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4119|回复: 43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紧急求助】面向全网征集《“拒绝马甲 坦诚交流”倡议书》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3-7-18 07:3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小李飞刀 于 2013-7-18 12:09 编辑

面向全网征集
《“拒绝马甲 坦诚交流”倡议书》

    倡议书是《马甲团长》的最后一个章节,也是坚决彻底干净地消灭马甲非常重要的一环,同时,还是冬泳网今后远离马甲之害的有效手段。
    我们起草后,发现很不成功。后来才明白“打假(甲)”不是少数人的专利。“打假(甲)”应该是全体网友包括每一个版主的义务与责任,也是冬泳网一项长期而艰苦的工作,任重而道远。
    要保持冬泳网持续的和谐健康,就必须充分认识马甲的危害性,就必须发挥我们每一个坦坦荡荡的冬泳人的聪明才智与能力,在全网形成经常性地打击马甲的高压态势,让马甲在冬泳网成为“过街老鼠”,让马甲彻底绝望冬泳网。进而净化冬泳网的空气,让我们的交流平台真正绿色环保起来。
    因此,为构筑我们更加和谐健康快乐的精神家园,巩固“打甲”成果,现面向全体冬泳网的网友们征集《“拒绝马甲 坦诚交流”倡议书》。
    倡议书的题目可以自拟,字数不限,尽量在600字以内为宜。
    一旦采用,将署上被采用者的名字(如果本人愿意的话)。
   拒绝马甲,从我做起!
    欢迎广大的冬泳朋友们踊跃参与!




                                  《马甲团长》创作组                              
                                         2013-07-18

评分

参与人数 3威望 -2 收起 理由
南纪门 -2
李家沱 -2
爱国龙 + 2 赞一个!

查看全部评分

2#
发表于 2015-9-9 21:45 | 只看该作者
bxhwy      发表于 2009-4-26 10:22:17

松江浪涛 引用:


原文由 [B]长作霖[/B] 发表:



                     大众冬泳你是我们冬泳人的骄傲,你当选奥运火炬手我们美在心里,喜在眉稍,传递圣火是我们每个人的向往,你能为我们冬泳人实现这个愿望,我非常的高兴和自豪,因为在你传递圣火的时刻,你的心里装着是我们冬泳人的希望和祝福!我们雪莲花全体队员在等待着你的凯旋归来,迎接你的是热情歌舞和欢笑!


    雪莲摇艳盈美景
    广宇飘香沁艺林







我想,如果中国冬泳网多一些“傲霜雪”式的评论,那么它的文化品位肯定会登上一个新台阶!


[此帖子已被 冬泳网首席顾问:白冰 在 2008-5-5 20:19:42 编辑过]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发表于 2013-7-18 08:20 | 只看该作者
支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
发表于 2013-7-18 08:39 | 只看该作者
不明其妙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13-7-18 09:1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13-7-18 09:28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万里船 于 2013-7-18 09:31 编辑

《“拒绝马甲 坦诚交流 ” 倡议书》我坚决支持。冬网文化活动很好,冬泳网友,泳友都努力积极参与,但是总觉的不公平,为什么?因为有马甲参与。养马甲有很多人开始是为了好玩,后来马甲成为抬高自己打击别人的工具,更有甚者会长,版主养马甲,完全就是可以翻手为云覆手为雨,老子天下第一。因此,马甲不除,冬网不可能有公平,不可能有和睦的环境,更不可能健康发展。拒绝马甲,坦诚交流,冬网版主,会长应有责任心,从自己做起,拒绝马甲的诱惑,还冬网健康,绿色的环境。但愿冬网2013十佳评选活动,真正是冬泳网友,泳友评选出来的,而不是马甲们糊弄的结果!

点评

您好!讲的太对了!支持您!  发表于 2013-7-18 11:44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楼主| 发表于 2013-7-18 09:36 | 只看该作者
万里船 发表于 2013-7-18 09:28
《“拒绝马甲 坦诚交流 ” 倡议书》我坚决支持。冬网文化活动很好,冬泳网友,泳友都努力积极参与,但是总觉 ...

诚信是中国人的美德,坦荡是冬泳人的本色!

