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纪委网站刊文披露山东省委原常委、济南市委原书记王敏案件内情,题为《千万不能跟党装两面人耍两面派》。文章披露,面对记者时,王敏痛陈自己是“台上一套,台下一套,说一套,做一套;人前是人,人后是鬼”。 看红色影片感动落泪但第二天想做啥还做啥 文章着重披露了王敏的“两面性”表现。例如,去年12月18日王敏落马当天,他还在全市领导干部大会上作廉政警示教育报告。他在各种会议上一再大讲领导干部“要深刻理解严守政治纪律的严肃性,时刻紧绷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根弦”。 他还有个“原则”,就是“兔子不吃窝边草”。在自己直接负责的工作范围,不帮人谋私利;不收下属的钱,以免买官卖官。他还禁止家属在自己主政的地方经商谋利或干预工作。 对待下属,王敏以严厉著称,不接受下属的请托事项,对工作搞不上去的地方和当事人毫不客气。他从来不允许秘书帮别人请托私事或者转送礼物。上一任秘书戚某跟着他一干九年,有三次提拔机会,但王敏明确表态不能“特殊照顾”,直到2012年才得以任用。 担任济南市委书记后,王敏曾在大会上明确讲,济南的干部不要去他家里。他不在家时有干部送了东西,他都马上退回去。在他的伪装下,济南市的很多人认为他干净、干事;不少干部把他当作学习榜样;一批老同志念念不忘当年“小王”的自律与敬业。以至于在山东,关于王敏的举报并不多。中央巡视组巡视山东时,接到有关他的问题反映也不集中。 但这只是王敏“两面人”的其中一面,他对于除济南以外的请托人,毫不避讳地当着家人的面收钱收物。 文章透露,王敏喜欢看红色影片,常常感动得泪流满面。可当记者问,看红色影片会不会联系自己的所作所为去反思,王敏几乎不假思索地作答:“不会,从来不会。当时的感动是真的,但第二天自己想做啥还做啥。” 十八大后还收受购物卡173张、受贿200余万元 文章提到,2005年,王敏结识济南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总经理赵某,从此拉开了相互利用、权钱交易的序幕。 文章说,王敏主动将妻子介绍给赵某,赵某则主动带王敏妻子到北京、香港、澳门旅游、购物,还多次带其去澳门赌博,使其不用出赌资且“分红”。2008年,在王敏默许下,赵某为其女儿购买住房。王敏还纵容女儿在赵某公司长年“吃空饷”,并多次打招呼、拉关系,帮助女婿承揽工程牟利。 近十年来,赵某先后向王敏行贿现金、房产、名人字画等钱物累计达人民币1800余万元。2008年王敏还要求赵某出资100多万元,为其进行高档装修。 文章特别提到王敏在十八大后依然不收敛不收手,借到北京参加中央全会、“两会”等机会,多次给赵某打电话,明示暗示让其送钱。2014年6月,在中央党校学习的王敏还到赵某在北京的会所吃喝玩乐。 在查扣王敏及其家人收受的钱物中,仅十八大后收的购物卡就多达173张,占其收受购物卡总额近四分之一;收受商人、官员贿赂200余万元,占其受贿总额的12.1%。 开会怕在会场被带走上班时怕回不了家 赵某被捕后,王敏害怕被牵出,既惶惶不可终日,又心存侥幸。文章披露了王敏《忏悔书》中的部分内容,反映出王敏在赵某被捕后的状态:“白天常常魂不守舍,省委通知开会,怕在会场被带走;上班时怕回不了家;上级领导约去谈工作,也怕是借题下菜。开会时在台上坐着,往往心不在焉,只得强打精神撑着;一个人时,唉声叹气,多次用拳头敲打自己的脑袋,发泄胸中压力。” 去年12月18日,王敏“落马”。今年2月17日,中央纪委通报,王敏被“双开”。据此次刊发的文章透露,王敏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2000余万元。 这篇文章所附评论指出,“没有哪个贪官天生就会演戏,是权力失控和监督缺位让他们有了表演的空间。”“从严治党必须提高党内监督有效性,在日常管理中体现出责任和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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