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泳戈 于 2013-7-14 15:48 编辑
由7月8日晚上救人所想到的··· 上善若水 今日在武汉同学的博客看到同学孩子的攀岩教练武汉体院应届毕业生虎子为救朋友,带伤拼尽全力将溺水者托举出水,自己却沉进湖底,看到这里,想到8日晚上在邕江拯救2位溺水青年过程有所感想。
8日晚上,7点多钟,我还在南宁邕江游泳。忽然听到呼救声。当时我在“海关”(吴元申)身后约3~4米处。发现前方有2位青年在呼叫,其中一位一浮一沉,说时迟那时快“海关’和我先后赶到2位青年面前,那位青年已经危在旦夕了,要往下沉了。”海关”和我各自托住一人。那位溺水者脸色黑紫神情惊恐。一把拉住我。我也被呛了一口水。情况非常危急。这时候“海关”身后有一位女泳友带有一个救生圈。我们大声呼喊;“将救生圈扔过来。”当那位不知名女泳友将救生圈扔过来的时候,两位溺水者同时抓住救生圈。小小救生圈承不住我们几个人重量,瞬间下沉。我们大声呼喊:“不要紧张”。我们同时托住两位溺水者。这时候岸边赶过来的龙医生(龙恩松)“四眼”(唐烈章)还有一位不知姓名男性中年泳友也先后赶到。“四眼”带有一个救生圈,男性中年泳友带有一个小浮板。大家同心协力将两名溺水者救上岸。溺水者救上岸后,我就走了。后来听说那位溺水者一直睡在草地上,好心人打电话叫来120救护车··· 我想如果当时没有这么多的热心人,像武汉体院那一位拯救者那样单枪匹马,后果不堪想象。那位溺水者脸色黑紫神情惊恐样子我想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我想如果当时没有那不知道名字的女泳友扔救生圈我们也是很危险,在这里我衷心感谢那天晚上给我们伸出援助之手的那些知道名字和不知道名字的泳友们。这么多年来,在邕江活跃着这么一个群体,他们包含着许多知道名字和不知道名字泳友们,他们不顾自己安危拯救了许多溺水者。我想我们在称赞救人的同时,应该谴责那些漠视生命的人,请每一位游泳的人要珍惜生命,不要到陌生的危险水域去游泳,一定要注意安全,不要给你自己和家人以及旁人带来不幸。我想对于拯救者来说应该是在保证自身的安全、讲究科学的方法的前提下救人,最好利用救生圈、浮板等工具。最好是群体救人,单枪匹马是很危险的,你看体院应届毕业生攀岩教练身体素质应该是很好的,为了救人自己却沉进湖底。笔者也曾经单独救过人,每一次都是很惊险的。回顾这一些年来邕江拯救成功的例子。大多是群体的力量。所以说大家都伸出援助之手,世界将会变得更美好。通过那一个晚上,我想还要注意当溺水者救上岸后还要继续观察,如果有问题要及时抢救。 最后,我再一次衷心感谢那天晚上给我们伸出援助之手的那些知道名字和不知道名字的泳友们。
另:写完了正好在网上看到一篇文章,转载如下,大家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男子救落水女因其太重放手自保赔死者家属5万元 2013年07月10日 08:56 来源:公益频道
他拉住了一个女孩的手,虽然不知道是谁的,他只想把她拉出水面,但是她在水中不断挣扎,他也被拉入水中,狠狠地呛了一口水,坚持了1分多钟,他实在拉不起她,因为太重,稳不住了。他心里也很矛盾,在几番挣扎之后,他选择了松手,决定先保住自己的性命,再找其他办法救人。 7日下午,达州市郊莲花湖景区,吴波、陈敏等4人到此玩耍。不料,陈敏和另外一名女伴不慎坠湖,在远处游泳的吴波曾潜水救援。他称,当时在水中抓住了其中一名女子的手,因太重无法将其救起,他为求自保于是放手。 昨日,28岁的吴波面对记者,陷入深深的自责中。每当想起自己的放手,朋友瞬间沉入水中,这一幕总像电影片段一样出现在脑海里…… 女孩坠湖 两个女孩在岸边手牵着手玩耍,突然“啊”的一声,她们掉入水中 就在几天前,我认识了17岁的李青,她在茶楼上班。接着,通过朋友介绍,我又认识了18岁的刘海和17岁的女孩陈敏。陈敏刚刚参加完高考。我们4个有很多共同语言,于是相约周末到外面游玩。 7日,天气晴朗。我接到李青的电话,说去莲花湖耍。我们4人坐车到景区,因为天气热,就到一个比较偏僻的地方玩水。