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顺利地把劣质汽油卖给客户,曹某找到了“中介”康某,答应给康某好处费。于是康某更改了汽油检测报告,帮曹某联系了一家石油化工企业采购华商厂的“93号汽油”。 与被蒙蔽的上述石化企业相比,大连吉兴公司则是主动找上门来买劣质汽油的。该公司法人吕某(女),为了获取高额利润,明知道曹某的华商厂生产汽油质量不合格,仍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购买了劣质93号汽油30吨。曹某称,自己每吨劣质油比市场价低大约500元。 “吕某(女)知道卖给她的汽油是不达标的。她说从我这里进一部分油,再到别的地方进一些油,把两部分掺到一起。”这些劣质汽油,又被吕某加价后卖给了吉林九台一家加油站。 此后,曹某的汽油生意越做越大,他经人介绍认识了一家石化企业的配送部业务员,再次签订了93号汽油采购合同。几个月时间里,曹某的华商厂共生产伪劣汽油1600多吨,销售金额上千万元。 这一生产伪劣汽油的案件被人举报到辽宁省公安厅,省公安厅将此案指定大连警方办理。很快,曹某等涉案人员就被大连警方抓获,并被起诉到法院。还没销售的伪劣汽油都被销毁。 法院认为,曹某等人生产、销售伪劣汽油,均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曹某系主犯。 法院判决曹某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涉案被告分别判刑两年至十年不等。记者雷霆 (新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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