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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横渡刘公岛海湾全国游泳邀请赛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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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1 22:5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威海冬泳挠挠 于 2014-7-24 01:36 编辑

2014横渡刘公岛海湾全国游泳邀请赛
一、主办单位:威海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威海市游泳协会、齐鲁晚报·今日威海
三、比赛时间:8月30日---31日
四、比赛线路:刘公岛铁码头内沙滩至金海岸大酒店前海滩,全程约5000米。
五、竞赛分组
(一)男子甲组:20至39周岁组(1975年1月1日至1994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二)男子乙组:40至49周岁组(1965年1月1日至1974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三)男子丙组:50周岁以上组(1964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四) 女子甲组:20岁至39周岁组(1975年1月1日至1994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五)女子乙组:40周岁以上组(1974年12月31日前出生)。
六、报名与参赛
     (一)大会接受团体报名,原则上以地级市游泳或冬泳组织为报名单位,若地级市没有组队的,县级团体方可组队报名。各参赛队须进行选拔赛,所有参赛队员从选拔赛中产生(除了检查游泳水平,还应重视游泳现状)。
     (二)所有参赛队员须持有以下材料报名:1、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2、本地游泳组织出具的能在2小时30分内游完5000米的证明材料;3、本人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一张,近期免冠照片一张(照片报到时提交即可)。
     (三)报名方式:电子邮箱:whzhangzy@163.com     联系电话:13563176717。
     (四)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8月22日晚6点。
     (五)各参赛队需于8月30日上午12点之前到大会会务组报道。会务组地址:威海市东方宾馆一楼,联系电话0631--5223541总台转。
     (六)各参赛队与组委会签订责任状,所有参赛队员同一佩戴浮漂(跟屁虫),否则不计成绩。同时与所在参赛队签订安全责任书方可参赛。
      (七)参赛运动员必须服从裁判安排,在规定区域侯赛。
      (八)为保证竞赛公开、公正、公平原则,运动员不允许借助任何辅助工具提高泳速(如划水掌、脚蹼等工具),不得穿着防寒服参赛。凡有以上行为者一律取消比赛成绩,不颁发参赛证。
      (九)竞赛采取分组计时方式,男女一次性出发,9点30发抢开赛。
七、录取与奖励
       (一)录取名次:该竞赛组参赛人数超过100人的,奖励钱前20名;参赛人数在50-100人之间的,奖励前12名;参赛人数超过20人不满50人的,奖励前8名;参赛人数不满20人的,奖励前6名。
       (二)团体积分方法:
        1、各组前1-10名获奖人员分别计11、10、9、8、7、6、5、4、3、2分按要求游完全程的未获将人员每人计1分。(少于20人的参赛组从第四名起每人仅积1分,以此类推)。
        2、按上述计分方法相加得分得出团体总分数。如团体总分相等,以第一名多着名次前列,如仍相等,以第二名多着名次前列,以此类推。
        (三)奖项设置:
       1、 团体奖:第一名3000元,第二名2000元,第三名1000元。
       2、个人单项奖:各组第一名2000元。第二名1500元,第三名1000元,第四名800元,第五名600元,第七名400元,第八、九、十名各300元,第十一名之后获得名次的均奖励200元。
        3、纪念奖:凡报名参赛者均可获得纪念奖一份,在规定时间内游完全程者,均可获得横渡刘公岛海湾成绩证书。
八、费用:
       (一)组委会收取参赛人员每人报名费100元(含保险费,需组委会代购浮漂者,组委会另收取30元)。
       (二)组委会协助安排运动队食宿(东方宾馆),费用自理,各队亦可自行预订宾馆饭店。
九、因风浪、海蜇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比赛不能按期举行,赛期顺延。
十、办赛事解释权归威海市体育局。未尽事宜,请关注比赛补充通知!

                 威海市横渡刘公岛海湾全国游泳邀请赛组委会
                               2014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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