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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子鬼 发表于 2013-11-8 1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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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 V3 D4 `' h5 `4 E$ z! v5 J裁判业务素质有点低,黑心未必(因为没有必要)。. O, X7 v, A- x! d- q Y
当时可以抗议,要交抗议费,好像是500,秩序册上有 ...
9 r0 i" [; m4 `. ]" I 胖子鬼 泳友,你说的没错,大会规定赛后30分钟内可提疑问,30分钟后再提抗诉要交500元钱(以往的比赛是交300元)。可这次比赛还有个和以往不同的规定,就是项目比赛后不当场宣布成绩,是看他们公布的成绩公告。
' S' V; X6 L* ]' E: u. I 因我们的成绩没有及时公告,等我们吃过午饭去看时才知错判了。但他们还有个规定,就是胜诉了500元钱也不退还!" t/ R- G1 @) }7 \
因现场各个队的领队、运动员都在看台看到比赛实况,根本没有第一名拉下第二名9秒之多的,试问50米自由泳9秒的时间能拉多远?如真是这样那这个第一可太厉害了! k( d- c& S. p6 s
我们经专业队退役的全国知名运动员的提议,说你们不是抗诉,是他们的笔误把成绩记错了,可以找总裁解释一下。我们去找后,并说这个年龄组100自的记录是香港的孙明珠在全国成人游泳比赛中创下的1分28秒51,可这次的第一名是1分28秒12,这不是破纪录了吗?他们心中也感到是错了,但就是嘴上不承认,说不会更改。还说足球比赛踢了个乌龙球能不算吗?这是什么行为?我们不应揭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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