乐部是你们工作的业绩。你说如何如何为冬泳人服务,队员自备的乒乓球台被你们从休息室清理出来合适吗?

   打乒乓球占了大半个屋子,别人休息怎么办。

4#
发表于 2008-1-29 09:35 | 只看该作者

 



[此帖子已被 冰 在 2008-1-29 11:49:11 编辑过]
5#
发表于 2008-1-29 13:15 | 只看该作者
“松花江鱼”和“大兵”把冬泳当成赚钱的地方了。可悲呀,可悲。
6#
发表于 2008-1-29 10:45 | 只看该作者

  感谢搂主的参与,这次讨论是“冰”发了不实事求是的帖子引起的。冬泳门票收入历来都由冬泳所挂靠的工会江上俱乐部操作,具体事情可能连冬泳协会主席“范老”都不知道。

   说:哈尔滨市冬泳协会是群众性组织,自身不是经济实体,不具有独立的办公活动场所,挂靠在市总工会工人江上体育俱乐部。

   以上“冰”的话是为自己的帖子找根据自圆其说,其实越说越矛盾把不为更多人所知的事全抖了出来了。

   “冰”不是冬泳人应该是工会的工作人员吧。冬泳成为哈尔滨名片,谁都知道冬泳挂靠在工会江上俱乐部是你们工作的业绩。你说如何如何为冬泳人服务,队员自备的乒乓球台被你们从休息室清理出来合适吗?

7#
发表于 2008-1-29 12:32 | 只看该作者

     看了此贴很有想法,冬泳的目的是健身还是挣钱,我觉得冬泳人应以“我健康,我快乐”为目的,如果只想赚钱,不要来冬泳。

     市工会为哈尔滨冬泳是做出巨大贡献的,我们冬泳人应看到:没有市总工会的大力支持,就没有哈尔滨冬泳的今天。也不会有哈尔滨冬泳在国内外的影响力。不要因为个人一点得失就在网上发牢骚。



[此帖子已被 龙鱼 在 2008-1-29 12:45:03 编辑过]
8#
发表于 2008-1-30 09:15 | 只看该作者

    我也是名冬泳运动员,我感觉咱们主要以健身为基础,不要过多参与俱乐部的具体工作,运动员要尽一个运动员的职责,我感觉俱乐部对于咱们的具体活动安排和场地安排已经给予了很大帮助.

    “大兵”我想你也是名热爱冬泳事业的一名合格的运动员,凡事不能片面的想问题,你所指的“冰”以及其他的工作人员,都是全心全意的为咱们服务,他们能无偿的给协会提供休息室,是为了让运动员在闲暇时间能够得到充分的休息,能够参加好每一次健身.我是一名冬泳运动员,也喜欢参加各种活动,可是运动员的人数甚多,在拥挤的室里打乒乓球有些不妥,所以要既能娱乐,而且还要在有限的环境里活动,是应我们自己来调解的,不应有点不满就有怨言,我们是一名哈尔滨的运动员,这也是展现哈尔滨冬泳人的形象和宣传的地方,请“大兵”自重,不要有些怨言就到这来发言,怕有损哈尔滨冬泳人的形象,我想既然能冬泳,就是有勇气和豪爽性格的人,我想你也是这种人吧.

    我也参加过很多冬泳邀请赛,也去过很多的城市,去那里为哈尔滨冬泳人所展现风采.可是具我观察,象许多城市的冬泳发展并不是很尽人意,象他们为了冬泳每天都得自行捞冰和自己创造环境,而且每人出的费用都很大.所以哈尔滨冬泳协会提供的环境和安排来说都是可圈可点的,全国各地的冬泳运动员都没有一位象哈尔滨运动员这么省心的,而且还有补助的,所以大家要热爱哈尔滨冬泳,热爱冬泳集体,要以良好的形象来展现哈尔滨风采为主.

