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铁三游泳协会秘书长龚建平先生表示,我们至今不能理解:杭州为何要不惜化大量人力物力来禁止市民晨泳。条例禁止游泳了?没有。只是不得擅自。泳者污染水了?几百人都远没一条船厉害。泳者出安全问题了?曾有学生无处游,乱游,越堵越要出事。恐怕最大的原因就是不愿让百姓游泳分享自然。
许多发达国家是在动员国民去游泳健身,因为全世界都把游泳日光浴作为身体健康的手段,而我们现在却禁止。
在西湖游泳被罚款150元不服气,杭州的龚大伯将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告上了法庭,认为管委会的罚款涉嫌程序违法。澎湃新闻4月21日从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获悉,19日该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将择日对此案进行宣判。 去年4月26日清晨,龚大伯像往常一样在西湖里游泳,被正在巡查的西湖景区管委会执法队员发现。当年9月,景区管委会根据《杭州市西湖水域保护管理条例》对龚大伯作出罚款150元的处罚决定。另据调查,龚大伯曾因在西湖擅自游泳于2015年12月13日和12月18日分别被西湖景区管委会处以50元和20元的行政处罚。
因对罚款存有异议,龚大伯在收到处罚决定书后,于今年3月向西湖区人民法院起诉西湖景区管委会,要求法院撤销该管委会去年9月对其作出的罚款决定。
西湖日出 来源:沙舟
庭审中,龚大伯认为,游泳是市民的权利,且《全民健身条例》和《浙江省全民健身条例》对此是支持的,他已在西湖游泳二十多年。西湖管委会作出处罚所依据的,是《杭州市西湖水域保护管理条例》有关“在西湖内洗澡、便溺、洗涤污物和擅自游泳及其它污染水体行为的”,“处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等规定条款。而他在西湖游泳并没有污染水质,不应该受到处罚。同时,他认为西湖管委会不仅程序违法,对其作出的处罚也过重,超出了自由裁量的范围。
杭州西湖晨泳,多年来泳人一直与水管斗智斗勇,4月19日下午终于拿起法律的武器,对簿公堂,如杭州泳友说:输赢不重要,有地方讲道理就好。为杭州泳友加油,为我们自己有更好的游泳环境努力。(沐尘)
西湖景区管委会答辩称,原告在西湖擅自游泳的事实清楚;被告作出处罚决定的程序合法。他们于2016年5月向龚大伯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在龚大伯申辩后,进行了认真复核,认为申辩理由不成立,于7月向其进行了书面送达;后于9月作出处罚决定。
对于龚大伯提出的基于《全民健身条例》和《浙江省全民健身条例》的理由,西湖景区管委会认为这不是其作出处罚决定所依据的《杭州市西湖区水域保护管理条例》的上位法,因此不能证明其处罚行为的不合法。
杭州西湖于2011年6月申遗成功,是我国第四十一处世界遗产,也是目前国内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世界遗产中唯一一处湖泊类文化遗产。据杭州市环保局发布的《2015年杭州市环境状况公报》显示,由于多年持续治理,西湖水质逐步好转状况优良,平均透明度为1.36米,湖区内4个监测点位(湖心、西里湖北、少年宫及小南湖)水质均符合或优于Ⅲ类水质。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规定,三类水,即为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水产养殖区域及游泳区等。
2013年7月,游客将脚伸到西湖水中将西湖变成“万人洗脚池”的一组图片曾引发了一场有关“国民素质”的大讨论。有人认为此举大煞西湖风景同时破坏水质,是游客素质低下的表现;也有人认为,在水污染严重、以“环保局长敢不敢下河游泳”作为水质评价标准的当下,游客竞相在西湖赤足踏水嬉戏,恰说明其水质值得放心。
为维护西湖水质和景区安全秩序管理,西湖景区管委会水域管理处于2015年、2016年连续两年开展景区“清水行动”,对在西湖擅自游泳行为进行整治。(来源:澎湃新闻)
这位八十多岁的老人,天不亮下水,船来前上岸,虽然辛苦,但晨泳给他带来生命的活力。
杭州铁三协会秘书长龚建平先生一直不遗余力地为西湖晨游而努力、奔波。以下是他发布的内容:
3月15日,我们将西湖申泳理由,信访有关部门。虽然又被拒绝,使我们也认清现在的形势,有些场合,与《人民的名义》是相象的。但我们相信政府会以为人民提供福祉为已任。
这个条例,其实是留了空间的。1.条例是1998年制定的,有“禁止擅自游泳”,但对市民在局限地点早晨的游泳仍沿袭。到2015年年底开始罚款。说明条例是可以有操作弹性的,并未禁止游泳。2.如今国家、浙江省的上位法和杭州新的全民健身计划鼓励民众健身。包括首都、其他省会城市也在开展河湖游泳。3.我省青少年溺亡人数超过交通事故,而有序开展户外游泳,是减少溺亡事故最有效途径。
老马识途来信讲:禁上擅自游泳,只要经过批准就可以。问题是一年1只批准一两次。平常不能下水。一曝十寒。谁有本事平常不下冷水,到时不惧寒泠下水游泳,那不生病才是怪事。实质是不准下水,禁止擅自游泳是个伪命题,遮羞布而己。这在孙雄来说就是一个李莲英的阴暗心理作祟,自己不行,也不让别人行。看见众多冬泳人生龙活虎地下水,羨慕嫉妒恨。就是不让你们下水。秋虫焉知寒冬。完全无异议地执行上级指示,不因具体情況而灵活执行,是对上级指示最绝妙的反对办法。巧妙地将责任推在文件和领导身上。这样的用纳税人供养起来的公务员,比比皆是。
肖老师来信说:如果西湖有危险,水管的职责是立警示牌,也可以再设救生岗。其他的禁止理由都说不通。所以水管的横幅上只有安全。安全从来是自己负责,除非对他人造成危险。这样的条例显然是违宪的,应当废除。我们要在这方面努力。
西湖晨泳 梦乐: 西湖是杭州唯一公开水域适合游泳健身的场所,不少游泳爱好者,尤其是冬泳爱好者,在西湖晨泳延续了几十年。市民健身有这样的需求,管理者应做好引导、管理、服务,而不是一味野蛮禁堵。全国不少城市不乏开放公园水域供市民游泳健身先例。杭州也应定时、定区域开放西湖,供市民游泳健身。
沙舟: 西湖晨泳第一告。来自民告官的典范,无所谓输赢敢为天下先!