您道出了一个真正的冬泳(网)人的心声!
谢谢您的正能量!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2 收起 理由
李家沱 -2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013-7-18 09:49 | 只看该作者
小李飞刀 发表于 2013-7-18 09:36
诚信是中国人的美德,坦荡是冬泳人的本色!

您道出了一个真正的冬泳(网)人的心声!

不客气,应该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2013-7-18 10:41 | 只看该作者
上冬泳网的大多是冬泳人,坦坦荡荡,不需要马甲来作掩护。

点评

真正的冬泳人不需要马甲。  发表于 2013-7-18 14:02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2013-7-18 11:46 | 只看该作者
万里船 发表于 2013-7-18 09:28
《“拒绝马甲 坦诚交流 ” 倡议书》我坚决支持。冬网文化活动很好,冬泳网友,泳友都努力积极参与,但是总觉 ...

  您好!讲的太对了!支持您!说出了真正冬泳人的心里话!

点评

谢谢鲨鱼皮的支持!  发表于 2013-7-18 14:0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1#
发表于 2013-7-18 11:48 | 只看该作者
坚决支持!

点评

谢谢鲨鱼皮的支持!  发表于 2013-7-18 14:03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2#
发表于 2013-7-18 11:57 | 只看该作者
坐不更名、行不改姓、乃大丈夫也!

点评

好,说的好,做人有做人的规矩,马甲是不讲规矩的,不付责任的。  发表于 2013-7-18 14:08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3#
发表于 2013-7-18 12:07 | 只看该作者
快枪手    发表于 2013-6-8 13:03:34

马甲是网络的基本属性,为何排斥和打击马甲?!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4#
发表于 2013-7-18 12:09 | 只看该作者
快枪手    发表于 2013-6-8 13:00:50

无聊!闲得慌!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5#
发表于 2013-7-18 12:12 | 只看该作者
良儒和夫人



高管老师,良儒被禁,能否帮忙解决?或说明被禁的原因。谢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6#
发表于 2013-7-18 12:13 | 只看该作者
吉林大学博士导师罗教授
网名罗相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7#
发表于 2013-7-18 12:15 | 只看该作者
高管老师,罗相被禁,能否帮忙解决?或说明被禁的原因。谢谢!



2013-6-1 19:18 上传
下载附件 (63.71 KB)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8#
发表于 2013-7-18 12:17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龙老道 于 2013-5-20 19:12 编辑
......是亊实,封錯了或拿不出被删原帖,说句'对不起,以后注意',不就完事了,谁也不会再计较早已过去之事

点评

不要断章取义!不要“绑架”一位80多岁的老年朋友!我们要尊重他,爱护他,而不是绑架他!  发表于 2013-7-18 12:40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9#
 楼主| 发表于 2013-7-18 12:38 | 只看该作者
锦上添花 发表于 2013-7-18 12:07
快枪手    发表于 2013-6-8 13:03:34

马甲是网络的基本属性,为何排斥和打击马甲?!

小马甲,问的好!马甲还有理了?
对于一般的网站,有没有马甲倒无所谓。对于一般的马甲,只要不影响他人,也是无所谓。
但是,这里是有别于一般网站的“冬泳网”,这里上网的人,是纯粹的冬泳人。在这里,人们几乎可以公开自己的一切秘密。包括自己的住址、单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等。
这在其它网站可能吗?!
为什么这里的人们没有顾虑?就是因为他们都是真正的冬泳人,坦坦荡荡的冬泳人!他们从来就没有什么可以隐瞒的,也没有什么需要隐瞒的。
如果刻意地、无休止的注册马甲,并利用马甲尽干些不齿于冬泳人的勾当。那么,尽管他也冬泳,但是,只能说他是冬泳人的败类。
对于这样的败类,心地坦荡的冬泳人,他们岂能一忍再忍?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2 收起 理由
李家沱 -2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0#
发表于 2013-7-18 12:37 | 只看该作者
高管老师,天亚海角、重庆两江、绿江边、志安被禁,能否帮忙解决?或说明被禁的原因。谢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 ( ICP12013697-2 ) 11010802026271

GMT+8, 2024-12-1 04:52 , Processed in 0.058273 second(s), 12 queries , Gzip On,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