9#
发表于 2008-1-30 09:09 | 只看该作者

冰:这是你删除的帖子“哈尔滨市冬泳协会是群众性组织,自身不是经济实体,不具有独立的办公活动场所,挂靠在市总工会工人江上体育俱乐部。

    不为了赚取钱,每年冬泳表演为何还要收取门票,经自己打自己的嘴巴。

10#
发表于 2008-1-30 18:52 | 只看该作者

         新年即将来临,我在此机会祝哈尔滨的冬泳人游出健康,游得高兴~!祝俱乐部的工作人员工作顺利,身体健康,感谢你们对我们所做的一切.希望我们冬泳一家人能够友谊长存~!

11#
发表于 2008-1-31 14:23 | 只看该作者

  我也是名冬泳运动员,我感觉咱们主要以健身为基础,不要过多参与俱乐部的具体工作,运动员要尽一个运动员的职责,我感觉俱乐部对于咱们的具体活动安排和场地安排已经给予了很大帮助.

    二楼的“冬泳强”朋友:照你的意见冬泳人只有感恩的份了,一点提意见的权利都不要了。不提意见友谊就常存了?那就等于不要脸了,就会拍马屁了。

     工会和工作人员的服务就你看见了,我同他们几乎都是朋友,朋友就不能提意见了?提意见就不自重了。无原则的拍马屁才有损于冬泳人的形象。

     网络代表哈尔滨地区作为版主应该实事求是。哈尔滨冬泳和其他地区冬泳相比有特殊性,有点不同意见提出来是好事,有利于发展。有意见不提、有问题视而不见就靠拍马屁所以阻碍哈尔滨动用的发展。

     

12#
发表于 2008-1-30 22:56 | 只看该作者

楼上的。看了你的帖子感到有几分可悲。

        可悲一,现在是法制社会,国家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市的规划都制定了许多年了,行行都在依法办事,行行都在法制的轨道上进步,我虽然不是专业的法律工作者,但是法律意识和观念与国人一道在不断地增强,只有守法遵法依法办事,用法律的准绳来衡量我们的事业是否走偏了路,就像一座航标,不沿着指引的航线走是会出事的,所以我们凡事要多一点法律思想,才不会出现可悲的结局;

        可悲二,我也是位冬泳人,每年也参加冬泳表演,应该说看到一些有悖于冬泳事业发展的现象,作为会员就应该提出来,好在有一个网络平台,可以毫无保留地将一些有损于冬泳事业发展的现象提出来进行批评,希望能够有一个新的起色,那曾想斑竹却不能够实事求是地对待,不是还着一种感恩的心去虚心接受,而是作为一种反击的心理来对待诚心提意见的人,如果说,冬泳协会也好,工会也好,不能正确地对待不同意见,看看我们实际是否有这一现象,那么我们这些人跟着冬泳的人跟着这么多年,算是跟错了!这些人也不是合格的工作人员或领导,真应该补一下法律知识课。

        可悲三,知道自己是错的,还要拿着错的讲理,甚至是利用手中的一点便利条件,采取删除帖子等手段,就让人感到更悲哀了,这那是我们的冬泳协会—一个群众的组织?

        真希望各位领导能看看这段时间发的帖子,看看冬泳协会或是工会工作人员的所作所为吧,都是些什么人,什么素质?我相信,哪位领导看了都会去一分为二地去思考冬泳协会或者是工会存在的问题,何必还要改名换姓,向“大兵”写的采取变种的方式,来回击,我感到这不好,这多影响冬泳人整体和谐的氛围啊。

       范老是我们的楷模,他老人家为人和做人不能不说让人竖起大拇哥,就是个“好!”

