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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放生鱼”问题的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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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24 16:0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716航母 于 2016-9-6 07:33 编辑

        
          对“放生鱼”问题的见解                          

            “放生鱼”问题科学研究与探讨   

        “武汉钢城冬泳队专区”是大家进行沟通、交流、娱乐、信息传递的窗口,活动宗旨是“健康快乐,和谐幸福”,大家因游泳健身和共同娱乐而结缘。“捕鱼渡洲”(长江天兴洲)是钢城冬泳人的在渡江活动中的传统特色娱乐项目,这一品牌增强了大家的凝聚力和团队协作精神,提升了游泳活动中的趣味性,同时,我们用智慧和勤劳的双手让自己的生活多姿多彩。所捕之鱼同“放生鱼”问题风马牛不相及。

    “放生鱼”涉及到生态学、环境学、生物学,遗传学、以及佛学、道德学、行为学、人文学、法理学等等方面。只要不是和尚和尼姑等素食者,凡是食用荤腥者每个家庭及所有人类都不可避免食用“放生鱼”,因为在大海、长江、黄河、河流、湖泊、水塘都必然放养“放生鱼”。“放生鱼”的科学性较强且问题非常复杂,大量放生物种如“巴西龟”(外来物种)、“俄罗斯鲟鱼”(外来物种)、黑鱼(财鱼)、“食人鱼”、打洞“软体动物”对生态平衡、生物链、堤防等造成严重破坏。一些违法的放生物种不适应长江噪音生存环境和水质而向岸边逃生,其中有的缺乏生存条件和食物链而必然死亡。

    在游泳健身之余,生长在长江边的绝大多数游泳者喜爱鱼,也对捕鱼活动特有兴趣,他们仅仅是作为一种娱乐项目。另外,有一些不同年龄阶段及不同身份的人员长期在江边捞鱼改善生活。何况,长江中的鱼类非专业捕鱼者(配备专业捕鱼船、专业捕鱼工具)极难捕获,游泳健身者只是碰运气捞起岸边游荡的黑鱼(财鱼,野生)、鲫鱼(喜头,野生)、鲤鱼(毛子,野生,有的可能是在涨水季节从湖泊中游入长江的,也不排除是被放养的)等一般鱼类,还有一些小鱼小虾,以及江水退水后在“天兴洲”岸边水坑中的财鱼、小鱼虾,较大的是草鱼(鲩鱼)。垂钓运气好的可钓上江鲢,极少见到有人捡到野生的鳖,近几年来,常看得到有人捞到“巴西龟”,其中有长相非常奇特的外来龟重达20斤左右。

    也有人看到放生者将集贸市场购买的鱼虾、鳝鱼、泥鳅、巴西龟、乌龟、鳖(甲鱼)等等,拿到江边顶礼膜拜之后,既不管其死活如否,也不管是否危害长江生态环境和堤防安全,把自己所购买的不同类别的水产品大批地往长江中放生。放生问题存在“功德”于“功利”的关系,放生人员喜欢他们所需要的“放生物种”,而集贸市场商贩想尽办法将收集到的“放生物种”重新卖给放生者,谋取利益,双方各取所需。有的寺庙“放生池”中可以看到外来物种“巴西龟”,而在较早以前看到的基本上是本土生长的乌龟。有些不懂科学放生的人员实际上将“放生”变成了“杀生”,事与愿违,然而,自己却稀里糊涂一概不知放生后产生的效果。

    只要不违反国家法律,老百姓在自然界捕获什么鱼都无所谓,该放的就放。实际上,我们自发加入的“武汉钢城志愿者水上应急服务队”在十余年来,在救助和帮助了大量的溺水者和遇险者之外,其中有的冬泳志愿者在长江天兴洲游泳时意外救起一头外来物种“俄罗斯鲟鱼”,被大家当作“中华鲟”,以国宝的待遇进行细心保护,报警后交给长江水生动物保护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受到高度好评。长期以来,我们对长江边非法电打鱼、滚钩捕鱼等违法犯罪分子进行劝阻和报警,同水上公安部门密切配合,成效显著,为生态平衡和长江水生物生存环境可持续发现作出了积极的义务贡献。

    “放生鱼”问题并非是我们凡夫俗子所能研讨得透彻的,以所谓的“放生积德”为由,借题发挥和惹是生非者时常造成“擦枪走火”,群枪舌战,让大家产生反感和不快,引起众怒。

    少数匿名者将大家偶然在野外捕到的鱼都怀疑成为“放生鱼”,甚至恶意将嗜掠捕食幼小鱼苗且严禁放生的野生黑鱼(财鱼)扯上“可能是放生鱼,(它)在护幼儿仔时被抓”,以无中生有的方式添油加醋;蛊惑人心;煽风点火;以邪恶的恐吓攻击方式制造事端;用“放生鱼”制造恐怖气氛,哗众取宠、虚张声势地破坏团队的和谐氛围;用一种病态的心理去挑拨别人的口水相争;对着重应该关注的游泳健身活动却漠不关心;对志愿者所做的好人好事也从不鼓励和点赞。极少数人习惯将别人捞到的野生鱼怀疑成“放生鱼”,忽视自己和家人无法避免地曾经食用过“放生鱼”,或者希望别人将捞到的鱼放掉,感觉会让长江中的鱼类“繁荣昌盛”?其实不然。

