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组
29岁以下组: 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0岁-39岁组:1987年1月1日-1978年12月31出生。
40岁-49岁组:1977年1月1日-1968年12月31出生。
50岁-54岁组:1967年1月1日-1963年12月31出生。
55岁-59岁组:1962年1月1日-1958年12月31出生。
60岁-64岁组:1957年1月1日-1953年12月31出生。
65岁-69岁组:1952年1月1日-1948年12月31出生。
女子组
29岁以下组: 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0岁-39岁组:1987年1月1日-1978年12月31出生。
40岁-49岁组:1977年1月1日-1968年12月31出生。
50岁-54岁组:1967年1月1日-1963年12月31出生。
55岁-59岁组:1962年1月1日-1958年12月31出生。
60岁-64岁组:1957年1月1日-1953年12月31出生。
65岁-69岁组:1952年1月1日-1948年12月31出生。
男子组
18岁-34岁组:1999年1月1日-1983年12月31出生。
35岁-44岁组:1982年1月1日-1973年12月31出生。
45岁-54岁组:1972年1月1日-1963年12月31出生。
55岁-69岁组:1962年1月1日-1948年12月31出生。
女子组
18岁-34岁组:1999年1月1日-1983年12月31出生。
35岁-44岁组:1982年1月1日-1973年12月31出生。
45岁-54岁组:1972年1月1日-1963年12月31出生。
55岁-60岁组:1962年1月1日-1957年12月31出生。
8岁-10岁组:2009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
11岁-13岁组:2006年1月1日-2004年12月31日
14岁-16岁组:2003年1月1日-2001年12月31日
比赛须知
1.以上各比赛项目,报名运动员少于3人(含3人)并组安排比赛,单独计算成绩,该项目名次计入团体总分,但取消该项目奖品等物质奖励。
2.以上各比赛项目每人限报两项,接力比赛和表演项目除外。
五
报名须知
(一)时间:报名截止到7月12日
(二)报名方式:
报名表电子邮件发至:
jst862634480@163.com。同时报名表、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加盖公章(个人报名请签名确认)邮寄至:大连金石滩金石路65号大连金石滩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716组委会收。
联系电话:0411-62634480。
2. 现场报名: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鲁迅路58号天通大厦1306室
联系人:姜美丽
联系电话:0411-83681821
(三)报名要求:各参赛队,现役、退役运动员不得报名,青少年在辽宁省游泳运动员备过案及参加过辽宁省级游泳比赛,不允许报名参加此次活动,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每队必须设1名领队,参赛人员应提前做好时间安排,按时参加比赛。7月22日8:30金石滩黄金海岸海水泳池召开领导会。
(四)大连市冬泳协会各冬泳队要求:1、运动员必须带身份证。2、参赛当日带队旗。3、到达会场时间7月22日上午8:50分之前,报名参赛会员必须参加下水仪式。
(五)时间安排
A.2017年7月22日9:30纪念毛泽东畅游长江51周年暨下水仪式
B. 2017年7月22日10:00公开水域比赛。
C. 2017年7月22日大连市第二届市民游泳比赛(金石滩黄金海岸游泳池),具体时间待公开水域比赛结束后,以大会广播为准。
(六)参赛者递交由本人签字的《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并交纳服务费方可报名
(七)参赛运动员身体健康要求
游泳竞赛是一项负荷强度较大的竞技运动,对参赛者身体状况有较高的要求,参赛者应身体健康,有长期参加游泳锻炼或训练的基础。参赛者可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和实际能力报名参赛。组委会建议参赛者赛前去相应医疗机构进行健康体检。
有以下疾病不宜参加比赛
1. 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
2. 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
3. 心肌炎和其它心脏病;
4. 冠状动脉病和严重心律不齐;
5. 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
6. 不适合本项运动者。
在比赛中,参赛者因个人身体及其它个人原因导致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由参赛者个人承担责任。
(八)免责声明
1.参赛运动员必须认真阅读所有与本次比赛有关的安全规定和要求,如实签署“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成年运动员应由本人签署“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不满18岁未成年运动员由本人及监护人签署“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
2.参赛运动员承诺在比赛期间尊重和遵守相关规则和规定,公平竞赛,声明在比赛期间出现的意外伤害、死亡及物品丢失等突发情况,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和其他参赛人员免责。
六
竞赛服务费
1.大连市冬泳协会会员竞赛服务费80元/人(含保险)。
2.非会员竞赛服务费100元/人(含保险)。
3.1947年以前(含1947年)出生者免收竞赛服务费,但需交保险费25元/人。
4.参赛运动员每人赠送一顶游泳帽,比赛当日运动员必须佩戴此泳帽。
5.持参赛证的运动员7月22日、23日享受免费参观金石滩旅游集团下辖的景点及场馆。持参赛证的运动员随行家属享受半价(限带家属两人)。
6.参赛运动员凭券免费提供7月22日午餐。
7.参加公开水域运动员必须自备浮漂(跟屁虫),无浮漂者不得参加比赛。
七
竞赛办法
(一)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制定的有关竞赛规定和第二届市民游泳比赛活动组委会制定的比赛管理办法。
(二)所有比赛项目均为一次性决赛,按成绩排列名次,成绩相同名次并列,取消下一名次。
(三)比赛顺序按照先女后男、先大后小和报名人数进行编排。
(四)运动员参赛时,必须向检录裁判员出示本届赛会《参赛证》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无证者不得参赛。
(五)凡冒名顶替和弄虚作假者,均取消本人所有比赛成绩,并按有关竞赛规定给予处罚。
八
录取名次及奖励
(一)参赛运动员颁发《全国游泳锻炼等级标准达标证书》。
(二)各单项比赛
第一名 奖品、奖牌及证书
第二名 奖品、奖牌及证书
第三名 奖品、奖牌及证书
(三)公开水域
第一名 奖品、奖牌及证书
第二名 奖品、奖牌及证书
第三名 奖品、奖牌及证书
4-8名纪念品及证书
(四)团体总分
第一名 奖金 1000元 颁发奖杯
第二名 奖金 800元 颁发奖杯
第三名 奖金 600元 颁发奖杯
(五)计分办法
1.单项1至8名按13、11、10、9、8、7、6、5、记分,9至12名每人记取3分,13名以后每人计取1分;
2.接力项目1至8名按18、14、12、10、8、6、4、2计分。
3.名次并列者,按所获名次得分计算。
4.团体总分计分方法
(1)各年龄组单项名次得分、接力项目得分、救生表演得分等累计相加记取团体总分。
(2)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得分相同,以第1名多者名次列前,再相同以第2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