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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届“迎新春,盼统一”厦金海峡冬泳活动规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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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3 19:2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局群体处,总参军训和兵种部体育局,总政宣传部文体局,各行业体协、体育院校办公室,中国游泳协会冬泳委员会各会员单位、海内外各游泳运动团体: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民健身纲要》,推动我国冬泳事业发展,经国家体育总局批准,由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中国游泳协会、中国救生协会、厦门市体育局共同主办的“arena”杯全国迎接2008年北京奥运会群众游泳系列活动第十届“迎新春,盼统一”厦金海峡冬泳活动,将于2008年2月11日在厦门市举办,现将活动规程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活动规程

  2 责任书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附件 1
“arena”杯全国迎接2008年北京奥运会
群众游泳系列活动第十届
“迎新春,盼统一”厦金海峡
冬泳活动规程

一、支持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群体司
二、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
中国游泳协会
中国救生协会
厦门市体育总会
三、承办单位
厦门市游泳协会
四、比赛日期及地点
日期:2008年2月11日(正月初五)11点开幕
地点:厦门市环岛路椰风寨景点附近“一国两制,统一中国”牌前海域
五、参加单位
中华台北、香港、澳门、闽南金三角、全国各省市游泳协会及冬泳会员单位
六、参赛办法
  1、各队参加冬泳活动(海上距离500米)人数不得超过50人;
2、凡参加活动的运动员,必须是常年坚持冬泳锻炼,经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身体合格者,并自愿填写《自愿参加冬泳活动暨冬泳比赛责任书》(以本人签名为准),由各队负责人在报到时统一交给承办单位.
3、参加各年龄组单项比赛,每队可报12人,男女不限,运动员报到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4、各代表队须于2月11日(正月初五)10:30之前抵达活动地点报到。
  七、比赛项目
成年男子、女子600米比赛,泳姿不限。
年龄组别:
A组: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30岁以下)
B组:1968年1月1日至1977年12月31日出生
  (31-40岁以内)
C组:1958年1月1日至1967年12月31日出生
  (41-50岁以内)
D组:1948年1月1日至1957年12月31日出生
  (51-60岁以内)
  八、竞赛办法
采用《公开水域竞赛规则》部分内容;
  2、男、女单项比赛后,组织海上500米长游活动。
九、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1、获得各组别男、女600米比赛前六名的运动员给予奖励。
团体总分录取前八名,各组男、女单项前6名名次
得分之和为团体总分,得分高者名次列前,各单项名次得分按7、5、4、3、2、1记分。获得团体总分前8名的代表队颁发奖杯一樽。
  十、报名
  1、第一次报名,请各代表队于元月15日前用电话通知是否参加比赛;
  2、第二次报名,请各代表队于2月1日前将报名单以传真或邮寄形式寄至承办单位。
地 址:厦门市育青路35号创冠体育大厦A座
厦门市游泳协会   庄道鑫 联系电话:0592-2054038或
厦门市体育运动学校 陈 艳 联系电话:0592-2919513
邮 编:361003
传真:0592-2054038 或0592-2919511(传真请注明收件人)
  十一、其他
1、为保障活动万无一失,组委会要求所有参加游泳人员佩戴救生器材,否则将取消参赛资格。
2、各队参加活动的食、宿、行等一切费用自理。
  3、本规程解释权属大会组委会.



附件 2
责任书

            队:
我自愿参加“arena”杯全国迎接2008年北京奥运会群众游泳系列活动第十届“迎新春,盼统一”厦金海峡冬泳活动。在比赛活动期间,坚决服从赛会各项规定。对参赛的路线、体能上的要求及厦门气候、海流等各种情况有充分的了解。
本人目前健康状况良好,完全能胜任本次比赛活动;如比赛当日遇到身体不适,应自行退出比赛;如遇到任何意外情况,由本人自行负责。

领队签字:

参赛队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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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1 20:53 | 只看该作者
盼统一”厦金海峡冬泳活动,将于2008年2月11日在厦门市,预祝第十届“迎新春,盼统一”厦金海峡冬泳活动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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