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937|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2014横渡刘公岛海湾全国游泳邀请赛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4-8-5 21:0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樵夫下山 于 2014-8-5 21:05 编辑

  一、主办单位:威海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威海市游泳协会、齐鲁晚报•今日威海
  三、比赛时间:831
  四、比赛线路:刘公岛铁码头内沙滩至金海岸大酒店前海滩,全程约5000米。
  五、竞赛分组
  (一)男子甲组:2039周岁组(197511日至19941231日之间出生)。
  (二)男子乙组:4049周岁组(196511日至19741231日之间出生)。
  (三)男子丙组:50周岁以上组(19641231日以前出生)。
  (四) 女子甲组:20岁至39周岁组(197511日至19941231日之间出生)。
  (五)女子乙组:40周岁以上组(19741231日前出生)。
  六、报名与参赛
  (一)大会接受团体报名,原则上以地级市游泳或冬泳组织为报名单位,若地级市没有组队的,县级团体方可组队报名。各参赛队须进行选拔赛,所有参赛队员从选拔赛中产生(除了检查游泳水平,还应重视游泳现状)。
  (二)所有参赛队员须持有以下材料报名:1、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2、本地游泳组织出具的能在2小时30分内游完5000米的证明材料;3、本人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一张,近期免冠照片一张(照片报到时提交即可)。
  (三)报名方式:电子邮箱:whzhangzy@163.com     联系电话:13563176717
  (四)报名截止时间:20148226点。
  (五)各参赛队需于830到大会会务组报道。会务组地址:威海市东方宾馆一楼,联系电话0631--5223541总台转。
  (六)各参赛队与组委会签订责任状,所有参赛队员同一佩戴浮漂(跟屁虫),否则不计成绩。同时与所在参赛队签订安全责任书方可参赛。
  (七)参赛运动员必须服从裁判安排,在规定区域侯赛。
  (八)为保证竞赛公开、公正、公平,运动员不允许借助任何辅助工具提高泳速(如划水掌、脚蹼等工具),不得穿着防寒服参赛。凡有以上行为者一律取消比赛成绩,不颁发参赛证。
  (九)竞赛采取分组计时方式,男女一次性出发,930发抢开赛。
  七、录取与奖励
  (一)录取名次:该竞赛组参赛人数超过100人的,奖励前20名;参赛人数在50-100人之间的,奖励前12名;参赛人数超过20人不满50人的,奖励前8名;参赛人数不满20人的,奖励前6名。
  (二)团体积分方法:
   1、各组前1-10名获奖人员分别计111098765432分,按要求游完全程的未获奖人员每人计1分。(少于20人的参赛组从第四名起每人仅积1分,以此类推)。
  2、按上述计分方法相加得分得出团体总分数。如团体总分相等,以第一名多者名次前列,如仍相等,以第二名多者名次前列,以此类推。
  (三)奖项设置:
  1 团体奖:第一名3000元,第二名2000元,第三名1000元。
  2、个人单项奖:各组第一名2000元。第二名1500元,第三名1000元,第四名800元,第五名600元,第七名400元,第八、九、十名各300元,第十一名之后获得名次的均奖励200元。
  3、纪念奖:凡报名参赛者均可获得纪念奖一份,在规定时间内游完全程者,均可获得横渡刘公岛海湾成绩证书。
  八、费用:
  (一)组委会收取参赛人员每人报名费100元(含保险费,需组委会代购浮漂者,组委会另收取30元)。
  (二)组委会协助安排运动队食宿(东方宾馆),费用自理,各队亦可自行预订宾馆饭店。
  九、因风浪、海蜇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比赛不能按期举行,赛期顺延。
  十、办赛事解释权归威海市体育局。未尽事宜,请关注比赛补充通知!
  

                   威海市横渡刘公岛海湾全国游泳邀请赛组委会
                                      2014年7月21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 ( ICP12013697-2 ) 11010802026271

GMT+8, 2024-11-23 09:15 , Processed in 0.029245 second(s), 11 queries , Gzip On,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