     以前,曾经有一人将“放生鱼”问题极端化,以无知、无德的进行哗众取宠的自我炒作,公开在网上胆大妄为地用烧、杀、抢等暴力图片;用吃人的鲨鱼图片刻画将捕鱼者生吞活剥;用极为残忍的咒语诅咒对泳友进行凌辱;“上纲上线”;其丧心病狂的恶劣行为完全丧失道德良知。此次“放生鱼”始作俑者高调渲染造成恶劣事件,产生深远而广泛的影响。尽管事态早已平息,公理自有公论,正义必然战胜邪恶。事件已经过去,时至今日还有泳友提起此事,打听此人的真名和现在下落,对滋生恶作剧者仍然抱有好奇心,有些泳友受到恐怖惊吓后心情多年来都无法平静。

       时代在变化、生活在变化、环境在变化、思想在变化、人性在变化、贫富在变化、信仰在变化……在相互交叉感染中以时尚引领“潮流”,变去变来,“人之初,性本善”不会变。

    在中国的贫穷时代,几乎在所有的文字记录中难以看到“放生鱼”的概念,食物紧缺时期,何放谈生?能够吃饱就行,甚至有吃的就不错了,许多人食用过菜帮子、藕节、米糠、野麦、野菜等等,以及难以下咽的非食品都会饥不择食。当今的国人含大批的“下岗人员”真正都富裕起来嘛?事实上还是“少数人”先富起来了。生活稳定和生活条件越来越好者,丰衣足食之后,求平安富贵是理所当然的事,但是,极少数偏见者不应该把自己的信仰和理念强加给别人,用恶毒的方式攻击别人。

    真正的佛教信徒、佛学人士及爱心人士绝对不会以邪恶的方式进行恶语伤人,也绝对不会用极端方式看到问题,更不会去无事生非,胸怀大度;善待众生;包容万物,最通俗的包容理念是“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只有那些只注重自己“功德”的放生者,把自己顶礼膜拜后念念有词的“许愿”(祈求自己和家人得到和满足平安吉祥、健康得福、长命百岁、升官发财、得子富贵、升学就业等等方面的愿望)看得很重,尤其是自己花钱并亲历了“放生鱼”过程后,对捕鱼者极为敏感,品行不端者习惯用攻击手段对待自己看不顺眼的事务。花钱买鱼进行放生者,基本上是衣食无忧者,其中有些非常富裕。这些人当中含正常放生者和非正常放生者(不按科学方式进行放生者)。正常的放生者在看见别人捕鱼时不会去随意横加干预和指责,他们明明知道所放生的鱼很可能被别人捕获后食用,而且不可排除被自家人或亲属所捕食的可能。

     “放生鱼”、“放养鱼”都是鱼,都有野生和“家养的",其本质区别在于“放养鱼”可以由自己随意捕获食用和销售。不管是野生的,还是放生的,都是大自然的产物,合情、合理、合法就能捕获,就能食用。鱼类是人类的主要的食物来源之一,有水的地方就有鱼,有鱼的地方就可能存在“放生鱼”,“放生鱼”同样是人类赖以生存的主要食物来源之一。依法保护生态物种和生态平衡需依法办事,应另当别论,与老百姓捞鱼摸虾不能混为一谈。

    尊重人比尊重动物更重要;动脑筋后说话比信口开河说话更重要;用知识辩论比蛮狠无理争吵更重要;真正行善积德比伪善作祟为更重要;注重口碑比肆无忌惮更重要;务实求真比高调炫耀更重要;循循善诱比强词夺理更重要;乐于助人比为富不仁更重要。

    除“放生鱼”之外,还有放生鸟、放生兽、放生爬行动物等等。生活富裕后,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的放生者的行列,有些还成立了放生者团体组织,采用仪式共同进行放生行动。

    放生问题出现时,大家对此存在非常模糊的认识,对放生者都很尊重,感觉他们是同佛教方面有关的人士和心地善良者。然而,放生人员中鱼龙混杂,极少数“放生鱼”始作俑者中的恶人对大家产生了严重骚扰,一般人对放生问题为莫如深,其问题复杂不便深谈,忌讳谈论“放生鱼”问题,不涉及纠结、是非等影响大家身心健康的问题。

    请大家共同用正义力量捍卫自己的尊严;建立持久的和谐氛围;巩固优良风气;维护良好区域环境;敢于同邪恶者抗衡;坚决抵制小人的骚扰;维护正常安宁的环境秩序。

                                                              
                               2016年5月24日



黑鱼(财鱼):鱼苗的杀手,嗜好捕食幼小的鱼苗,其中有的被抓到后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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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25 10:24 | 只看该作者
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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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5-28 14:19 | 只看该作者
山水游 发表于 2016-5-24 15:24
深思

   
       感谢关注!

     “放生鱼”问题是非常复杂的话题,涵盖的知识面很广。本人通过查阅大量资料后,以及在现实生活中的了解,经历多年思索,词语结构上非常慎重地精心写作,特别进行反复修改、补充、完善。为了我们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和健身娱乐环境,这篇文章不得不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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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28 22:24 | 只看该作者
  听说现在有规定:不能随意放生。特别是外来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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