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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中国·青岛冬季公开水域游泳邀请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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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6 10:0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关于2014中国·青岛冬季公开水域游泳邀请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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暨第三届青岛栈桥冬季公开水域游泳市南区邀请赛# p- @# ?( s% B$ W( z+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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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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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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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全面落实《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进一步加强成人游泳爱好者的广泛交流,推动成人游泳活动的广泛开展。由青岛市市南区委、青岛市市南区政府、市南区体育局主办,青岛市栈桥冬泳协会承办的“2014中国•青岛冬季公开水域游泳邀请赛暨第三届青岛栈桥冬季公开水域游泳市南区邀请赛”将于2014年10月19日在青岛市栈桥海水浴场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3 U6 t6 o4 `0 O2 a: B% |/ F+ G

: z( p4 {% j' l; `! j/ |  一、仲裁委员会7 Q0 |  z6 z8 q" E, u

$ J5 ~/ H+ ?5 ]( b; V& S5 q  主任:袁永超 (青岛市市南区体育局副调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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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唐  钰(青岛市市南区体校副校长)、
8 q# d% a+ P& b' c& D7 i5 U9 y' ~: K
" F* ?! V; t: a# Y& u刘  静(青岛市市南区体校群体部主任)、4 q/ U+ B  K3 z4 u. A2 z9 ^3 \

+ E9 h" P) \% n# p孙翔军(青岛市栈桥冬泳协会会长)、( W4 Q/ h7 J5 |

: ?; c+ Q7 K% J" ]3 |3 t0 B# X李明山(青岛市栈桥冬泳协会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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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安全检查官:时效杰(青岛市栈桥冬泳协会秘书长)2 v3 q# }  ^, a( 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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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裁判! e3 G7 T0 v  Y/ l( w! I6 g- V( l7 M!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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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裁判: 唐  钰(青岛市市南区体校副校长)% K0 C# Y; i# a& R5 \3 M

+ c4 S4 V' Z' s+ b0 e! c副总裁判:刘  静(青岛市市南区体校群体部主任)、, j! q. q# T( ]0 D! r% b
/ |( b& ]9 ?+ n' V( O8 {: B: Y
副总裁判:刘全利(青岛市栈桥冬泳协会总教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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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R. n, C) {$ x% [8 T0 J3 S      裁判长:李明山(青岛市栈桥冬泳协会副会长)(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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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 q8 {: r9 k  ^2 i/ D  F" ]      编排记录长:时效杰(青岛市栈桥冬泳协会秘书长)(兼);

