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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西湖晨泳人 与景区对簿公堂捍卫游泳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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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7-4-19 16:48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据杭州泳友沐尘、龚建平报道,杭州西湖晨泳,多年来泳人一直与水管斗智斗勇,坚持不懈地鼠与猫,今天(4月19日)下午终于拿起法律的武器,对簿公堂,如杭州泳友说:输赢不重要,有地方讲道理就好。为杭州泳友加油,为我们自己有更好的游泳环境努力。

我们至今不能理解:杭州为何要不惜化大量人力物力来禁止市民晨泳。条例禁止游泳了?没有。只是不得擅自。泳者污染水了?几百人都远没一条船厉害。泳者出安全问题了?曾有学生无处游,乱游,越堵越要出事。恐怕最大的原因就是不愿让百姓游泳分享自然。




这位八十多岁的老人,天不亮下水,船来前上岸,虽然辛苦,但晨泳给他带来生命的活力。



老马识途19日亦从上海赶来参加开庭,我告诉他可能会失望,在目前的体制下,维护水管禁止野泳顺理成章。我们的目的坚持申泳,你禁就明着禁,不要玩虚假的一套。我们会继续告,一直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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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楼主| 发表于 2017-4-19 17:0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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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楼主| 发表于 2017-4-19 17:07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小露维尼 于 2017-4-19 17:07 编辑

杭州铁三协会秘书长龚建平先生一直不遗余力地为西湖晨游而努力、奔波。以下是他发布的内容:


 3月15日,我们将西湖申泳理由,信访有关部门。虽然又被拒绝,使我们也认清现在的形势,有些场合,与《人民的名义》是相象的。但我们相信政府会以为人民提供福祉为已任。


这个条例,其实是留了空间的。1.条例是1998年制定的,有“禁止擅自游泳”,但对市民在局限地点早晨的游泳仍沿袭。到2015年年底开始罚款。说明条例操作是可以有操作弹性的,并未禁止游泳。2.如今国家、浙江省的上位法和杭州新的全民健身计划鼓励民众健身。包括首都、其他省会城市也在开展河湖游泳。3.我省青少年溺亡人数超过交通事故,而有序开展户外游泳,是减少溺亡事故最有效途径。


老马识途来信讲:禁上擅自游泳,只要经过批准就可以。问题是一年1只批准一两次。平常不能下水。一曝十寒。谁有本事平常不下冷水,到时不惧寒泠下水游泳,那不生病才是怪事。实质是不准下水,禁止擅自游泳是个伪命题,遮羞布而己。这在孙雄来说就是一个李莲英的阴暗心理作祟,自己不行,也不让别人行。看見众多冬泳人生龙活虎地下水,羨慕嫉妒恨。就是不让你们下水。秋虫焉知寒冬。完全无异议地执行上级指示,不因具体情況而灵活执行,是对上级指示最绝妙的反对办法。巧妙地将责任推在文件和领导身上。这样的用纳税人供养起来的公务员,比比皆是。


肖老师来信说:如果西湖有危险,水管的职责是立警示牌,也可以再设救生岗。其他的禁止理由都说不通。所以水管的横幅上只有安全。安全从来是自己负责,除非对他人造成危险。这样的条例显然是违宪的,应当废除。我们要在这方面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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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7-4-19 17:38 | 只看该作者
支持杭州泳友扞卫游泳权利,为杭州泳友加油,为我们自己有更好的游泳环境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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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7-4-19 18:08 | 只看该作者
     祝杭州泳友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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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7-4-19 20:22 | 只看该作者
支持杭州泳友扞卫游泳权利,为杭州泳友加油,为我们自己有更好的游泳环境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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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7-4-19 21:18 | 只看该作者
  维护游友们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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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7-4-20 07:57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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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7-4-20 08:34 | 只看该作者
支持杭州西湖晨泳人的壮举。捍卫自己锻炼身体的权利不仅是场地的问题,更突显对冬泳人自己尊严的态度。需要媒体介入,制造声势,舆论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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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7-4-20 08:39 | 只看该作者
为杭州泳友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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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7-4-20 08:50 | 只看该作者
讲到游泳会影响水质,实在讲不过去,船上的吃喝拉撒全排水里,游泳爱好者绝不会将大便排到水里。杭州泳友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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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7-4-20 15:35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龙老道 于 2017-4-21 09:56 编辑



