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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9届厦金海峡横渡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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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20 15: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山水游 于 2018-4-20 15:46 编辑

体育总局游泳中心关于举办第9届厦金海峡横渡活动的通知



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海峡两岸的体育文化交流与合作,由中国游泳协会、厦门市政府主办,厦门市体育局等单位承办的“第九届厦金海峡横渡活动”将于2018年7月28日(星期六)在厦金海域举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附件:
  1、第9届厦金海峡横渡活动规程
  2、第9届厦金海峡横渡活动报名表
  3、第9届厦金海峡横渡活动责任书
  体育总局游泳中心
  2018年4月16日

第9届厦金海峡横渡活动规程
一、主办单位
中国游泳协会、厦门市人民政府、
中华台北成人游泳协会、金门县政府
二、承办单位
厦门市体育局、金门县教育处
三、比赛时间
2018年7月28日(星期六)10时30分 (同期水温:27度,气温30-34度)
    四、比赛地点
厦门椰风寨海域厦金跨海横渡救生指挥中心至烈屿(小金门)双口村,全程距离7000米(厦门为起点,小金门为终点)。
    五、报名对象
大陆、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及海外华人
六、选拔方式
由大陆、台湾、香港、澳门游泳协会按照本《规程》负责选拔本地选手。
七、参加办法
(一)年龄规定
男子A组:14岁组至30岁组(2004年至1988年);
男子B组:31岁组至55岁组(1987年至1963年);
女子组:14岁组至55岁组(2004年至1963年)。
(二)提供近两个月县级以上医院身体检查健康合格证明。
(三)选手须签署《自愿参加活动责任书》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四)本次活动两人为1队参赛,共100队接力选手,其中60队由大陆、香港、澳门选手组成;40队由台湾选手组成。
(五)每队可由赞助商冠名,商标标识尺寸、位置需提前向组委会申报。
(六)参赛资格
1、参加2016年第八届横渡厦金海峡活动,获得前20名的选手,可直接报名参加。
2、参加2018年厦金海峡横渡活动大陆运动员选拔赛的入选运动员。
3、组委会特邀大学代表队。
4、由中国游泳协会根据2017年全国公开水域游泳系列赛的成绩,特邀部分选手组队参加。
5、如已获得参赛资格选手,未能在组委会要求时间内提供相关入台所需手续,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由替补选手参赛。
(七)运动员身体健康要求
公开水域游泳是一项负荷强度较大的运动,对参与者身体状况有较高的要求,参与者应身体健康,有长期参加游泳锻炼或训练的基础。参与者可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和实际能力报名。组委会建议参与者赛前去相应医疗机构进行健康体检。有以下疾病患者不宜参加比赛: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
3、心肌炎和其它心脏病;
4、冠状动脉病和严重心律不齐;
5、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
6、不适合本项运动者。
在比赛中,因个人身体及其它个人原因导致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由参赛者个人承担责任。
(八)组委会为参赛选手办理活动当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九)组委会为参赛选手统一配备游泳帽、安全浮标。
八、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组委会下发的有关竞赛规定。
(二)比赛采用两人接力方式,第1棒选手在接力区域与第2棒选手以电子计时芯片接力手环为交接棒完成交接。
(三)选手游完全程并通过终点门成绩方有效。
(四)比赛中未佩戴安全浮球者成绩无效。
(五)第1名运动员抵达终点后1小时,为比赛总关门时间。
(六)选手在比赛中遇到体能或危急状况时,可举双手呼救,一经被救,即本人结束比赛,该队成绩无效。
(七)比赛过程中遇到气象和风浪等不可抗拒原因,组委会有权做出延时、延期和终止比赛的决定。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男子A、B组和女子组各录取前20队,并颁发含税奖金(人民币)。每组奖金总额100000元:第1名25000元;第2名 17000元;第3名10000元;第4名9000元;第5名8000元;第6名6000元;第7名5000元;第8名4000元;第9至12名2000元;第13至20名1000元。
(二)若某组出现录取名额不足,则该组剩余奖金,调至其他组别奖励;调剂的剩余奖金,按顺序奖励21名(含21名)以后游完全程且成绩有效的队,每队600元。
(三)参加横渡活动的选手颁发纪念证书。
(四)在关门时间内完成横渡全程的选手颁发纪念牌。
十、经费
参加人员差旅费自理,食宿费由主办单位负责。
十一、保险
大陆、台湾、香港、澳门由各组织方自行为选手购买保险,其中大陆选手由大陆组委会统一购买。
十二、裁判员、救生员
(一)总裁判和副总裁判及技术官员由中国游泳协会指派。台湾、香港、澳门各派一名有资质的裁判员参加工作。不足部分裁判员由厦门市体育局选派。
(二)救生员(兼裁判员)由台湾选派30名,不足名额由厦门市选派。
十三、报名与报到
(一)技术官员根据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通知时间报到。
(二)参赛选手(不包括台湾)于7月26日到厦门市报到,报到地点另行通知。
(三)直接获得参赛资格的大陆选手请提交以下报名材料至指定邮箱:abuzi@qq.com,联系人:陈翰林,电话13696952115。
(1)提交县级以上医院身体检查健康合格证明扫描件。
(2)提交手动签署的《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扫描件。
(3)提供身份证正反面的清晰扫描件。
(4)提交报名表(见附件2)电子版表格。
(四)香港、澳门邀请的选手报名请参照(附件2)中的报名表及时提供报名人员信息资料,至指定邮箱:abuzi@qq.com,联系人:陈翰林,电话13696952115。
十四、办理入台通行证办法另行通知。
十五、本规程解释权为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发表于 2018-4-20 19:2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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