) Y, V! B# p0 J0 o7 V' R: l  K8 h; O7 r6 t" B- h
编排记录长:时效杰(青岛市栈桥冬泳协会秘书长)(兼);
四、要求
(一)请上述人员于10月11日15时30分到青岛市市南区体校二楼会议室报到参加赛前第一次联席会。具体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四川路64号(团岛轮渡斜对面)。
联系人:时效杰(青岛市栈桥冬泳协会秘书长),
电话:0532-88888029, 手机:15966857926/13156388029
  (二)市外参赛人员食宿、差旅费由各协会负担。
  (三)服装要求:请所有裁判员着装。
  (四)裁判员不得兼任教练员和领队工作。
  (五)凡参加裁判工作者且持证上岗,承办单位组织人员参加。
  五、其它
  (一)各队可参照大会指定宾馆住宿。
  (二)请各队指定专人于10月18日15:00前到青岛市市南区体校二楼会议室办理报到、领取参赛秩序册、比赛泳帽等手续。具体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四川路64号(市南区体校二楼会议室;团岛轮渡斜对面)
  (三)请各队指定专人于10月18日16:00时,参加组委会和裁判、领队和教练员技术会议,未参加者后果自负。开会地点:青岛市市南区四川路64号(市南区体校二楼会议室;团岛轮渡斜对面)
  (四)请各队在中国游泳协会官方网站或中国冬泳官方网站上,下载住宿宾馆等相关信息。
  青岛市栈桥冬泳协会
201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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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14中国·青岛冬季公开水域游泳邀请赛
暨第三届青岛栈桥冬季公开水域游泳市南区邀请赛
竞赛规程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4年10月19日上午九时;地点:青岛市栈桥海水浴场。
二、竞赛项目
第一场        表演项目:65岁以上(不限性别)
第二场
1、男老年组:60-64岁;        2、男子甲组:55-59岁;
3、男子乙组:50-54岁;        4、男子丙组:45-49岁;
5、男子丁组:40-44岁;        6、男子青年组:39岁以下;
7、女子老年组:60-64岁;      8、女子甲组:55-59岁;
9、女子乙组:50-54岁;        10、女子丙组:45-49岁;
11、女子丁组:40-44岁;       12、女子青年组:39岁以下;
第三场        集体项目:4×600米接力。
三、参加单位:
青岛市栈桥冬泳协会、青岛市冬泳协会、铁路体协等会员单位代表队。邀请单位:2014年中国游泳协会成人、冬泳委员会团体会员单位的山东省济南市冬泳协会、东营市冬泳协会、日照市冬泳协会、烟台市冬泳协会、威海市冬泳协会;江苏、河南、河北、湖北等省市代表队等。
四、参加办法
(一)年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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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项目
(1)男老年组:60-64岁(1950年1月1日——1954年12月31日出生者);
(2)男子甲组:55-59岁,(1959年1月1日——1955年12月31日出生者);
(3)男子乙组:50-54岁,(1964年1月1日——1958年12月31日出生者);
(4)男子丙组:45-49岁,(1969年1月1日——1964年12月31日出生者);
(5)男子丁组:40-44岁,(1974年1月1日——1968年12月31日出生者);
(6)男子青年组:39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7)女子老年组:60-64岁,(1950年1月1日——1954年12月31日出生者);
(8)女子甲组:55-59岁,(1959年1月1日——1955年12月31日出生者);
(9)女子乙组:50-54岁,(1964年1月1日——1958年12月31日出生者);
(10)女子丙组:45-49岁,(1969年1月1日——1964年12月31日出生者);
(11)女子丁组:40-44岁,(1974年1月1日——1968年12月31日出生者);
(12)女子青年组:39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13)另设表演组65岁以上(1949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者;不限性别)。
2、接力项目
(1)集体项目:4×600米接力(二男二女四人一组;每组参赛选手年龄总和必须大于200岁以上)。
(2)34(含34岁)岁以下、65岁(含65岁)以上年龄组的运动员不得参加接力比赛。
(二)各单位报名人数不限,(接力项目除外)。
(三)接力项目各代表队限报1个队,每队限报运动员2男、2女。
(四)65岁至85岁组为表演项目,只设50米,每队限报10人。
    (五)参赛者需递交由本人签字的《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并交纳
报名费均可报名。
(六)运动员身体健康要求
游泳竞赛是一项负荷强度较大的运动,对参与者身体状况有较高的要求,参与者应身体健康,有长期参加游泳锻炼或训练的基础。参与者可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和实际能力,选择报名。组委会建议参与者赛前去相应医疗机构进行健康体检。
有以下疾病患者不宜参加比赛: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
3、心肌炎和其它心脏病;      4、冠状动脉病和严重心律不齐;
5、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        6、不适合本项运动者。
在比赛中,因个人身体及其它个人原因导致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由参赛者个人承担责任。
