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总局游泳中心关于举办2017年“7.16全民游泳健身周”全国启动日主会场暨第20届全国公开水域游泳锦标赛有关事项的通知
相关单位: 为深入落实《(2016-2020年)全民健身计划》,大力弘扬“7.16”精神和游泳文化,不断促进我国群众游泳活动的开展,掀起夏季亿万大众游泳健身热潮。由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中国游泳协会、中国救生协会、山东省体育局和蓬莱市人民政府主办,山东省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山东省游泳协会、蓬莱市体育局承办的2017年“7.16全民游泳健身周”全国启动日主会场暨第20届全国公开水域游泳锦标赛于7月8日至9日在蓬莱市海滨浴场举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仲裁委员会 张梅(总局游泳中心、女)、王泽民(山东省游泳协会)、 王瑾庆(蓬莱体育局) 二、安全检查官:张晓利(总局游泳中心、女) 三、裁判员 总裁判长:于晓光(辽宁) 副总裁判长:尤玉青(上海)、于东升(天津)、段恒涛(深圳)、李睿(山东) 编排记录长:陈倩(山东、女 ) 不足裁判由山东游泳运动协会选派。 (一)请上述人员7月5日在山东省蓬莱市大拇指酒店报到,联系人:李文静 ,手机号码:15552271952,传真/电话:0535-5879333,0535-5620777 。 (二)上述人员的食宿、差旅费(硬卧火车票或打折机票)由组委会负担。 (三)裁判员不得兼任教练员和领队工作。 (四)所有裁判员自备洲克裁判服。 (五)参加赛事活动的上岗人员进行培训。 (六)参赛队注意事项 1、请参赛队指派专人于7月7日12:00-14:00到大拇指酒店组委会领取参赛证件。 2、7月7日16:30召开组委会和技术会议,请各队派领队、教练参加。(地点报到时通知) 3、7月8日上午举行2017年“7.16全民游泳健身周” 全国启动日主会场下水仪式。 4、7月8日14:00至16:00在比赛场地,组委会统一为参赛运动员组织试水,并有水上救生保障安全。其它时间严禁擅自试水,否则后果自负。 5、7月9日上午举办第20届全国公开水域游泳锦标赛。 6、请参赛队自带2.4X1.6米的队旗。队旗需印有“中 国游泳协会冬泳委员会团体会员单位或场馆委员会会员单位”字样,颜色不限。 7、大会期间提供医疗服务,所需费用自理。
附件:(下载附件,请点击文尾"阅读原文") 1、竞赛规程 2、报名表 3、畅游表 4、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 5、服务指南
体育总局游泳中心 2017年5月 2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