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1105|回复: 7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新郎婚礼上首次看见新娘面容 当场要求离婚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4-11-18 16:14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据外媒报道,日前,一名沙特新郎在婚礼当天就和自己的新婚妻子闹离婚。原来,当摄像师让这对新人摆姿势拍照时,他第一次看到了新娘的脸而产生了不满。& Y4 @! H  d  C% n& h6 C% E) u
6 G! F( j) ?5 ~( D6 _
  这对来自麦地那西部沙特小镇的新人,同意在彼此从未谋面的情况下就结婚——这是一种在某些中东国家流行的习俗。: g) a2 t" e' \+ R6 j
$ t4 n. D; [$ ~7 r& L
  但是就当新娘除去自己的头纱,与自己的新婚丈夫第一次合影,对着摄像师微笑时,这位新郎官居然已经厌倦了这段还没开始的婚姻。
, f0 a" O( o% m4 v/ i
9 y. G  L! ~* r6 c  “你不是我想要娶的女孩,”新郎告诉在场的所有人,“你和我想象中的不一样,我很抱歉,但我必须和你离婚。”- f! T6 _5 X; c3 D2 J# s6 b* `
; z- F% m5 N: u- r  K, `8 d: i
  根据当地媒体报道,这名新娘在听到这个不幸的消息后整个人崩溃了,当即泪如雨下。在场的宾客也被这种场面吓到,都试图让两人重归于好,但是他们的努力都无济于事。
; b6 B& g9 W  H; H4 A8 {4 `
( L8 [. i4 D  g4 n- |- s  “新郎说在结婚前他一直没能够看到新娘的容貌,当新郎提出离婚后,新娘受到了严重的打击,婚礼随即演变成了悲情的夜晚。”1 n# ]$ T" _$ f* z' K- l& m
( D, V4 D5 E" I/ a4 w- Y
  事后,有很多人在社交媒体上批评这名新郎,称他的行为“不负责任”,“他应该明白,要注重内在美,而不是只看脸”。, d  W, S3 c/ [; c. G, l! t# B+ Y9 \

; c* K& o& c& t3 M
2#
 楼主| 发表于 2014-11-18 16:16 | 只看该作者
有图有真相!

MAIN201411181057000575690380746.jpg (71.17 KB, 下载次数: 39)

MAIN201411181057000575690380746.jpg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发表于 2014-11-19 09:28 | 只看该作者
泰山钓夫007 发表于 2014-11-18 16:16 . x$ Y9 O  X6 F2 G
有图有真相!

0 f8 ]! S, n& V3 _内外兼修最好,谁也不愿意找个丑八怪。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
 楼主| 发表于 2014-11-19 10:30 | 只看该作者
蓝鳍金枪鱼 发表于 2014-11-19 09:28
4 H8 B  c9 |7 Z3 k$ J0 X# @内外兼修最好,谁也不愿意找个丑八怪。
  M2 ?& ^5 |6 G5 Q- n: {  l. C9 [
呵呵,我看照片上的女子长得也不错呀,哥哥的要求太高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14-11-19 13:07 | 只看该作者
泰山钓夫007 发表于 2014-11-19 10:30 : W5 S; W+ \5 E: F0 d: e
呵呵,我看照片上的女子长得也不错呀,哥哥的要求太高了!

/ L  ]3 V. k& X: _# S  v. l/ C我看着也行,可人家新郎的标准要求高呀!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楼主| 发表于 2014-11-19 15:52 | 只看该作者
蓝鳍金枪鱼 发表于 2014-11-19 13:07 , {( a$ F% n. H/ I3 L
我看着也行,可人家新郎的标准要求高呀!

$ `7 f' n1 t  ?' [呵呵,新郎的标准太高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14-11-22 13:07 | 只看该作者
这种人就应该先见面再结婚,这不是坑人嘛!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
 楼主| 发表于 2014-11-23 09:07 | 只看该作者
浪花LN 发表于 2014-11-22 13:07
9 ^5 Q; f2 Z' K: h& d这种人就应该先见面再结婚,这不是坑人嘛!
+ S; p  Q3 I$ P, X, j" n
古老的风俗,感谢浪花LN的关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 ( ICP12013697-2 ) 11010802026271

GMT+8, 2024-11-11 04:47 , Processed in 0.034282 second(s), 12 queries , Gzip On,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