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教育是公共教育服务的重要补充,如何推动民办教育健康发展、促进民办学校提供更好的教育服务?民盟大连市委再市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上提交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民办教育发展促进民间资本进入公共教育服务领域的提案》,提案认真调研分析了我市民办教育发展情况,提出了设立大连市民办教育发展奖励制度等多项建议,得到市教育部门的高度重视。 据了解,为推动民办教育发展,2014年我市新出台了《大连市民办教育学校设置规定》,将市内各区设立民办非学历培训学校所需的校舍面积从原400平方米降至300平方米,开办资金由原80万元降至50万元;其它区市县设立民办非学历培训学校所需开办资金由原50万降至20万元。2016年起,在市教育局申请设立民办学校进行资产验资时,相关费用均由财政承担。 我市民办学历教育学校教师在资格认定、职称评审、评优评先和教师教研等方面享有与公办教师同等权利。到目前为止,全市民办学校已有数十名教师、校长荣获省、市级优秀教师或先进教育工作者称号。 民盟大连市委建议,设立民办教育发展基金,表彰对民办教育发展和教育教学改革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为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和民办幼儿园提供经费资助。借鉴温州、重庆的先进经验,积极推进民办学校分类改革,建立了民办学校法人“分类”登记制度、实行“分类”收费政策和“分类”获取回报政策以及“差异化”扶持政策。 这些建议得到我市教育部门的认可,并答复将充分借鉴民办教育发达地区的经验做法,不断探索建立鼓励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的制度和政策,探索实施分类改革促进民办教育优质发展,为民办教育争取更好的政策、更有力的支持,不断促进民办学校依法、快速发展。 (大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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