天高云不淡感怀: 龚建平名符其实铁人,铁骨铮铮,为求人民的菲薄权益,不惜以微躯奋力抗争强权,以争得一小片草根乐地,何其难也,何其悲哉吾等国之衰民,然建平何其壮哉,置个人安危于度外全力拼搏,全国泳友又如何不弱弱地呼喊一下,为建平点赞!今西湖申泳成否?迫在眉睫,胜负在此一搏,吾等泳友众生何不壮烈一回,以唤醒沉睡民众……
泳友纷纷回应:下水游泳能污染水体,真是笑话,一条鱼在水体里生活,污染要比人大的多,自然是给人类供享的,人类保护自然是义务,游泳健身能破坏水体?简直是笑话,请政府好好科学论证一下,太阳光导致水体浮游生物水藻大量繁殖,鱼在水中生活与其共生产生链式带,但鱼过多排泄物营养化破坏水体,同样藻类过多同样也破坏水体,游泳是不可能破坏水体的,有什么理由禁止游泳,这是人在给人制造麻烦,人整人,我们老祖宗都是在西湖里游泳的,我小时候也在西湖游泳,50年了,那时我到姨妈家,住清河坊光明路12号与表哥家中山中路66号,小时候在西湖游泳真的是开心,如果游泳是存在问题的就指出来大家讨论一下,要以理服人,不讲理谁会服,不服就是禁止不了,因为游西湖没错,我支持老伯!
杭州夏梦飞的留言: 五水共治,剿灭劣类水之战在全省打响,全省人民无不拥护支持,其最终目标,是使水更请,环境更美,人与自然更能和谐地親宓接触。杭州又是一个游泳强市,没有一处自然水域供供人游泳的河,湖,说得过去吗?更可笑的是,市民俗称城河的贴沙河,曾是大家游泳玩水的传统场所,到夏天,欢乐的场景令人怀念。如今却有三重铁栏栅团团围住,好好的景观被遭塌成水牢似的,难道这是五水共治的成果吗?这种可笑,可气,可悲,可怜的举措实为举世罕见。(节选)
各地泳友纷纷声援西湖冬泳人,龚建平表示,如今我们不仅仅是为了个人的健身,更多的是维护我们健身者的尊严,乃至为了民族、为了后代的生存和发展空间。此刻,我也感谢为我们付出辛勤劳动和风险的朱律师,来自无偿援助的浙江善能事务所,感谢当天出庭助力的32名战友,其中有已经84岁的长者肖老,有的刚刚车祸病愈的陈大姐。真是: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西湖申泳前线紧,百团大战呼声急。坚持,坚持,泳不放弃!
与老马郑医生晨练后,遇周老师,告诫我要注意身体,等待全面健身的高潮到来。路上见陈大姐,去年腿骨断了两处,能骑车了,互祝珍重!最让人难过的是,前段时间从西湖转钱塘江游泳,被船螺旋桨打伤八处的刘老师,肇事逃逸的渔船竟然无影无踪。海事、公安、渔政三家都拒绝继续负责,怎么办呢?人民群众有需要,谁来帮助?84岁肖老师因被水管坐压的赔偿案,马上再开庭!
《西湖里游了20多年 为啥这两年老罚我》2017.4.22 钱江晚报节选 新闻+ 1. 杭州缺少冬泳场地 记者事后跟体育管理部门也联系过,冬泳跟其他游泳健身不大一样,要求在自然水域中。但是杭州市中心适合游泳的自然水域比较缺乏。贴沙河是饮用水源,运河是航道,钱塘江太危险,所以冬泳协会的老年人多年来就选中了西湖苏堤那一带的水域。
2.西湖野泳暗藏危险 西湖管委会的工作人员说,其实,在西湖里游泳也是暗藏危险的,西湖并不是像外表看起来那么平静如镜。西湖是泻湖,四周浅、中间深,水深不一,一旦不谙水性的人低估了水深,贸然下水,十分危险。另外,西湖是自然水体,因此水温不像游泳场馆这样恒定,而且由于西湖的水源主要依靠引水,而引水的水温偏低,会相应增加心血管系统的负荷,容易发生抽筋等突发状况。西湖里还有水生植物,一旦被缠绕,慌乱之下挣扎,会越缠越紧。
所以,禁止在西湖里游泳,一来是保护水域的要求,同时也是保护游泳爱好者的人身安全。
3.能否为冬泳爱好者划出一个区域 如果,西湖明令禁止游泳无法突破,那么我市数百位冬泳爱好者有个愿望,有关部门能不能帮他们划定一个区域,让他们能继续这项保持了十多年的爱好。(作者:肖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