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记者万恒 实习生孙铭霞 本报讯 冒充大连一家著名酒吧的老板,要以10万元转让酒吧30%的股份……大连男子王某以此手段骗了投资者4万多元钱。非但如此,这位“冒牌老板”还多次驾车购买彩票、香烟等物品,趁人不备不给钱就开车逃跑……日前王某被中山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 2016年12月1日,王某谎称自己是大连一家著名酒吧的股东,欺骗一市民和他签订了《入股协议书》。王某称可以1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向被骗市民转让该酒吧30%的股份。2016年12月到2017年1月,被骗市民多次转账给王某“股份转让款”,合计4.8万余元。非但如此,王某还多次买烟买彩票时,趁商家不备,不给钱开车就跑。2017年5月24日,在中山区七七街一家彩票站,王某购买了50张刮刮乐彩票,并要求微信付款。当店员回店取手机时,王某驾车就跑。 2017年6月2日,王某在中山区麒麟巷一家快客超市门口,要店员把两条中华香烟送到车上并要求微信付款。当店员回店拿收款二维码时,王某故技重施开车逃走。此后王某多次以同样手段作案,共盗窃犯罪6起,涉案价值1万余元。 2017年6月16日,王某投案自首,并被警方刑事拘留。检察机关以其涉嫌盗窃罪和**罪提起公诉。中山区法院审理认为,王某犯盗窃罪和**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4万元。 (大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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