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1233|回复: 1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泉州:冬泳老汉救人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4-7-1 19: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上海人 于 2014-7-1 19:24 编辑

男子游泳体力不支喊救命 六旬老汉闻声救人(组图)


2014-07-01 15:08:30 来源: 福州新闻网


夏季来临,笋江桥下游泳的人大大增多。(王丽虹 摄)
谢一穗向记者讲述救人的经过。(王丽虹 摄)

  
      泉州网7月1日讯 昨日下午3点多,33岁的余强独自一人到泉州市区笋江大桥西桥头下的晋江里游泳,他从岸边向20多米外的第二排桥墩游去,没曾想半途突然体力不支,幸好距离他最近的谢一穗老人听到他的呼救声,并将他救到岸边。

回想起刚刚发生的惊魂一刻,余强仍有些惊魂未定。“我是第一次到笋江大桥下游泳。”他说,以前都是到游泳馆游泳,下午三点多,他路过笋江桥,看到很多人在游泳,突然兴起想下去玩玩。当时,他游到距离第二排桥墩五六米远的位置时,突然感觉游不动了,感觉自己在往下沉,他急忙向距离他最近的一名老人呼救,老人听到呼救声,立即跳下水,朝他游过来,拉着他游到桥墩旁,并让他趴在桥墩上,等他去拿救生圈。


  救人勇士谢一穗今年65岁,他几乎天天都到笋江大桥下游泳。老谢说,当时他已经游完泳,坐在桥墩上休息,突然看到一名年轻男子向他求救,他立即跳到水里,由于水流比较急,带一个人很难游到岸边,于是他先把人就近拖到桥墩边,然后游回岸边拿救生圈,带着救生圈游到男子身边后,把救生圈套在他身上,再推着他游到岸上。获救后,余强连声向老谢道谢,他对记者说,暂时不打算再到笋江桥游泳了,以后如果再到那游泳,也一定会带救生圈。


对于救人的义举,老谢连连摇头,连称没什么,只是举手之劳。一旁的泉州市冬泳协会副秘书长蔡永怀竖起大拇指赞扬道,老谢十几年来,在笋江大桥下至少救了20条以上的人命,但他把自己见义勇为的行为当成该做的事情,很少对别人说起。


回想起第一次救人的经历,老谢感叹,当时差点把命搭上。他回忆,十几年前,在笋江桥下第一次救人,当时他抱着那名溺水的男子想游向岸边,因为有漩涡,游了两次都还在原地打转,体力也消耗很大,多亏了另一名冬泳协会的会员看到,两个人合力才远离漩涡,拉着那名溺水的男子游到了岸上。


“救人一定要讲究方式,要量力而为。”经验丰富的老谢说,发现溺水者,他会先看水势,然后判断下自己的体力,再决定是将人直接拖到岸边,还是先把人推到桥墩等就近位置,再游到岸边拿救生圈或叫人。


(泉州网记者 王丽虹 文/图)


评分

参与人数 3威望 +14 收起 理由
合肥冬泳 + 1 赞一个!
poo + 2
快乐老头 + 11 赞一个!

查看全部评分

2#
发表于 2014-7-1 19:3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发表于 2014-7-1 19:45 | 只看该作者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好人一生平安!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
发表于 2014-7-1 19:55 | 只看该作者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14-7-1 22:07 | 只看该作者
救人一定要讲究方式,要量力而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14-7-2 06:1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14-7-2 08:05 | 只看该作者
      冬泳人就要有救生的本领!游泳人一定要有安全自救意识!请使用《徐氏快速学游泳安全带》安全玩水,他可以保你游泳安全,预防溺水发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014-7-2 08:3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2014-7-2 12:0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2014-7-2 19:11 | 只看该作者
赞一个!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1#
发表于 2014-7-3 21:31 | 只看该作者
赞一个!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 ( ICP12013697-2 ) 11010802026271

GMT+8, 2024-11-15 05:07 , Processed in 0.035478 second(s), 11 queries , Gzip On,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