(七)现役运动员不得参赛。
五、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下发的有关竞赛规定。
(二)所有比赛项目只进行一次性决赛,按成绩排列名次,成绩相同名次并列,取消下一名次。
(三)比赛顺序按照先女后男、先大后小和报名人数进行编排。
(四)各队运动员参赛时,必须向检录裁判员出示本届赛会《参赛证》和《中国游泳协会冬泳、成人、公开水域游泳会员证》,以及2014年注册交费会员,无证者不得参赛。
(五)凡冒名顶替和弄虚作假者,均取消本人所有比赛成绩。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年龄组单项录取前8名,颁发统一制作的竞赛证书和奖牌。
(二)集体项目录取前6名,由组委会颁发奖品和奖牌。
(三)达到《全国游泳锻炼等级标准》的参赛运动员,均颁发国家体育总局统一印制的“全国游泳锻炼等级标准达标证书”。
七、报名、报到及赛会提供
(一)报名:
请各单位于9月30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必须用电脑按规定格式填写报名表并加盖公章,与全国冬泳、成人会员证复印件,领队和本人都签名的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原件,邮寄至承办单位。
邮编:266011,地址:青岛市市北区陵县路28号甲 ,
联系人:时效杰,电话:0532--88888029,
手机:15966857926  /  13156388029,
电子邮箱:qdzqhaixiang@163.com(青岛栈桥海象)
1273086892@qq.com(青岛海象)。
(二)逾期报名不予安排比赛,如网上报名和邮寄报名表出现不一致时,以加盖公章的报名表为准。
(三)请各队指派专人于10月18日15:00时前到青岛市市南区四川路64号(市南区体校二楼会议室)报到,
(四)、联系人:时效杰,电话:0532—88888029,
手机:15966857926 / 13156388029。
(五)、赛会(承担)提供:所有参赛人员意外伤害保险一份、泳帽、奖牌、证书。
八、经费(一)报名费1.  参赛者个人意外伤害保险费由组委会承担;2.  所有参赛人员每人报名费20元,并以建制单位(协会)交费。并于9月30日前汇至赛区指定账户,即:青岛市栈桥冬泳协会。(汇款单需注明汇款单位和用途,收款单位:青岛市栈桥冬泳协会, 开户行:建设银行青岛贵州路支行,汇款账号: 37101986154051000435,用途:写XX队报名费)。(二)大会期间提供医疗服务,所需费用自理。(三)组委会不提供参加人员的接送、食宿和旅游等服务,经费自理。九、 仲裁与裁判仲裁、裁判长由青岛市市南区体育局指派,其他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派。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2:  2014中国·青岛冬季公开水域游泳邀请赛暨第三届青岛栈桥冬季公开水域游泳市南区邀请赛竞赛日程表第一场表演组65岁以上(1930年至1949年出生的冬泳会员,不限性别)第二场1、 女子老年组60-64岁(1950年1月1日——1954年12月31日出生者);2、 男子老年组60-64岁(1950年1月1日——1954年12月31日出生者);3、 女子甲组55-59岁,(1959年1月1日——1955年12月31日出生者);4、 男子甲组55-59岁,(1959年1月1日——1955年12月31日出生者);5、 女子乙组50-54岁,(1964年1月1日——1958年12月31日出生者);6、 男子乙组50-54岁,(1964年1月1日——1958年12月31日出生者);7、 女子丙组45-49岁,(1969年1月1日——1964年12月31日出生者);8、 男子丙组45-49岁,(1969年1月1日——1964年12月31日出生者);9、 女子丁组40-44岁,(1974年1月1日——1968年12月31日出生者);10、男子丁组40-44岁,(1974年1月1日——1968年12月31日出生者);11、女子青年组39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12、男子青年组39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第三场13、集体项目:4×600米接力(二男二女四人一组;每组参赛选手年龄总和必须大于200岁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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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6 10:3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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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6 10:2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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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9-16 11:52 | 只看该作者
白鲨王 发表于 2014-9-16 10:28
+ L  t: O" X- F! M) m& G* x3 n
呵呵,谢谢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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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9-16 11:52 | 只看该作者
台湾路电鱼 发表于 2014-9-16 10:34
7 I7 _+ ?  P6 Z, E# a: h8 i5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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