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汇泉湾泳客 于 2017-1-3 19:57 编辑
男女同游,合礼乎?合理乎? 20年代末,除了当地政府及游泳组织建造的公共游泳池外,各高校游泳池是学生们参与游泳运动的最佳场所,当时条件较好的大学如复旦、清华、沪江等都在校内设有游泳池,开始只向男生开放,但自从女子游泳被纳入为远东运动会正式项目,女学生要求参加游泳的意愿日益强烈,便陆续向女生开放。但就连这些接受新式教育的女学生们,一开始对于在公共场合游泳都有些抹不开脸,1929年,一场发生在上海交通大学内有关游泳问题的大讨论就很值得细敲。
两江女子游泳队成员合影 1929年春夏之交,《交通大学日刊》上讨论得最热火朝天的是女生游泳问题。起因是这样的,该校游泳池于五月二十四日(星期日)开始向全体学生开放,并附加条例,在游泳池开放时间内女同学可自由参加练习,不特定钟点,还规定所有学生必须着泳衣入池(在从前游泳池不向女生开放时,裸身游泳的男生不在少数)。然而马上,因全体女同学的强烈要求,又规定每星期一、三、五下午六时至六时三十分为女生特别游泳时段。但此规定实行第一天后,就有不同意见者在校刊上发文,反对校方给予女生此种特权。因为在此特别时段,女生不仅“不敢游”,还“请观众退出,并且告体育馆把门锁起来,谢绝参观”。针对此种现象,评论者提出批评“女生确实怕羞,但是照体育的眼光看起来是不对的。游泳既是男女公开,那就不应当有这种举动”。文章登出后不久,立时就引来不同意见为女生辩解,称“男女同游在我国目为创举”,应考虑女生之意愿。且女生初学游泳,难免畏缩颤栗,锁门主要为了免遭旁观者讥笑,并批评个别男生擅自把门锁打开之举毫无教养。“总之,女生不与男生同游,以及女生锁起门来游,均与男生之锻炼体格毫不发生阻碍,所以希望男同学,不要再与女同学为难,以阻止女同学锻炼体格之进行!” 这一辩解文立时又将讨论引向新的高潮,各方意见如雪花般纷至沓来,而讨论的焦点则是“男女同游”是否可行。大部分同学都对此持支持态度,在欧美诸国,男女同游早是常态,即使在彼时中国,也有北京的清华大学、上海的沪江大学略为表率,游泳池都是向男女生统一开放,并没有规定什么女生特别时段。要求女生有特别游泳时段,谢绝与男生同游,其实是将女生自异于男生群体,是社会固有的“男女有别”思想的延续,而“大学的女生,应负有改革社会不良习惯的责任,应努力的求与男子平等,女同学们,你们与男生同读,与男生打网球,与男生打排球,你们为何不与男生同游泳呢,无谓的羞耻心,似乎应当革除”。 讨论到最后也没争出个是非曲直,但却释放出一个积极的讯号,即男女同游这回事,已然从思想最为开明的大学开始,慢慢被女性所接受,而这在从前一直是阻碍女性学习游泳的最大心理障碍。跨过了这道坎,才会有更多女性敢于出入公共游泳池,才可奢谈游泳运动的普及,毕竟坐拥私人游泳池学习游泳的人总是凤毛麟角。也就是从这一年开始,公共游泳池内的女性身影明显增多了。
上海虹口游泳池 1929年八月,《图画时报》登载了一组题为《吾国女子之游泳热?上海虹口游泳池所见》的照片,选取了多张中国女子身着泳装,在游泳池内戏水畅游的照片。相比从前报上登载的多是欧美日本等国的著名女游泳家,30年代后,越来越多中国女性的泳装倩影开始见诸报端,女子们对于身着泳衣出现在公众面前这事也越来越坦然。1931年,随着女子游泳热情日渐高涨,中国女子游泳研究会成立,聘请游泳健将俞斌祺为顾问(曾获得1930年全国运动会上海赛区游泳比赛第一名),报名加入的女子多至四五十人。1935年,上海女子游泳会成立,成立当天举办下水礼,并为赞助航空建设募款进行游泳比赛,场面煞是热闹,游泳已然成为普通女性的娱乐活动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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