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1170|回复: 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红歌星的告示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7-11-5 11:5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某歌星绯闻不断,有感于某县委书记张贴告示以拒跑官者,特公告如下:

  本人系为人民服务的歌唱工作者,凡有人想办理包养事宜,一般不予接洽,敬请谅解。有想谈朋交友者,按以下办法办理:
  凡想交朋友或求婚者,一律到我的私人助理办公室面谈,并填写收入情况登记表;
  凡财大气粗但已婚者,请自重,否则自动失去与歌星本人的面谈机会;
  若态度极其诚恳,也应先办好离婚手续,至少和家中老婆达成某种默契,方可接谈。
  以上敬告周知。
  红歌星:此地无银

  据说,告示贴出后好评如潮,受到歌星协会的肯定。
  又据说,告示贴出后三个月,该歌星与黄金李老六正式确立包养关系。
2#
发表于 2007-11-5 12:22 | 只看该作者

 

凡有人想办理包养事宜,一般不予接洽,那杂还被黄金李老六包养了呢?  看来黄金李老六是二班类啊!!!

3#
发表于 2007-11-5 13:16 | 只看该作者
原文由 [B]毛大侠[/B] 发表:

 

凡有人想办理包养事宜,一般不予接洽,那杂还被黄金李老六包养了呢?  看来黄金李老六是二班类啊!!!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 ( ICP12013697-2 ) 11010802026271

GMT+8, 2024-11-27 05:38 , Processed in 0.039120 second(s), 10 queries , Gzip On,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