13#
发表于 2008-2-3 18:08 | 只看该作者

对即将成立的冬泳组织的建言

    冬泳组织是一种自发性的群众组织,具有群众组织的本质特征。即代表广大冬泳爱好者的利益,非政权性质的社会团体。这个团体由广大冬泳爱好者自愿组成,为实现冬泳爱好者的共同意愿,按照组织章程,开展冬泳活动的非盈利性社会组织。

    十多年来,鄙人曾多次参加各类冬泳活动,特别是冬泳网的开通后,同各地的冬泳爱好者探讨和交流各地冬泳活动的开展经验。有的地区冬泳活动有声有色,发展很快;有的则走了弯路,陷入停滞;甚至有的组织分崩离析,冬泳运动走入了低谷。健康有序的冬泳组织是冬泳发展的重要因素。

    冬泳由自发的个人行为,到小团体,进一步发展为冬泳组织。发展过程中的曲折和起伏在所难免,但如何少犯错误,特别是大错误,原则性错误,是每一个冬泳组织的追求。现就此问题向即将成立的冬泳组织建言如下:

    1.有名副其实的组织核心和负责任的领导者

    冬泳运动组织,虽然是自发性的,但由闲散聚合成组织,就需要有组织核心。这个核心,必须由真正从事并热爱冬泳运动,愿意为冬泳事业服务,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良好的群众基础,处事公正的人担任。主要领导者的责任心和责任意识尤为重要,领导者必须组织和带领冬泳爱好者并身体力行地参加各种冬泳活动。

    我们常常看到有些地区政府领导非常关心冬泳运动的发展,亲临活动现场,为冬泳人加油助威,这都是所在地冬泳组织领导核心辛勤努力的结果。很难想象,一个不负责任、不积极组织、不参加活动和凝聚力不强的领导核心,能够将冬泳活动组织得有声有色,能够得到当地政府领导的支持。

    冬泳组织的领导者,不是也不应该是虚设的。如果一个冬泳组织的领导人多达十几个甚至几十个,那就失去了组织核心的意义。特别是将不游冬泳、不参加冬泳活动的人纳入冬泳领导核心,有卖官鬻爵、攀龙附凤的意味。对于一些有预期回报的、有社会地位和有经济实力、并愿意为冬泳运动提供支持的人,给予一定的名誉职务,以扩大冬泳的影响力和发展冬泳运动,也是必要的。

    2.有团结协作和可操作性的理事机构

    冬泳组织常设的理事机构,按照组织分工,负责传达各种冬泳信息、组织具体冬泳活动,团结协作和可操作性尤为重要。

    理事机构人员必须精诚团结,同心协力,处事公正,不徇私情,不谋私利。不善于团结大多数,名声欠佳,虽身居显位,腰缠万贯的人,也不能纳入理事机构。否则,一个决议、一次活动就会有不同声音,步调不一致;甚至人心涣散,走向歧途。

    理事机构应按各人所长,各司其能,分工负责。决不能将理事机构当作摆设。不能搞出管财务的人不理财,游技不精的人教技术,不参加活动的人负责组织活动的笑话来。

    冬泳理事机构在某些程度上,代表着冬泳人的形象,要求由作风正派,健康向上的人担当。还必须办事公允,必须顾及大多数人的利益,一视同仁,不能把冬泳人分为三、六、九等,不能搞小团体或富人俱乐部。

    3.健康而丰富多彩的活动是冬泳组织的主要内容

    冬泳活动是冬泳组织存在的前提和基础,没有冬泳活动就没有冬泳组织。积极向上、丰富多采活动的多寡,是衡量冬泳组织优劣的标准。如果一个组织成立前后,有益活动对比呈下降趋势,那么这个组织就阻碍了冬泳事业的发展。如果冬泳活动陷于停顿,那么这个组织就失去了活力,失去了存在的必要和基础。

    冬泳队员每年必须参加一定量的冬泳活动,这是全国众多冬泳组织的共同要求,特别是要求组织的领导人和理事机构的负责人,组织并带头参加。

    每年的冬泳日活动应视为最重要的冬泳活动,每年的全国冬泳比赛应视为最重要的冬泳比赛,每年至少一次的冬泳组织例会应视为最重要的冬泳会议。这是对冬泳组织的最基本的要求。

    有些搞得很好的冬泳组织,发展和延伸了冬泳活动。诸如:冬泳爱好者联谊会、迎北京奥运会联欢、冬泳爱好者书画赛、冬泳爱好者踏青游、郊游、冬泳人助残扶贫、赴外地交流学习和比赛等积极向上的冬泳活动或公益活动,大大提升了冬泳的层次。有了这样的活动,何愁政府领导不支持!

