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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救生模范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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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31 09: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推选中国救生协会2010-2014年度模范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2014-10-24 10:48:00 中国冬泳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游泳救生协会、中国人民解放军特种作战学院:
  为全面总结表彰各地游泳救生行业近年来开展游泳救生工作的成果,巩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游泳救生事业发展格局,展示本行业全面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经研究决定,开展中国救生协会2010-2014年度模范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选对象及条件
  ()模范单位
  1.省级游泳救生协会
  (1)重视游泳救生工作的开展,有机构、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在本辖区内起到行业主导作用。
  (2)积极开展游泳救生员培训、年审考核工作,并且考核合格率较高。
  (3)积极开展游泳救生工作的宣传和普及工作。
  (4)组织游泳救生员参与全国救生锦标赛。
  2.地市级游泳救生协会
  (1)重视游泳救生工作的开展,有机构、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在本辖区内起到行业主导作用。
  (2)积极配合省级游泳救生协会开展游泳救生员培训、年审考核工作,并且考核合格率较高。
  (3)组织本地区游泳救生员开展游泳救生宣传和普及工作,并参与游泳活动的安全保障工作。
  3.国家救生队训练单位
  (1)重视队伍建设,有机构、人员、经费保障。
  (2)为国家救生队提供良好的训练保障。
  (3)在世界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先进个人
  1.管理人员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2)工作表现突出,在本行业具有较大影响力。
  (3)从事游泳救生管理工作10年以上。
  2.游泳救生员
  (1)热爱游泳救生工作。
  (2)在游泳救生员岗位工作10年以上。
  (3)在游泳救生工作中具有突出先进事迹。
  二、推荐名额分配
  依据近年来各省市游泳救生工作开展实际情况,确定各项评选名额分配。
  ()模范单位(49)
  1.省级游泳救生协会(10)
  由各省级游泳救生协会报送评选材料(附件2),由中国救生协会审核确定表彰名单。
  2、地市级游泳救生协会(38)
  由各省级游泳救生协会推荐汇总报送评选材料(附件2),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3、国家救生队训练单位(1)
  由解放军推荐并报送评选材料(附件2)
  ()先进个人(266)
  1.管理人员(76)
  2.游泳救生员(190)
  管理人员和游泳救生员由各省级游泳救生协会推荐汇总报送评选材料(附件3),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三、材料报送要求
  ()以上推荐材料须于1110日前传真至总局游泳中心,原件可于1120日前邮寄至总局游泳中心。
  ()推荐材料一经上报不得更改,并于1120日在中国救生协会、中国游泳协会网上进行公示,逾期上报者不予评选。
  ()凡上报的推荐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手写无效。
  ()本通知的所有内容及表格,均可以在下列网站查寻、下载:
  中国救生协会:www.chinalifesaving.org.cn
  中国游泳协会:www.swimming.org.cn
  四、表彰方式
  将于2014年底,在中国救生协会第三届代表大会宣布表彰决定,并在中国救生协会、中国游泳协会网站刊登。中国救生协会制作表彰证书发放至单位和个人。
  五、联系方式
  总局游泳中心
  联系人:张伟、张晓利,电话:010-67170581传真:010-67170595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4号,邮编:100763
  附件:
  1.中国救生协会模范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名额分配表
  2.中国救生协会模范单位推荐表
  3.中国救生协会先进个人推荐表
                    体育总局游泳中心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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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 15:2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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