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942|回复: 1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滴滴出行收购优步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6-8-2 06:0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青岛海边大哥 于 2016-8-2 06:05 编辑

   滴滴出行收购优步中国:成BAT唯一共同投资企业


    8月1日消息,滴滴出行宣布与Uber全球达成战略协议,滴滴出行将收购优步中国的品牌、业务、数据等全部资产在中国大陆运营。这一里程碑式的交易标志着中国共享出行行业进入崭新的发展阶段。

滴滴出行创始人兼CEO 程维表示,在过去的两年多时间,滴滴出行和Uber在中国这片创新的赛场上不断过招比拼,相互学习砥砺。作为植根中国的科技领袖,滴滴出行希望不断推进科技创新,改变人类出行的未来。与Uber的合作,将让整个移动出行行业走向更健康有序、更高层次的发展阶段。此次合作后,滴滴出行将继续与监管者、广大用户和各界伙伴一起不懈努力,为解决城市的交通、环保和就业挑战贡献力量。

据悉,双方达成战略协议后, 滴滴出行和Uber全球将相互持股,成为对方的少数股权股东。Uber全球将持有滴滴5.89%的股权,相当于17.7%的经济权益,优步中国的其余中国股东将获得合计2.3%的经济权益。滴滴也因此成为了唯一一家腾讯、阿里巴巴和百度共同投资的企业。同时,滴滴出行创始人兼董事长程维将加入Uber全球董事会。Uber创始人Travis Kalanick也将加入滴滴出行董事会。

未来,优步中国将保持品牌和运营的独立性,司机和乘客继续获得稳定服务。滴滴出行将整合双方团队在管理和技术上的经验与专长,在用户资源、线上线下运营和营销推广等层面共享资源、协同发展。同时,滴滴出行亦会倡导内部竞争和相互促进,以更加精细化、多元化的创新服务,满足消费者日趋丰富的出行需求,持续提高司机收入。滴滴出行还将与监管机构紧密合作,持续进行市场培育;创造健康有序的行业生态,为中国的经济增长和就业转型做出更加积极的贡献。

中国交通运输部等7部委发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宣布网约车合法,这也是全球范围内第一部国家级的网约车法规。滴滴出行表示,此次历史性的合作将成为中国移动出行行业把握机遇、实现澎湃增长动能的新起点;滴滴出行将致力于进一步发展“潮汐战略”,通过大数据的深入挖掘与应用,智能调配体系连接多种交通工具,不断提升平台效率,降低成本,让出行变得更加高效便捷。同时,滴滴出行已经构建了一个世界领先的智能交通云,希望通过与相关公共部门和科研机构合作,为城市的交通体系和城市发展创造更大的社会价值。


评分

参与人数 2威望 +8 收起 理由
青岛海牛 + 5
向左走 + 3

查看全部评分

2#
发表于 2016-8-2 09:32 | 只看该作者
越做越大,垄断了,估计该涨价了

点评

有可能。  发表于 2016-8-2 12:38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发表于 2016-8-2 10:34 | 只看该作者
挺不错的

点评

谢谢!  发表于 2016-8-2 12:39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
发表于 2016-8-2 10:34 | 只看该作者
挺不错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16-8-2 11:56 | 只看该作者
便于出行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16-8-2 12:39 | 只看该作者
   这就是市场经济。

点评

是的。  发表于 2016-8-2 12:44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楼主| 发表于 2016-8-2 12:40 | 只看该作者
快乐海洋 发表于 2016-8-2 11:56
便于出行

多一种选择。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016-8-2 13:21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深海06 于 2016-8-2 13:22 编辑

收购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
 楼主| 发表于 2016-8-2 17:08 | 只看该作者
深海06 发表于 2016-8-2 13:21
收购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2016-8-2 18:36 | 只看该作者
国标 发表于 2016-8-2 10:34
挺不错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1#
发表于 2016-8-2 20:25 | 只看该作者

点评

谢谢!  发表于 2016-8-2 21:47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2#
 楼主| 发表于 2016-8-2 21:48 | 只看该作者
感谢向左走加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3#
 楼主| 发表于 2016-8-2 21:49 | 只看该作者
感谢海牛加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 ( ICP12013697-2 ) 11010802026271

GMT+8, 2024-11-5 11:24 , Processed in 0.043339 second(s), 13 queries , Gzip On,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