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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8 11:3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14中国•青岛冬季公开水域游泳邀请赛
暨第三届青岛栈桥冬季公开水域游泳市南区邀请赛
竞赛规程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4年10月19日上午九时;
地点:青岛市栈桥海水浴场。
二、竞赛项目和距离
竞赛项目:
第一场        表演项目:65岁以上(不限性别)
第二场  1、男老年组:60-64岁;    2、男子甲组:55-59岁;
3、男子乙组:50-54岁;    4、男子丙组:45-49岁;
5、男子丁组:40-44岁;    6、男子青年组:39岁以下;
7、女子老年组:60-64岁;  8、女子甲组:55-59岁;
9、女子乙组:50-54岁;    10、女子丙组:45-49岁;
11、女子丁组:40-44岁;   12、女子青年组:39岁以下;
第三场        集体项目:4×600米接力。
距离:
本次邀请赛采用三点绕标形式,赛程距离拟定1600米。
三、参加单位:
青岛市栈桥冬泳协会、青岛市冬泳协会、铁路体协等会员单位代表队。邀请威海游泳协会、威海冬泳协会组队参加本次活动,并给予指导。
四、参加办法
(一)年龄规定
1、个人项目
(1)男老年组:60-64岁,(1950年1月1日——1954年12月31日出生者);
(2)男子甲组:55-59岁,(1955年1月1日——1959年12月31日出生者);
(3)男子乙组:50-54岁,(1960年1月1日——1964年12月31日出生者);
(4)男子丙组:45-49岁,(1965年1月1日——1969年12月31日出生者);
(5)男子丁组:40-44岁,(1970年1月1日——1974年12月31日出生者);
(6)男子青年组:39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7)女子老年组:60-64岁,(1950年1月1日——1954年12月31日出生者);
(8)女子甲组: 55-59岁,(1955年1月1日——1959年12月31日出生者);
(9)女子乙组:50-54岁,(1960年1月1日——1964年12月31日出生者);
(10)女子丙组:45-49岁,(1965年1月1日——1969年12月31日出生者);
(11)女子丁组:40-44岁,(1970年1月1日——1974年12月31日出生者);
(12)女子青年组:39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13)另设表演组65岁以上(1949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者;不限性别)。
2、接力项目
(1)集体项目:4×600米接力(二男二女四人一组;每组参赛选手年龄总和必须大于200岁以上)。
(2)34(含34岁)岁以下、65岁(含65岁)以上年龄组的运动员不得参加接力比赛。
(二)各单位报名人数不限,(接力项目除外)。
(三)接力项目各代表队限报1个队,即:2男、2女(四人年龄相加大于200岁)。
(四)65岁至85岁组为表演项目,只设50米,每队限报10人。
    (五)参赛者需递交由本人签字的《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并交纳报名费均可报名。
(六)运动员身体健康要求
游泳竞赛是一项负荷强度较大的运动,对参与者身体状况有较高的要求,参与者应身体健康,有长期参加游泳锻炼或训练的基础。参与者可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和实际能力,选择报名。组委会建议参与者赛前去相应医疗机构进行健康体检。有以下疾病患者不宜参加比赛: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
3、心肌炎和其它心脏病;      4、冠状动脉病和严重心律不齐;
5、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        6、不适合本项运动者。
在比赛中,因个人身体及其它个人原因导致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由参赛者个人承担责任。
(七)现役运动员不得参赛。
五、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下发的有关竞赛规定。
(二)所有比赛项目只进行一次性决赛,按成绩排列名次,成绩相同名次并列,取消下一名次。
(三)比赛顺序按照先女后男、先大后小和报名人数进行编排。
(四)各队运动员参赛时,必须向检录裁判员出示本届赛会《参赛证》和《中国游泳协会冬泳、成人、公开水域游泳会员证》,以及2014年注册交费会员,无证者不得参赛。
(五)凡冒名顶替和弄虚作假者,均取消本人所有比赛成绩。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年龄组单项录取前8名,颁发统一制作的竞赛证书和奖牌。
(二)集体项目录取前6名,由组委会颁发奖品和奖牌。
(三)达到《全国游泳锻炼等级标准》的参赛运动员,均颁发国家体育总局统一印制的“全国游泳锻炼等级标准达标证书”。
七、报名、报到及赛会提供
(一)报名:
请各单位于9月30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必须用电脑按规定格式填写报名表并加盖公章,与全国冬泳、成人会员证复印件,领队和本人都签名的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原件,邮寄至承办单位。
邮编:266011,地址:青岛市市北区陵县路28号甲 ,
联系人:时效杰,电话:0532--88888029,
手机:15966857926  /  13156388029,
电子邮箱:qdzqhaixiang@163.com(青岛栈桥海象)
1273086892@qq.com(青岛海象)。
(二)逾期报名不予安排比赛,如网上报名和邮寄报名表出现不一致时,以加盖公章的报名表为准。
(三)请各队指派专人于10月18日15:00时前到青岛市市南区四川路64号(市南区体校二楼会议室)报到,
(四)、联系人:时效杰,电话:0532—88888029,
手机:15966857926 / 13156388029。
(五)、赛会(承担)提供:所有参赛人员意外伤害保险一份、泳帽、奖牌、证书.
八、经费
(一)报名费
1.  参赛者个人意外伤害保险费由组委会承担;
2.  所有参赛人员每人报名费20元,并以建制单位(协会)交费。并于9月30日前汇至赛区指定账户,即:青岛市栈桥冬泳协会。(汇款单需注明汇款单位和用途,收款单位:青岛市栈桥冬泳协会, 开户行:建设银行青岛贵州路支行,汇款账号: 37101986154051000435,用途:写XX队报名费)。
(二)大会期间提供医疗服务,所需费用自理。
(三)组委会不提供参加人员的接送、食宿和旅游等服务,经费自理。
九、 仲裁与裁判
仲裁、裁判长由青岛市市南区体育局指派,其他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派。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青岛市市南区体育局  青岛市栈桥冬泳协会
2014年9月18日
2#
发表于 2014-9-18 20:55 | 只看该作者
   知道啦青岛海象,更正的及时,来得及!需要我们当自愿者说一声啊,在所不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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