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1677|回复: 25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名花玉手正风雅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4-5-26 12:1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满天星斗一窗含 于 2014-5-26 12:17 编辑

名花玉手正风雅
周国平

    冬网名花浪花LN,在读完我的拙作《爱情是怎么一回事》后,在短信里给我留言,告知我作品里有两个错漏字:错了个“靠”字,漏了个“不”字。
    浪花LN此端高品,让我感动。本人有“娱手之乐”,常写一些俗品,以期自己的人生多一些变化和趣味,行文之时,多失严谨,而写起来之后没仔细校正就发到网上,实在惭愧。
    浪花LN朋友,一直以来,浪费自己的大好时光,对我贴每每予以支持,并赠良言,促我奋发,惠我良多矣。
    此番又为我拙文指正两字,一字千金,点俗成雅。在感动之余,我无以为报,好在今日是个好天气,有格外的阳光普照,我只好顺手抓几把好阳光撒到她那里去。人云对有品位的女士,不能以俗物赠之,所以,浪花LN女史,收到此把阳光,应该不至于唾弃。
    我是个俗人,所以还得说句俗词:感谢!
                                    2014年5月26日

评分

参与人数 2威望 +4 收起 理由
浪花LN + 2 神马都是浮云
泳远向前 + 2 友谊万岁!

查看全部评分

2#
发表于 2014-5-26 16:51 | 只看该作者
呵呵,语文老师说  “这不是错别字,是大师使用通假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发表于 2014-5-28 17:14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浪花LN 于 2014-5-28 17:15 编辑
满天星斗一窗含 发表于 2014-5-27 19:56
哈哈,看来又要给你撒一把阳光了。
  1. 哈哈,看来又要给你撒一把阳光了。
复制代码
醉在金色阳光中,尽情享受那日光浴的惬意。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
发表于 2014-5-26 16:3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14-5-26 12:38 | 只看该作者
阅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14-5-26 13:48 | 只看该作者
花浪花LN认真阅读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14-5-26 13:4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014-5-26 14:19 | 只看该作者
我也发现了,没好意思说,因为你是我老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
 楼主| 发表于 2014-5-26 21:54 | 只看该作者
之雅这个就别加高亮了,加的红不红绿不绿的,又加上老师有点色弱,看不清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
 楼主| 发表于 2014-5-26 21:54 | 只看该作者
采菊东篱下 发表于 2014-5-26 16:51
呵呵,语文老师说  “这不是错别字,是大师使用通假字”。

狡辩。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1#
 楼主| 发表于 2014-5-26 21:56 | 只看该作者
冰之雅 发表于 2014-5-26 14:19
我也发现了,没好意思说,因为你是我老师

这就说明只有老师对学生负责,而学生不对老师负责。错就是错,老师也不能赖皮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2#
 楼主| 发表于 2014-5-26 21:58 | 只看该作者
快乐海洋 发表于 2014-5-26 12:38
阅读

好在这个阅读你不必掏钱,所以我也不会太内疚。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3#
 楼主| 发表于 2014-5-26 22:01 | 只看该作者
jinzhen 发表于 2014-5-26 13:48
花浪花LN认真阅读了

是的,为此我对浪花很感激。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4#
 楼主| 发表于 2014-5-26 22:04 | 只看该作者
白鲨王 发表于 2014-5-26 13:49

握手的意思我懂,两个指头摇摇我也懂,你的意思是:哥们,你的贴子我实在是不好意思说出口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5#
 楼主| 发表于 2014-5-26 22:05 | 只看该作者
泳远向前 发表于 2014-5-26 16:39

这图片很好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6#
发表于 2014-5-27 10:47 | 只看该作者
满天星斗一窗含 发表于 2014-5-26 21:58
好在这个阅读你不必掏钱,所以我也不会太内疚。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7#
发表于 2014-5-27 11:25 | 只看该作者
写点东西,错一个字不要紧,知错必改就是好同志,改了咱还可以在犯。犯了就再改过来,也不是不可以的。我就经常写错别字,没办法,错了就在改过来。比如“史和士”音同字不同,我就经常弄错。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8#
 楼主| 发表于 2014-5-27 11:32 | 只看该作者
威海杆哥 发表于 2014-5-27 11:25
写点东西,错一个字不要紧,知错必改就是好同志,改了咱还可以在犯。犯了就再改过来,也不是不可以的。我就 ...

哈,杆大哥,这个“史”字可不是错。女史,一般是只指有文化妇女。而女士,是对妇女一般的统称。我在这里对浪花LN用女史相称,也正是认为她是个有文化的女性朋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9#
发表于 2014-5-27 11:37 | 只看该作者
满天星斗一窗含 发表于 2014-5-27 11:32
哈,杆大哥,这个“史”字可不是错。女史,一般是只指有文化妇女。而女士,是对妇女一般的统称。我在这里 ...

看看多心了不是,哥们可没说你错,咱只是说我好弄错。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0#
发表于 2014-5-27 11:5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 ( ICP12013697-2 ) 11010802026271

GMT+8, 2024-11-14 15:37 , Processed in 0.043092 second(s), 11 queries , Gzip On,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