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公告 | “未来之星”集训队2018年国内大集训有关通知各有关单位、运动员及有关人员: 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中国游泳青少年“未来之星”集训队(下称“星之队”)顺利完成了2018年7月17日至7月19日选拔赛,以及7月20日至25日训练营的两轮选拔。按照“世界眼光、国际标准、中国特色、高点定位”的标准,星之队已选拔出19名运动员进入下一阶段训练。此次选拔基本完成既定任务目标,在青少年群体中选拔出了高水平的游泳后备人才,其中还包含了大量具备优秀潜力的学生运动员。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队伍发展原则,加强队伍建设,提升运动员训练水平,现决定组织2018年国内大集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集训时间 2018年7月26日-2018年9月7日,共44天。 二、大集训地点 北京市木樨园体育运动技术学校 三、大集训人员 (一)复合型训练团队 罗德·哈夫赖鲁克(美国)、道格·昉多(美国)、陶德·威廉姆(美国)、布莱尔·怀特(美国)、理查德·莫尼纳(墨西哥)、齐晖、张梦雪、毕钧杨、孙铭跃、姜洁轩、陈栩偈、孙春阳。 (二)运动员名单 ——女子运动员: 山西:张玘铄 湖北:李沁妍、徐嘉一、姜怡 湖南:向子怡、刘湘芷、游迎 广东:王邯 广西:覃子欢 陕西:宁雨湘 ——男子运动员: 北京:傅方和、刘晨旭、瞿胜 福建:陈佳帅 山东:朱子昂 湖北:蔡瑀阳、易甘权、尹泊旸 广西:邹明轩 四、大集训目标 本次大集训旨在对运动员进行进一步评估和筛选,根据运动员运动天赋、训练、学习及生活表现最终确定2018年美国训练营运动员名单。 五、大集训经费 (一)参加大集训运动员的住宿费、伙食费、训练费由星之队承担,往返集训地交通费自理。 (二)运动员大集训期间的英语及文化课补习费用自理。 (三)运动员大集训期间的各项科研测试费由星之队承担。 (四)大集训复合型训练团队的差旅费、食宿费由星之队承担。 六、大集训要求 为做好本次大集训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凡参加大集训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规定,违反纪律人员将被取消大集训资格,退回原单位,并视情节做进一步处罚。 (二)无特殊情况,参加大集训人员在大集训期间不得中途离队。 七、报到时间和地点 报到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光彩北路4号,木樨园体育运动技术学校4号院6号楼,运动员公寓 报到时间:2018年7月26日 联系人:孙铭跃,18795132803;毕钧杨,15086005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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