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白山老人 于 2015-4-26 00:38 编辑
萬隆精神
萬隆會議(又称第一次亞非會議 ),召开于1955年4月18日-4月24日,是部分亞洲和非洲的第三世界國家在印度尼西亞美麗山城万隆召开的国际会议,也是有史以来亚非国家第一次在没有殖民国家参加的情况下讨论亚非事务的大型国际会议。会议一致通过了包括經濟合作、文化合作、人權和自決、附属地人民问题和关于促进世界和平和合作宣言等部分的《亞非會議最後公報》,确定了指导国际关系的10项原则,形成了举世闻名的万隆精神。
十項原則是:
一、尊重基本人权,尊重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
二、尊重一切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 三、承认一切种族的平等,承认一切大小国家的平等。 四、不干预或干涉他国内政。 五、尊重每一国家按照联合国宪章单独地或集体地进行自卫的权利。 六、不使用集体防御的安排来为任何一个大国的特殊利益服务;任何国家不对其他国家施加压力。 七、不以侵略行为或侵略威胁或使用武力来侵犯任何国家的领土完整或政治独立。 八、按照联合国宪章,通过如谈判、调停、仲裁或司法解决等和平方法以及有关方面自己选择的任何其他和平方法来解决一切国际争端。 九、促进相互的利益和合作。 十、尊重正义和国际义务。这就是著名的十项原则,它是万隆会议达成的最重要的协议。 十项原则是中國提出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引申和发展,又一次替愿意和平共处的国家指出了努力的方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