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396|回复: 3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网约车司机和乘客因车费起争执 用扳手砸伤乘客面部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8-3-12 04:5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网络图

随着各种网约车软件的普及,越来越多的人在出租车之外选择各种网约车出行。但是个别网约车司机的素质也让人不放心——大连一位市民盛先生使用网约车软件喊来一辆网约车,在车上与司机赵某因车费问题发生争执厮打起来,这名网约车司机竟然用车内的扳手砸伤了盛先生,造成轻伤。

去年1月3日深夜11点左右,盛先生使用打车软件,叫来了赵某驾驶的网约车,在从大连西岗区行驶到甘井子区附近时,两人因车费问题发生了争执,在车内厮打起来。


2#
 楼主| 发表于 2018-3-12 04:51 | 只看该作者

网约车司机赵某拿出车内一把扳手,直接砸伤了盛先生的面部。盛先生报警求助。经过法医鉴定,盛先生损伤程度构成轻伤。

随后赵某被警方抓获并被刑事拘留。检察机关指控赵某犯故意伤害罪,公诉至法院要求刑事处罚。而盛先生也提出了附带民事赔偿医疗费、营养费、伤残赔偿、精神损失等合计11万余元。

赵某在庭审中则辩解称,被害人动手在先,当时打人工具并非扳手而是水杯。被害人盛先生对于矛盾激化也有一定责任。

甘井子法院审理认为,赵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的身体健康权,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予惩处。法院日前判决:赵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赵某赔偿盛先生经济损失合计人民币24517.87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发表于 2018-3-12 09:00 | 只看该作者
气大伤身!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
发表于 2018-3-12 10:11 | 只看该作者
加强修养,提高素质,增强道德意识,是国人的必修课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 ( ICP12013697-2 ) 11010802026271

GMT+8, 2024-11-29 06:31 , Processed in 0.021969 second(s), 10 queries , Gzip On,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