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954|回复: 1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今天是抗日战争胜利69年纪念日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4-9-3 08:5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9月3日是中华民族近代史上第一个值得扬眉吐气的日子,也是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取得最后胜利的日子。有关这个纪念日的历史由来是这样的:1945年8月14日,日本政府照会中、美、英、苏四国政府,接受《波茨坦公告》,无条件投降。重庆夏季时间8月15日晨7时(即北京时间晨7时),四国政府在各自首都(重庆、华盛顿、伦敦、莫斯科)同时宣布接受日本政府无条件投降。9月2日,日本签署投降书。当时的国民政府于第二天下令举国庆祝3天,并从1946年把9月3日作为抗战胜利纪念日。1949年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院曾将8月15日作为抗战胜利纪念日。1951年8月13日政务院发布了规定9月3日为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的通告。

评分

参与人数 2威望 +21 收起 理由
基督之海 + 10
南极仙翁 + 11

查看全部评分

2#
发表于 2014-9-3 08:5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发表于 2014-9-3 08:54 | 只看该作者
9月3日是中华民族近代史上第一个值得扬眉吐气的日子,也是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取得最后胜利的日子。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
发表于 2014-9-3 09:01 | 只看该作者
为了这一天我们中华名族牺牲了多少人啊,缅怀他们,牢记历史,警惕小鬼子!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楼主| 发表于 2014-9-3 09:05 | 只看该作者

        2014年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决定,将9月3日确定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将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以此铭记中国人民反抗日本帝国主义侵略的艰苦卓绝的斗争,缅怀在抗日战争中英勇献身的英烈和所有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作出贡献的人们,表明中国人民坚决维护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世界和平的坚定立场。让这段不屈抗争的历史,成为我们民族的集体记忆,成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力量之源。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楼主| 发表于 2014-9-3 09:43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星龙 于 2014-9-3 09:45 编辑

        抗日战争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反法西斯战争的重要组成部分。国际上一般将这场战争称作“第二次中日战争”,中国一般称其为抗日战争,是指20世纪中期,中国抵抗日本侵略的一场民族性的全面战争。战争时间约为八年,故亦被称为八年抗战,或简称抗战。
        1937年7月7日,日军在北平附近挑起卢沟桥事变(七七事变),7月17日,时任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委员会主席、国防最高委员会委员长蒋介石发表《庐山声明》提出“如果战端一开,那就是地无分南北,人无分老幼,无论何人,皆有守土抗战之责,皆抱定牺牲一切之决心。”随后中国各方政治势力逐渐达成统一抗日共识,中日战争全面爆发。
        抗日战争对中国造成了巨大的人员和财产损失,中方的史料表明,在抗日战争中,保守估计中国军民伤亡共3500多万人,损失财产及战争消耗达5600余亿美元。
       1945年8月15日,日本政府对外宣布向盟军投降,同时下令所有日本军人停止一切战争行为。9月2日在中国战区签订投降书。中国因此取得了抗日战争的胜利。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8 收起 理由
武当侠 + 8 很给力!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14-9-3 09:51 | 只看该作者
牢记历史不能让历史重演!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014-9-3 11:05 | 只看该作者
铭记历史 振兴中华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2014-9-3 11:14 | 只看该作者
打到日寇,收复日本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2014-9-3 16:42 | 只看该作者
9月3日是中华民族近代史上第一个值得扬眉吐气的日子,也是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取得最后胜利的日子。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3 收起 理由
星龙 + 3 很给力!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1#
 楼主| 发表于 2014-9-9 15:47 | 只看该作者
1945年9月9日上午,和平的阳光洒遍了曾经惨遭日军屠城的六朝古都南京。中国战区侵华日军投降签字仪式在南京中央军校礼堂举行。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2#
发表于 2014-9-9 16:50 | 只看该作者
不忘国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 ( ICP12013697-2 ) 11010802026271

GMT+8, 2024-9-21 10:34 , Processed in 0.047467 second(s), 15 queries , Gzip On,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