这是一个斜坡,水边的岩石比较陡峭。 我和刘海下湖游泳,并向湖中心游去。两个女孩就在岸边手牵着手玩耍。不一会儿,刘海说他肚子痛要上厕所,于是他就上岸了。就在刘海上岸不久,我听见“啊”的一声。回头一看,原来岸边的两个女孩掉入水中了。那是下午4时左右。 水中放手 到底是继续救还是松手?如果继续拉着救人,很可能我也会把命搭进去 她们俩都不会游泳啊!当时顾不了那么多,我从七八米外的地方潜水过去救人。我在水中拉住了一个女孩的手,虽然不知道是谁的,我只想把她拉出水面。但是她在水中不断挣扎,我也被拉入水中,狠狠地呛了一口水。我怎么拉也拉不起来,自己也跟着下沉。 坚持了1分多钟,我实在拉不起她,因为太重,稳不住了。我想,我的水性也不是很好,我心里也很矛盾,到底是继续救还是松手?如果继续拉着救人,很可能我也会把命搭进去。 在几番挣扎之后,我选择了松手,决定先保住自己的性命,再找其他办法救人。松手后,我眼睁睁地看着两人沉没。我在水中四处呼救,可是周围比较偏僻,没有人前来。这时,刘海听见喊声赶回岸边,我们找来3米长的竹竿,准备试水后再次下水救援。因为水深,竹竿始终插不到底,我们还是不敢贸然下水。 只剩愧疚 我恨自己没有能力将她们救起来,确实对不起她们! 就在此时,一艘快艇从湖面驶过,我向远处呼喊,可是船上的人并有听见。快艇驶过之后,我们又继续呼救和找人,没隔几分钟,这艘快艇听到呼声后返回,加入到救援中。 船上的一名男子跳入水中救援,几次潜入水中。看见他数次入水,我们也很紧张,真希望能把她们救起来。可遗憾的是,因为水太深,还是没有成功。实在没有办法了,男子重新驾着快艇,说回去拿救援工具。当男子离去后,我们又跑到岸边呼救和找人。可是这个地方比较偏僻,我们始终没有找到人。那时我感觉特别的无助,只能返回原地等待,只恨自己当初为何放手,没将人救起来。 10多分钟后,我看见派出所民警及景区工作人员来了。半小时后,一个女孩被打捞上岸。晚上7时许,另一个女孩也被打捞上岸,不幸的是她们都已溺水身亡了。 我很愧疚,我恨自己没有能力将她们救起来,确实对不起她们! 纵深剖析 放手,该被谴责吗? 事后,有人谴责吴波“为何要放手,没有尽到救朋友的责任”。对此,吴波表示自己压力很大。 道德上 他有义务吗 “如果连自己的安全都无法保证,又怎能救人?”对此,四川文理学院的一名大学老师表示,保证自身安全,并不是说“见死不救”,而是说救人要量力而行、懂得技巧。 四川谦亨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天鸿表示,这起事故属于意外事故,吴波只有道德上的救助义务,而他在这起事件中已经尽到了相应义务,也没必要过多地去谴责他。 法律上 他有责任吗 张天鸿介绍,吴波并不是引起险情的人,没有法律上的救助义务,所以也不构成不作为侵权行为。莲花湖派出所的负责人也表示,吴某已在两名女子溺水后,尽力施救,不会追究其责任。目前,警方还在对此事进行调查。两名女子家属则表示,两男子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经过派出所的协调,双方初步达成协议,2名男子各拿出5万元作为赔偿,但是目前协议还没有履行。 案例 有一种拯救 叫作放手 5月27日下午3时许,在厦门大桥岛内桥头附近的滩涂上,两个男孩相继跌入深水中,抱团挣扎。集装箱工人魏盛兴入水救人。不过,他自己也差点被孩子拖入水中。还好他急中生智,先放手,再巧妙地将两个孩子推上岸。 当时情况危急,魏师傅即刻抓住一个男孩的手臂,却没想到自己反被孩子拖下水去。“感觉完蛋了,我也有些怕!急着想该怎么办。”魏师傅说,慌乱中他想起之前在报纸上看到过,救人者不能被溺水者紧紧抓住,否则后果不堪设想。他马上做出一个动作:“狠心地”脱离了孩子们的手!转而退到孩子身后,尽全力用双手顶小孩的屁股,用身子当梯子让男孩爬上岸。很快第2个孩子也被救了起来。 事后,魏盛兴说,当时就是“下意识救人”,他要是不脱离孩子的手,估计三人都上不了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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