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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集上销售“死因不明”猪肉 瓦房店男子被法院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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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2-19 06:1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春节期间,很多人喜欢逛逛农村大集,购买点新鲜的“农家猪”猪肉。但是您得加点小心:买到的猪肉一定得经过检验检疫!近日,一名在大集上销售“死因不明”猪肉的大连瓦房店男子被警方抓获,并被法院判刑。

2017年1月12日8时许,瓦房店人顾某在瓦房店市东山华宇大市场西边摆摊销售猪肉,其中猪酮体141斤,猪排骨46斤,猪皮17斤,猪内脏22斤,共225斤猪产品。顾某声称自己卖的猪肉都是“农家猪”,生意不错。但经过瓦房店市动物卫生监督所鉴定,该225斤猪产品为死因不明的猪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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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2-19 06:17 | 只看该作者

此后顾某被瓦房店警方抓获,并被检察机关公诉。瓦房店法院审理认为,顾某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它严重食源性疾病,其行为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构成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顾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认罪悔罪,可从轻处罚。依法对顾某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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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楼主| 发表于 2018-2-19 06:18 | 只看该作者

近日,瓦房店法院判处顾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整;禁止顾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图片为资料图,文图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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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8-2-19 19:48 | 只看该作者
奸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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