    4.完善的财务制度是冬泳组织重要的工作

    各地的冬泳组织,都有数额不等的活动赞助经费或会员交纳的活动剩余款。如何正确的使用该部分款项,需要有较为完善的财务制度。何种活动需要支出,列支的数额,审批的权限,都要有明细的规定,而且要切实执行。

    冬泳经费要适当顾及募集者的利益,但冬泳经费不是个人财产,要用于大多数人和与冬泳直接相关的活动方面。冬泳组织不是一个转移支付的载体,冬泳经费也不应是转移支付的手段。

    每次活动要将会员交纳的费用、每年要将当年的冬泳开支情况公布,以增加透明度,以免私弊和不必要的误会发生。

    总之,冬泳组织是一个群众团体,需要全体冬泳人的共同努力,才能真正把冬泳组织建成团结向上、和谐健康的冬泳爱好者之家。而不是图一时好看的无用摆设!

   


14#
发表于 2008-2-15 15:17 | 只看该作者
楼上的文章好,建议大家都看看。
15#
发表于 2008-2-15 16:33 | 只看该作者
  建议冬泳协会组织学习!
16#
发表于 2008-2-23 09:15 | 只看该作者
建议冬泳协会组织学习!
17#
发表于 2008-2-29 22:40 | 只看该作者
建议冬泳协会组织学习!
18#
发表于 2010-7-9 14:28 | 只看该作者
  哈尔滨冬泳这张名片不是冬泳协会和工会创造的,是哈尔滨广大冬泳人创造的,冬泳协会这么多年给冬泳人创造了什么?连自己的活动也好、办公也好的地点都没有,整个牌子挂在工会门柱上,冬泳协会本身他也不合法,起码他不合选举法。你见过这样的选举吗?27人出席,每人都分得一碗羹,选出29个理事,见过差额选举,可没见过倒差额选举,一个冬泳队员没有参加,他们就把冬泳协会位置分了,大家看看,这样的协会能说合法吗,协会里冬泳人又占多少,工会、体委又占多少,要脸、和不要脸就差一个字,冬泳队员能尊重他们、瞧得起他们吗?更谈不上认可他们了。工会这些年对冬泳事业贡献不小,表演期间为冬泳队员提供了暖屋子、游泳池,也为工会创造可观经济收入,可以说这是一个双赢,谁也不欠谁的,就是冬泳表演、龙舟一结束就不让冬泳队员进屋、上码头,让冬泳队员有些失望,感觉“卸磨杀驴”的感觉。再说冬泳协会,他什么时候公布过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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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楼主| 发表于 2010-7-9 14:47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松花江里的鱼 于 2010-7-9 15:30 编辑

   已经是多年的事情,又提起来了,所见略同。
   这已经不是陈年旧账,而是陈年长账,没办法呀。
    工会又不让哥们们上船游泳啦,太委屈了,多诉诉苦,喊喊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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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0-7-9 16:36 | 只看该作者
  没说完,账目从来都不公布,传言很多,不一定真实,但你要如实公布账目,传言、谣言不攻自破,譬如:“有人拿了冬泳协会的钱,”“有人坐飞机拿冬泳协会钱报销了”,“工会一年给冬泳协会多少活动经费了”等等,希望选出一个冬泳队员信得过的冬泳协会,能为冬泳队员办实事的冬泳协会,大家到烟台网站去看看,你看看人家,那才叫换届,够一年以上的冬泳龄,都参加无记名投票选举,名正言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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