天津水上公园由对抗変和谐的经验可供参考,見:
给天津水上公园负责人的一封公开信及其后续【见第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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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7-4-21 12:01 | 只看该作者
希望全国各地的冬泳运动都得到高度重视,阻止冬泳运动的怪现象不要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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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7-4-21 12:55 | 只看该作者
     支持杭州泳友扞卫游泳权利,有关部门应该划分有一定范围的水域,作为游泳爱好者开展游泳健身的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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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楼主| 发表于 2017-4-24 10:34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小露维尼 于 2017-4-24 10:35 编辑

西湖里游了20多年 为啥这两年老罚我



2017-04-22 07:24:34 杭州网
  龚大伯是老杭州,还是一位冬泳爱好者,加入了杭州冬泳协会。他有一个保持了20多年的习惯,每天早上6点不到,到西湖里去畅游个把小时。
  这两年还因为游泳被西湖管委会接连罚款了三次,龚大伯懊恼了,跟管委会杠上了。4月19日下午,龚大伯告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西湖管委会)行政处罚案在杭州西湖法院开庭审理。
  游了20多年,为啥现在不能游
  龚大伯在西湖里游泳一共被抓住过三次:2015年12月13日,被抓罚款50元;12月18日,被抓,罚款20元;去年4月26日清晨,龚大伯再次被抓,9月,西湖管委会对龚大伯作出了罚款150元的决定。
  龚大伯这次打官司事发第三次被罚,他收到处罚决定书后,于今年3月向西湖法院起诉,要求法院撤销被告西湖管委会9月份对其作出的罚款决定。法庭上,大伯振振有词:在西湖里游泳是市民的权利,《全民健身条例》和《浙江省全民健身条例》是支持的,我已经在西湖游泳了二十多年了。
  龚大伯还对西湖管委会的处罚依据有异议。管委会的处罚依据是《杭州市西湖水域保护管理条例》第11条“在西湖内洗澡、便溺、洗涤污物和擅自游泳及其他污染水体行为的”“处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大伯说,“但是我在西湖游泳并没有污染水质,不应该受到处罚。同时,西湖管委会不仅程序违法,对我作出的处罚也过重。”
  在庭上龚大伯诉讼点是处罚不合理,程序不合法。其实大伯心里头想表达的就是一句话:“我都游了20多年了,为啥现在没得游了。”
  在庭上,西湖管委会答辩称,原告在西湖擅自游泳的事实清楚;被告作出处罚决定的程序合法。
  禁游规定早有,前年起加大处罚
  龚大伯在庭上还反复表达了一个意思,我们都游了20多年,以前你们不是都不处罚的吗,那不就相当于是默认吗。
  其实,作出禁止西湖里游泳的规定的《杭州市西湖水域保护管理条例》早在1998年就出台了。
  2015年的时候,西湖管委会开始加大对西湖里野游和偷钓的打击和处罚。
  2016年5月18日,水域管理处启动了西湖景区“靓湖行动”,专门整治西湖晨泳问题。
  管委会工作人员说,晨泳的人大多是冬泳协会的老年人,一开始他们都是一个个劝的,实在劝不住,或者今天劝退了,明天又来了,才会处罚一两个人。没想到龚大伯跟他们杠上了。
  经过激烈辩论,龚大伯再次请求法院支持他的诉讼请求,而西湖管委会请求法院驳回龚大伯的要求。
  该案当庭未有结果,法院将择日宣判。
  新闻+
  1.杭州缺少冬泳场地
  记者事后跟体育管理部门也联系过,冬泳跟其他游泳健身不大一样,要求在自然水域中。但是杭州市中心适合游泳的自然水域比较缺乏。贴沙河是饮用水源,运河是航道,钱塘江太危险,所以冬泳协会的老年人多年来就选中了西湖苏堤那一带的水域。
  2.西湖野泳暗藏危险
  西湖管委会的工作人员说,其实,在西湖里游泳也是暗藏危险的,西湖并不是像外表看起来那么平静如镜。西湖是泻湖,四周浅、中间深,水深不一,一旦不谙水性的人低估了水深,贸然下水,十分危险。另外,西湖是自然水体,因此水温不像游泳场馆这样恒定,而且由于西湖的水源主要依靠引水,而引水的水温偏低,会相应增加心血管系统的负荷,容易发生抽筋等突发状况。西湖里还有水生植物,一旦被缠绕,慌乱之下挣扎,会越缠越紧。
  所以,禁止在西湖里游泳,一来是保护水域的要求,同时也是保护游泳爱好者的人身安全。
  3.能否为冬泳爱好者划出一个区域
  如果,西湖明令禁止游泳无法突破,那么我市数百位冬泳爱好者有个愿望,有关部门能不能帮他们划定一个区域,让他们能继续这项保持了十多年的爱好。

