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716|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上海市游泳救生协会积极贯彻市联席会议精神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8-6-14 22:5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山水游 于 2018-6-14 22:56 编辑






上海市游泳救生协会积极贯彻市联席会议精神


6月7日下午,2018年上海市游泳场所夏季开放管理服务工作第一次联席会议在市体育大厦召开,作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之一上海市游泳救生协会也参加了本次会议。

上海市体育局副局长赵光圣出席了会议,并在听取了市社体中心对夏季游泳池开放前的准备工作汇报以及各成员单位交流发言后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思想上要高度重视;二是管理上要坚持高标准;三是行动上要协同配合;四是宣传上要加大力度。会后上海市游泳救生协会会长吉宏就如何贯彻赵局提出的四点要求以及市联席会议的通知精神做了下一步工作安排。第一全市游泳救生工作要全面贯彻市联席会议精神,特别是要按照赵局提出的四点要求抓好今年的救生工作。二是全面强化救生员培训,做到教考分离,向社会输送合格的救生员。三是以协会创评4A级社团为契机,全面加强协会自身建设,对标一流,争做全国游泳救生界的一面旗帜。四是主动服务社会、服务场所、服务救生员、为今夏游泳场所安全开放做好各项保障工作。五是充分发挥协会桥梁纽带作用,团结、带领广大救生爱好者为上海的平安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2018年6月6日上午市评估组一行六人在院长的带领下来到协会检查我会创4A评估工作情况。上海市游泳救生协会名誉会长沈浩然、上海市游泳救生协会会长吉宏、上海市游泳救生协会秘书长沈伟参加了全过程评估工作,协会四室一部及财务人员也参加了评估工作。

本次评估工作由市评估组主持。吉宏汇报了协会参评五个方面工作情况以及协会工作的特色和亮点,得到了评估组的高度肯定。随后评估组查阅了协会在社会评价、工作绩效、内部治理、基础条件四个方面的材料,肯定了协会近年来在自身建设、内部管理、社会效益、公益形象方面所取得的良好成绩。最后,评估组充分肯定了我会在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场所、服务救生员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成绩和成功经验,为促进就业、向社会培养输送合格救生员;为促进人人学会游泳、保障市民游泳安全,为上海城市的平安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本次协会创4A评估工作,是协会自身建设不断发展的需要,是协会服务社会向更高目标挺进的需要,我们将以此为契机,努力发扬已经取得的成绩和一些好的做法,积极整改评估组对我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加大自身建设力度,加大服务政府的能力, 加大奉献社会的举措,让我们的游泳场所更安全,让我们的城市更平安。

迎接2018年全市游泳场所的对外开放,确保全市近八千名救生员依法上岗,规范值岗,保障广大市民消暑娱乐,中小学生学游泳的安全,6月7日上海市游泳救生协会在东方体育中心游泳馆举办了“2018年上海市游泳场所开放督察员培训班”,本市六十七名救生督察员参加了培训。吉宏会长出席培训班并做动员讲话。

培训班仪式上吉宏会长提出了四点意见,一是市区两级督察员要高度重视督查工作,做到公正督查,希望每位督察员在日常督查中秉公督查,不询私情、不念私利、严格督查;二是规范督查工作,做到程序合理,希望每一位督察员在具体督察工作中敢于秉公执法、善于处理工作中的各种疑难问题,严格做到合法合规,不越权处罚;三是以“同心协力、拯溺救难”为宗旨,主动服务社会服务市民做到管理与服务相结合,指导和帮助游泳场所救生员开展救生值岗工作,建立优秀救生团队,以本着对市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搞好今夏游泳场所的安全开放。同时也希望大家在炎热的夏季督查工作中做好防暑降温工作,注意适当休息,在抓好游泳池安全开放的同时做好自身的督导安全,为确保上海夏季游泳场所的平安,做出我们每一个人的积极贡献。

开班仪式后协会安全检查委员会主任董敏坚老师进行授课,主要内容有:分析2018年上海市游泳场所开放期间的几期溺水事故,希望大家在事故中吸取工作经验,突出重点,抓好督查工作;全面部署了今年夏季游泳场所开放重点督查工作,一是今年检察工作的主要内容和标准,二是遇到问题处理的方法,三是如何做好我们自身的行为规范,四是安排布置了今年的具体督查工作,五是提出了作为一名合格的救生督查员即是一名督查员同时也是一名指导员更是一名教育者,要为今年本市游泳场所开放保驾护航,成为今年夏季游泳场所安全开放的帮手。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 ( ICP12013697-2 ) 11010802026271

GMT+8, 2024-12-1 19:27 , Processed in 0.024783 second(s), 10 queries , Gzip On,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