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业油烟排放红线限值1.0mg 赶走了看得见的雾霾之后,并不意味着大气污染防治的任务已结束,还需要关注看不见的臭氧污染。 2016年7月,天津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72,同比上升8.3%;达标天数23天,同比减少2天;达标比例为74.2%,同比下降6.4个百分点。 特别是进入夏季以后,天津已多月出现臭氧超标,反映出了天津市加强臭氧污染防治的必要性、紧迫性。 2016年1月19日,“美丽天津一号工程”第八次领导小组会议上提出,将臭氧污染防控作为2016年清新空气四大专项整治行动之一。其中,餐饮油烟治理是臭氧污染防控的重要手段和关键环节。 记者注意到,在PM2.5污染仍让很多地区苦不堪言的情况下,如此高规格地强调臭氧污染防治并不多见。 天津市《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相对于国标而言,有三个明显的特点:首先是油烟排放限制加严,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1.0mg/立方米,较国标收严了一倍;其次增加了无法获得灶的总发热功率和排气罩灶面投影面积时,基准灶头数与就餐座位数的折算关系;最后,“标准”的出台将为执法提供依据,提出餐饮单位的集排气系统和净化设施应定期维护保养并保存维护记录的要求。 经相关部门测算,新标准实施后,餐饮油烟排放浓度需要满足1.0mg/立方米限值要求,估算每年天津市可削减约272吨油烟污染物。油烟污染物的削减将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量,对臭氧污染防控起到积极作用。 实际上,天津市“夏病春治”的防控夏秋季节臭氧污染工作在今年年初已然开展,在4个月时间里,新增完成1104家餐饮企业油烟治理,已累计完成5881家。 按照部署,下一步,天津市将继续紧密围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业企业排污监管、餐饮油烟治理等20项措施精准治污,确保天津夏秋季节臭氧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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