来源:钱江晚报    作者:肖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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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楼主| 发表于 2017-4-24 10:56 | 只看该作者



西湖晨泳 梦乐:
西湖是杭州唯一公开水域适合游泳健身的场所,不少游泳爱好者,尤其是冬泳爱好者,在西湖晨泳延续了几十年。市民健身有这样的需求,管理者应做好引导、管理、服务,而不是一味野蛮禁堵。全国不少城市不乏开放公园水域供市民游泳健身先例。杭州也应定时、定区域开放西湖,供市民游泳健身。

沙舟:
西湖晨泳第一告。来自民告官的典范,无所谓输赢敢为天下先!

天高云不淡感怀:
龚建平名符其实铁人,铁骨铮铮,为求人民的菲薄权益,不惜以微躯奋力抗争强权,以争得一小片草根乐地,何其难也,何其悲哉吾等国之衰民,然建平何其壮哉,置个人安危于度外全力拼搏,全国泳友又如何不弱弱地呼喊一下,为建平点赞!今西湖申泳成否?迫在眉睫,胜负在此一搏,吾等泳友众生何不壮烈一回,以唤醒沉睡民众……

各地泳友纷纷声援西湖冬泳人,龚建平表示,如今我们不仅仅是为了个人的健身,更多的是维护我们健身者的尊严,乃至为了民族、为了后代的生存和发展空间。此刻,我也感谢为我们付出辛勤劳动和风险的朱律师,来自无偿援助的浙江善能事务所,感谢当天出庭助力的32名战友,其中有己经84岁的长者肖老,有的刚刚车祸病愈的陈大姐。真是: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西湖申泳前线紧,百团大战呼声急。坚持,坚持,泳不放弃!

与老马郑医生晨练后,遇周老师,告诫我要注意身体,等待全面健身的高潮到来。路上见陈大姐,去年腿骨断了两处,能骑车了,互祝珍重!最让人难过的是,前段时间从西湖转钱塘江游泳,被船螺旋桨打伤八处的刘老师,肇事逃逸的渔船竟然无影无踪。海事、公安、渔政三家都拒绝继续负责,怎么办呢?人民群众有需要,谁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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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楼主| 发表于 2017-4-24 11:13 | 只看该作者
龚建平:


4月19日下午两点,西湖区法院在2322室开庭,我们泳者诉西湖管委会对苏堤晨泳者处罚不当。
我不认可游泳违法主要问他们三点:
1、大型水上活动我们确实是在审批。但市民西湖健身晨泳是沿袭许多年(我游了20年)的传统,定时定点(苏堤附近,6点半前)的游泳,并无擅自。我们非常希望有关部门有序管理,但这不等于禁止。今天对方律师又讲:对于晨泳是绝对禁止。不能无法无天。
2、全国北京、山东济南、江苏、辽宁等地都在开展常态化健身游泳,但西湖不可以游,申请西湖文化遗产有禁止游泳的规定吗?
3、五水共治的起因,就是老百姓无水可游泳,也有担心因病返贫,希望健身。为什么我们在偏要将禁止擅自游泳的规定改成禁止游泳呢?


今天我们对被告限止人身自由11个小时(对那天被罚时因钱未带够,被带走限人身自由11个半小时。),对违反上位法等也提出了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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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楼主| 发表于 2017-4-24 11:14 | 只看该作者


龚建平感言:感谢各路大侠鼎力相助, 辛苦!今日之百姓申泳论战,尤如《亮剑》中的攻打县城,一队开战,百团助阵,你阻击,他破袭,全面开花,目标:落后反超,坚决迎战,狭路相逢勇者胜。我们虽然可以二审,但不如众人拾柴,趁热打铁。下一步,希望将有利西湖申泳的述求都发出声。如84岁肖老师因被水管坐压的赔偿案,马上再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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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7-4-24 13:22 | 只看该作者
支持杭州泳友用法律武器维护到西湖游泳健身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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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7-4-24 14:13 | 只看该作者


           坚决支持杭州泳友扞卫游泳的权利,为杭州泳友加油,为我们自己有更好的游泳环境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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